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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實辨明聖經真理》(為耶和華見證人)   

第十章

死後靈魂仍存

 

 

 

 

 《辨明》第六章:人人都難免一死,……聖經這樣説:“[耶和華]把永恆的意識放在世人心裏。(傳道書3:11)上帝創造人,讓人有永恆的意識,有永生的願望。」

是的,「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永生原文作永遠〕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道書311)這個經文告訴我們,不知道怎的,人人在心底裏,都覺得,也不敢否認,人死後並不是一了百了。這是上帝放置在人心裏的一個不可消滅的意識——死後靈魂仍存。

 

 

 (一)人為什麼會死?

 《辨明》第六章:「人為甚麽會死?……耶和華也吩咐人不可做一件事,他對亞當説:“園子裏各樣樹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吃到滿足。只是辨識善惡樹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了,當天你就一定死。創世記2:1617……可悲的是,第一對男女還是反叛了耶和華。」

 撒但在伊甸園裏誘惑了亞當和夏娃,於是罪和死便進到這個世界。請見「第一章﹕罪惡和苦難」和「第八章﹕上帝國真義」。

 《辨明》第六章:「既然亞當和夏娃反叛耶和華,耶和華就沒有理由讓他們享永生了。……因此,耶和華説亞當要歸回塵土……人之所以會死,是因為亞當把罪和死遺傳給所有後代。(羅馬書5:12)」

上帝造人和其他動物不同。當上帝創造動物時,祂只說﹕「要有」(例﹕創世記120)。但當上帝造人的時候,「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世記27)所以,人除了一個肉體之外,還有一個靈魂,是其他動物所沒有的,因為聖經說﹕沒有靈性,生來就是畜類。」(彼得後書212

 所以,在聖經裏,死亡有三種含義:

第一、靈性的死,人與神的交通隔絕。

 當亞當犯罪之後,上帝對他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7),我們看見亞當夏娃的肉身並沒有馬上死,原來上帝指靈性上死了。聖經解釋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

 第二、身體的死,靈魂與身體分開。

 

亞當還活了近千歲,並且生兒養女,肉身才死亡(創世記55)。這才是神所說:「你必汗流滿面纔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世記3:19),歸於塵土即肉體的死。

 第三、永遠的死,靈魂與神永遠隔絕。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這個“死”就是永遠的死,與上帝隔絕。聖經給人的解決辦法是:「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6:23)所以基督徒常說﹕信耶穌,得永生。如果人沒有接受主耶穌的救恩,他的靈魂,死後仍存,但是卻要和上帝永遠分隔。那就是永遠的死。

 

 

 (二)人死後如何?

       

《辨明》第六章﹕「關於人死後的情況,許多宗教……都有個共通點,就是説人體內有某種東西在人死後能繼續存在。……聖經清楚地指出:人一死就不再存在了。

耶和華見證人這句話是唯物主義!就是說,人的軀體死了,就一了百了。人的腦子死了腐化了,停止作用。人死如燈滅!

 但是聖經並不同意這樣的講法,所以《新世界》需要為此而篡改聖經﹕

a)反對人死後靈魂仍存,篡改詩篇1610傳道書127馬太福音1028路加福音2343彼得前書319

b)誤譯靈魂,篡改詩篇1610使徒行傳759雅各書520

c)將陰間翻譯為墳墓,篡改約伯記1413詩篇1610馬太福音1123

d)將墳墓翻譯為紀念墓,篡改約翰福音528

 

 

 1)死後靈魂仍存

 《辨明》第六章:「我們不用懼怕死去的人,他們根本不能傷害我們。他們不需要我們幫忙,也幫不了我們。……一些宗教倡導人死後會化為神靈,……因而懼怕死去的人,敬奉他們。……你知道了死亡的真相,就不致誤信虛假的宗教道理,……你得知人死後不會到靈界去。」

是的,死去的人,我們不用懼怕,他們不能傷害我們,也不能幫助我們。不是因為他們消失了,因為他們會到達一個地方(靈界),使他們不能和活在肉身的人來往。

 耶穌曾經告訴我們一個故事﹕「有一個財主,……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罷,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 ……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財主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路加福音1619-28

 從這故事,我們可以看見﹕(1)人死後靈魂仍存;(2)人死後有知覺;(3)死了的人和活在肉身的人之間有深淵限定,不能越過,所以他們無法傷害或幫助我們;(4)人將到達痛苦的地方或者福樂的地方,在生時需要決定,死後,無法改變。

 所以,耶和華見證人錯了!人死後不是如燈滅!

