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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評估

 

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評估(3)

誰是“在基督裡”的弟兄姐妹?福音的基本信息?

 

張逸萍譯自﹕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An Evaluation/Part 3, By: The John Ankerberg Show, Dr. John Ankerberg, Dr. John Weldon (https://www.jashow.org/articles/general/evangelicals-and-catholics-together-an-evaluationpart-3/  ) ©2004

 

天主教徒和福音派教徒是基督裡的弟兄姐妹嗎?人怎樣能在基督裡?聖經怎麼講?天主教對救恩的理解是否有不同?還是教導相同?作者們評論﹕

 

 

新合一的基礎是什麼?

 

一起簽署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報告的領袖們所宣佈的新合一的基礎,可見於文件到處的聲明。實質上,他們所講的新合一,是基於熟悉的聖經短語在基督裡協議說:

福音派和天主教徒是基督裡的弟兄姐妹。[1]

無論多困難,我們認識到我們被上帝呼召,以更充分地實現我們在基督身體中的合一。[2]

我們確實知道上帝帶領我們藉著基督,叫我們與祂親自相交,預期使我們也彼此相通。[3]

我們同意凡接受基督為主和救主的人,都是基督裡的弟兄姐妹。但是這引出了一個問題:人如何進入基督裏?由於文件沒有告訴我們這些,我們不同意福音派和天主教徒在基督裡,同是弟兄姐妹的假設。

從歷史上看,福音派認為,一個人得以在基督裡,唯一辦法就是承認他是一個罪人,完全信賴基督的贖罪工作。如果他不這樣做,他就不在基督裡,因此也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所以這個短語,是理解整個問題至關重要的。

在聖經中,使徒保羅總是用在基督裡這句話來指稱真正的基督徒;他從來沒有用這句話來指定非基督徒。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加上強調)

問百基拉和亞居拉安。他們在基督耶穌裡與我同工」(羅十六3,加上強調)

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人」(弗一1,加上強調)

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加一22,加上強調)

當這些人被稱為在基督裡時,對使徒保羅來說,是重要的名稱。至於一個人如何能在基督裡,他絕不含糊,因為這是非常重要的。他竭盡全力表明,這不是聖禮或任何形式的善行。接受救恩受沒有兩條不同的途徑,只有憑信心得以在基督裡。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六23)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

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稱義了」(徒十三38,3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弗二8-10)

那麼,如果羅馬天主教徒繼續否認,進入基督裏的唯一基礎——稱義是本乎恩,也藉著信。那麼羅馬天主教徒怎麼會被認為是在基督裡呢?簽署這份文件的人沒有告訴我們。他們開始就有一個錯誤的前提﹕所有天主教徒都是在基督裡的。

 

相同的信念?

 

該協議聲稱福音派新教徒和天主教徒“通過禱告,研究和討論,被帶領達至相同信念,就是關於基督教信仰和使命的信念。”[4]

他們讚揚自己的聯合宣言,是以禱告的心,考慮世界各地的基督徒,包括東正教和那些不被普遍認定為福音派的新教徒 包括所有[耶穌]為他們祈禱的人,耶穌'他們都合而為一'的人 [5]

但這種情操是否認真符合聖經呢?關於耶穌在約翰福音17章中為基督徒合一的禱告,第一件應該注意的是,這種合一是基於耶穌的前提,即與祂聯合的人,是已經經歷過重生或靈裏再生的(約三3)。祂還明確指出,合一是基於聖經的真理:

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約十七6, 17, 19-21)

當耶穌提到那些你從世人所賜給我的人時,他指天父賜給祂的,因而得到救恩的,所有信徒。在祂向天父禱告時,祂談到上帝賜給他的那些人:叫祂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祂的人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2-3

在以弗所書第二章,使徒保羅也提到信徒的合一,無論猶太人,還是外邦人,他們都是在基督耶穌裡成為一體,因為我們相信祂在十字架上所做的: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弗二13-18

在上面的經文中,使徒保羅明確表示,他指的是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人。他還說,基督使我們和睦,他通過廢除律法上的規條,使所有的信徒合而為一

再一次,這裡清楚地說,人們之間真正的合一,是基於他們相信基督的代死。如果有一群人,聲稱通過遵守誡命來維持救恩,那麼基督徒團體就無法與他們合一。

最後,保羅說,藉著基督,每個信徒都能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換句話說,只有那些藉著基督來到上帝面前,接受祂在十字架上為他們所做的,這樣的人,才能與基督合一,並藉著聖靈親近天父。

後來,在以弗所書四章13節中,保羅提到所有真正的信徒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unity of the faith],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在這裡,信仰上的合一,是基於對上帝兒子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一切,有正確認識。

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聲言中,我們沒有看見福音派的一方,怎樣得知羅馬天主教徒(在歷史上,被福音派視為在基督之外因此不能參與基督徒的合一)現在突然變得具有合聖經的資格來分享這個合一。

使徒保羅從未告訴他的教會中的年輕基督徒,要與律法主義的猶太教徒們和睦相處——即使這些猶太人也相信獨一的真神、基督的神性、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而且也上教堂。為什麼立場需要這樣?因為儘管他們相信所有這些美好的事物,猶太教徒卻教導一個別的福音,因此他們不是在基督裡

 

不必要的衝突?

 

報告接著指出:“作為福音派和天主教徒,我們不敢因為我們之間不必要的和沒有愛的衝突,而幫助了和方便了基督工作的敵人。”[6] 問題是,那些寫這份文件的人,是否將'不必要的衝突'等同於對福音的定義的爭議?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所有我們的社團和教會的分離[這些分離都很深並且長期存在]”的中心,難道不正是更正教和天主教對福音的分歧嗎?

如果是這