 

 2)死後並非無知覺

 《辨明》第六章:「死了的人再也不能看,不能聽,也不能思想。人體內根本沒有任何東西在軀體死後能繼續存在。人根本沒有不死的靈魂……所羅門説活人知道自己必死,還説死去的人毫無知覺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人死後仍然有知覺!

 上邊提到的財主和拉撒路的事情,非常能顯示真情。他們都死了,財主說﹕「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要求「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甚至要求打發拉撒路去警告他們的兄弟。可見,人死後有知覺,有思想。

 保羅也說﹕「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立比書123)如果毫無知覺,怎麼知道是好的?

 

 3)聖經顯示人有靈魂!

 《辨明》附錄「不死靈魂」﹕「許多人都相信人有不死的靈魂。他們認為人一死,靈魂就會離開軀體,繼續存在。……聖經真的沒有提過靈魂嗎?」

聖經裏有一大堆顯示人死後靈魂仍存的經文!結果《新世界》需要鬼崇地篡改這些經文,為什麼?請見﹕「第三章﹕篡改聖經,遷就教義」。

 附錄不死靈魂﹕「當你對聖經有更深的認識時,就會發覺聖經由始至終都沒有用永存”“不死這類字眼來描述尼發希普緒克,倒説尼發希是會死的。(以西結書18:420;請看經文腳注)由於這緣故,聖經把死去的人稱為死的尼發希。(利未記21:11,請看經文腳注)」

尼發希普緒克就是原文「靈魂」這字的音譯。請見下面的討論。

 聖經絕對有「靈魂不死」這字和意思,而且不少!不過《新世界》也都扭歪篡改了!

 例﹕「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雅各書520)《新世界》﹕「你們就該知道,幫助罪人回頭離開錯路,就能救他不致死亡,又能遮蓋許多罪。」〔請見﹕「第三章﹕篡改聖經,遷就教義」。

 雖然《新世界》避開了「靈魂」,但仍然顯出,這個人,可以不致於死亡。每個人的肉身生命都會死的,什麼東西不死的呢?當然是靈魂。
 
還有其他經文,雖然沒有直接說「永存的靈魂」,但有這意思。
 

例﹕「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哥林多後書51)「地上帳棚」指肉身,「拆毀」指死亡,之後,我們得著「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指復活後,在天上得到的更美好的身體。甚至《新世界》也翻譯為﹕「我們知道我們在地上的住所,就是這個像帳幕一樣的肉身,如果拆毀了,就必從上帝那裏得着一座房屋,就是在天上永存的住所,不是人手所造的。

 
物質的肉身死後,什麼仍存?答案﹕靈魂。

 

至於上邊《辨明》提到兩處經文﹕

 以西結書18420 講的是肉身的生命,因為它說,犯罪(如玷污鄰舍的妻)的必為自己的罪而死。這是舊約律法,和靈魂無關。
 
至於利未記21:11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更和靈魂消失無關!
 
由此可見,耶和華見證人想要證明人死後靈魂消失,十分困難,所以他們必須胡亂引用聖經和篡改聖經。
 

 

 (三)胡亂引用聖經

 《辨明》第六章:所羅門説活人知道自己必死,還説死去的人毫無知覺,然後進一步解釋這個基本真理,説死去的人沒有愛,沒有恨,在墳墓裏根本就沒有工作,沒有計劃,沒有知識,沒有智慧。(傳道書9:5610詩篇146:4也説,人一死,他的思想就消滅了。由此可見,人是會死的,當人死後,一切就化為烏有。人的生命就像燭火一樣,燭火一熄,火就消失了,照樣人一死,生命也消失了。」

耶和華見證人引用聖經時,常是不管上下文,斷章取義的。在人死後情形這方面,他們最喜歡誤引傳道書,現在讓我們檢查《辨明》在上邊引用的兩處﹕

 

 1)傳道書95-10

 「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記念,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傳道書95610

 這經文的上文是﹕「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有一件禍患,就是眾人所遭遇的,都是一樣,並且世人的心,充滿了惡,活著的時候心裡狂妄,後來就歸死人那裡去了。與一切活人相連的,那人還有指望,因為活著的狗,比死了的獅子更強。」(傳道書93-4

 即是說,人人都會死,死了,很多事情就不能做了。而且3節表示,這些事情是「日光之下」的事情,換言之,在今生物質世界上。事實上,整本傳道書,也是集中在這方面。

 傳道書講的「日光之下」(13914217-20等),意思就是“今生物質世界”上的事情。作者從這個角度看事情,所以他不斷地說﹕

「虛空的虛空」(12128)即便如此,傳道書在將結束的時候,仍然不能不說﹕「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12714

 換言之,傳道書作者知道,人死了,肉身生命結束了,還有一個靈魂,而且要面對審判!
 

 2)詩篇1464

 至於在這裏引用的「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詩篇1464),問題更明顯了,因為前一節說﹕「你們不要倚靠君王,不要倚靠世人,他一點不能幫助。」(3節),後一節說﹕「以雅各的神為幫助,仰望耶和華他神的,這人便為有福。」(5節)所以整段經文的意思只不過是說﹕不要依靠人,不如依靠上帝!

 

 3)死而復活的拉撒路

 《辨明》第七章﹕聖經説死人是毫無知覺的。他們沒有生命,也不會在某個地方存在。拉撒路復活的記載可以證實這一點。他復活後有沒有興奮地描述天堂的情形呢?有沒有驚恐地形容地獄的可怕情景呢?都沒有。……

拉撒路死後怎麼樣,聖經沒有記載,不等於他死後毫無知覺。這是完全兩回事。

 這是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也顯明他們胡亂引用聖經,加上自己的意思。讓我舉兩個簡單的例子﹕聖經沒有告訴我們,拉撒路活了若干年之後,和其他人一樣,死去了。我們能否說﹕拉撒一直沒有死?還有,聖經告訴我們,耶穌和門徒都曾多次喫喝(例﹕路加福音 5:33),但從沒有記載他們上廁,那是不是說,他們沒有這個需要?

 另一方面,我們不能否認,今天有很多瀕死經歷的報導。[] 雖然未必完全可信,但我們無法全盤否定。這些報導,也許可以讓我們瞥見一下,人死後,靈魂仍存。

 當然,耶和華見證人和其他唯物”頭腦的人都不相信,而且有自己的解釋,但卻大有醫學界人士正在探索研究瀕死經歷

 最著名的案例是瑪麗亞的故事。1977年,她在西雅圖醫院進行手術,心臟驟停。她後來告訴她的社會工作者,醫生在復甦她時,發現自己在外面漂浮,並在醫院大樓在三樓窗台上看到一隻網球鞋,並詳細描述這隻鞋的樣子。社工到瑪麗亞所指示的窗口,發現了鞋子,並且表示,因為鞋子的位置,意味著瑪麗亞不可能在手術室內看見,更不能描述鞋子的細節。[]

 所以科學性研究員說﹕雖然這些故事中有一些可能是製作,但因例子太多,我們不能完全不與考慮,它們無疑將成為重點。尤其有一些報導,來自受尊敬的專業人士,他們不會不顧自己聲譽而造假,所以叫人很難忽視。所有這一切,讓我們想到,瀕死經歷可能是靈性上的體驗。古代人類認為我們不僅僅是肉體〔,還有靈魂〕。這經歷成為探索這信念的辦法。[]

 同時,大有耶和華見證人,在各種情況下,經歷瀕死,所以發現人死後靈魂仍存,明白自己被耶和華見證人欺騙了,於是離開耶和華見證人。請在網上搜尋一下。 []

 硬要否定人有靈魂,死後仍存,有知覺,是不是頑固呢?

 

 (四)蓄意篡改聖經

 《辨明》第六章:關於人死後的情況,大多數宗教的信仰跟聖經一致嗎?不!為甚麽?因為這些宗教的道理都出於撒但。撒但利用錯誤的宗教欺騙人,叫人以為雖然軀體死了,靈魂卻在靈界繼續存在。」

如果人人都錯,只有耶和華見證人的道理是可信的,那又何必篡改歪曲聖經?

 

 1尼發希普緒克是靈魂,不是生命

        

《辨明》附錄「不死靈魂」﹕「……“尼發希普緒克有不同的形態,在聖經原文一共出現了八百多次,基本上是指:1)人,(2)動物,(3)人或動物的生命。現在讓我們看看一些經文,當中的尼發希普緒克表達了這三種意思。」

 

希臘語普緒克psuche)有可能翻譯為「生命」,但絕對有可能翻譯為「靈魂」,甚至「人」和「心」。希伯來語尼發希nephesh)這原文字,可以翻譯為﹕靈魂、自我、生命等。

 讓我們看一其中一個例﹕

 馬太福音1028

《和合本》﹕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

《新世界》﹕殺身體卻不能殺生命的,你們不要畏懼;

 

《新世界》將靈魂翻譯為生命,讓我們想一想,如果沒有靈魂,肉身被殺死,生命結束後,還有什麼可以被殺?還有其他“生命”可以被殺?

 

 2魯阿普紐馬是靈,不是生命或生命力

 《辨明》附錄「不死靈魂」﹕「一般漢語譯本也把希伯來語魯阿和希臘語普紐馬譯做生命”“氣息”“”“靈魂”“聖靈等。聖經原文表明,魯阿普紐馬是指人以至地上各種活物的生命動力。……總的來説,魯阿普紐馬指的是各種活物體內的生命力,把這兩個詞譯做靈魂是錯誤的。」

 普紐馬pneuma這希臘字,可以解釋為﹕氣、靈、神的靈。魯阿ruwach)這個希伯來字,也有好幾個意思﹕風、氣息、靈、神的靈。

 讓我們看一個例子﹕

 使徒行傳759

《和合本》﹕他們正用石頭打的時候,司提反呼籲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

《新世界》﹕他們不斷拿石頭打司提反司提反就呼求説:“耶穌啊,求你接收我的生命。

 

《新世界》在此繼續將靈魂翻譯為生命。但是當司提反被石頭打死之後,請問還有什麼留下來,讓主耶穌接收呢?

 《辨明》附錄「不死靈魂」﹕「身體需要生命力,就如收音機需要電力,才能運作。……人一旦喪失生命力,就會像詩篇執筆者所説那樣氣絶,歸回塵土。」

            《新世界》將靈魂翻譯為「生命」或者「生命力」,是為了遷就他們的教義。耶和華見證人不相信人死後,靈魂仍存。但是,從上邊提到的經節,顯示,他們即便使用另一個名字,也不能刪除人在物質的肉體死亡之後,仍然有非物質的部分存留,就是靈魂。

 

 3希屋爾海地斯是陰間,不是墳墓

 《辨明》附錄「希屋爾等」﹕「在聖經原文裏,希伯來語希屋爾和希臘語海地斯一共出現了七十多次。兩個詞的意思相同,總是跟死亡有關。《新世界譯本》漢語版主要譯做墳墓。其他漢語譯本卻主要譯做陰間,偶爾才譯做墳墓。那麽,希屋爾海地斯到底是甚麽意思呢?」

希屋爾Sheol,陰間)是希伯來文「sh@'owl」,意思﹕陰間, 地府。海地斯Hades)是希臘文「hades」,意思是陰間。但是《新世界》一律把它翻譯為墳墓。請見「第三章﹕篡改聖經,遷就教義」。

 人死後,靈魂的去處是陰間;肉身去的是墳墓。讓我們看一個明顯的例子﹕

 箴言23:14

《和合本》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新世界》 你該用杖打他,救他免下墳墓。
 

本經節是講到為父母者要管教孩子,但是,無論多良好的管教辦法,總不能叫孩子,或任何人,不至下墳墓。誰可以避免肉身死亡?如果說,管教孩子,讓他走正路,死後靈魂可以上天堂,那才合理。是嗎?

 

 4)繼續強詞奪理

 《辨明》附錄「希屋爾等」﹕「談到某個實際的墳墓或墳地時,聖經所用的希伯來語詞和希臘語詞並不是希屋爾海地斯。(創世記23:7-9;馬太福音28:1)此外,聖經也不會用希屋爾來指埋葬許多死人的墳墓,比如家族墳地或萬人塚。(創世記49:3031)」

            呵呵,不得不承認了!是的,「實際的墳墓」,希伯來文是「qeber」(SN06913),(見﹕ http://a2z.fhl.net/php/s.php?N=1&k=06913&m= );希臘文則是﹕「taphos」(SN5028),(見﹕ http://a2z.fhl.net/php/s.php?N=0&k=05028&m=  )。可見,希屋爾海地斯並非指墳墓!

 但是《辨明》要繼續強詞奪理﹕
 
a)抽象的墳墓?

 《辨明》附錄「希屋爾等」﹕「聖經指出,希屋爾海地斯裏的死人甚至比萬人坑裏的還要多。例如,以賽亞書5:14:“墳墓[希屋爾]必貪得無厭,張開大口。儘管希屋爾可説早已吞噬無數死人,卻看來仍然渴求吞噬更多人。(箴言30:1516)任何實際的墳墓都只能埋葬有限數目的死人,但墳墓[希屋爾]總填不滿。(箴言27:20)既然希屋爾海地斯沒有止境,能够無限度地容納死人,所指的就不可能是有明確地點的某個實際地方。這兩個詞其實是指人類共同的、抽象的墳墓,大多數人死後就是長眠於此。」

 這裏引用的經節,不必牽強地解釋為抽象地指大多數人長眠的墳墓,這不合聖經,而且不合理的。因為﹕

 第一,以賽亞書514﹕「陰間擴張其欲,開了無限量的口」和箴言27:20﹕「陰間和滅亡,永不滿足」一樣,都是《新世界》篡改過,把陰間翻譯為墳墓的例子!見「第三章﹕篡改聖經,遷就教義」。

 箴言27:2為例,《新世界》﹕「墳墓和滅亡之地總填不滿」根本是不通!《和合本》﹕陰間和滅亡,永不滿足」才合理!可見耶和華見證人為了遷就自己教義而篡改聖經,只顯得不合理。

 第二,死亡不會有滿額的一天。聖經和常理都告訴我們,人人都會死,所以說,陰間無限量,永不滿足。那會有一天,再沒有人會死?哪有墳墓裏的人數沒有滿額的?

 第三,什麼是“抽象的墳墓”?若是說一個非物質的,很多很多人死後的去處,難道不就是“陰間”嗎?

 
讓我們從下面這個例子可以看見守望台的矛盾﹕
 

《新世界》﹕「生命的路帶領洞悉事理的人向上走,遠離下頭的墳墓。」(箴言1524)無論這裏的「墳墓」指世上埋葬死人肉體的墳墓,還是守望台所指的「抽象的墳墓,大多數人死後就是長眠」,難道「洞悉事理的人」可以遠離?他們不會死?不會進入墳墓?

 
誠實的翻譯本,如《和合本》﹕「智慧人從生命的道上升,使他遠離在下的陰間。」那麼,就完全合理了!
 

b)耶和華紀念的人,才能復活?

《辨明》第七章﹕哪些人會復活呢?耶穌説:所有在紀念墓裏的人都要聽見他[耶穌]的聲音,就出來。約翰福音5:2829)」

 《辨明》附錄「不死靈魂」﹕「傳道書12:7説人死時,塵土[軀體]歸回原來之地,生命力歸回賜生命力的上帝。軀體喪失了生命力就會死去,歸回原處——地土。這時生命力也歸回原處——上帝。(約伯記34:1415;詩篇36:9)這並不是説生命力會實際到天上去。其實,經文是指人死了以後,將來會不會復活完全取決於耶和華上帝。這個人的生命可説在上帝手裏。只有上帝才能再次把生命力賜給死去的人,使他活過來。」

讓我們檢查上邊引用的經文﹕

 約翰福音528又是《新世界》不誠實的典型例子。請見﹕「第三章﹕篡改聖經,遷就教義」。它在墳墓之前無緣無故地加插「紀念」一詞組!為什麼呢,大家心照不宣,若非如此,無法辯解——人死後靈魂消滅,那些蒙耶和華紀念的,可以聽見耶穌的聲音,然後出來!

 傳道書127也是篡改過的。請見﹕第三章﹕篡改聖經,遷就教義」。這節經文﹕「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傳道書127新世界》把靈魂翻譯為生命。

 但請思想,「塵土」就是肉身,歸回原來之地,就是死亡(「仍要歸於塵土。」〔創世記319〕之意),為什麼還有「生命力」剩下來呢?這不過是字眼轉換而已!約伯記34:14同理。

 至於詩篇369﹕「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是說,上帝是我們生命的源頭,正如﹕「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14),並非指人能否復活,在於耶和華。

 況且,聖經告訴我們﹕「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使徒行傳2415)。

 

 

 (五)復活的盼望

 《辨明》第七章﹕「聖經説死亡是人類的仇敵……死去的人必活過來。(以賽亞書26:19)他們會有復活的希望。」

是的,基督的復活已經戰勝人類最大的敵人——死亡。

 《辨明》附錄「希屋爾等」﹕「聖經説將來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使徒行傳24:15)。」

雖然《新世界》都把陰間翻譯為墳墓,又故意把靈魂譯為生命,但卻沒法消除「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使徒行傳2415)的含義,也不能證明只有耶和華紀念的人才能復活,只顯得他們不過蓄意否認人死後靈魂仍存。

 再者,耶和華見證人對復活的觀念也是歪曲的。請繼續閱讀﹕「第十一章﹕復活、審判、地獄、天堂」。

 

 

 

 



[] 見﹕安克伯、韋爾登著,逸萍譯,《死後生命的真相》(香港﹕天道書樓,1999年)。

[] The Science of Near-Death Experiences: Empirically investigating brushes with the afterlife,” (https://www.theatlantic.com/magazine/archive/2015/04/the-science-of-near-death-experiences/386231/  ).

[] I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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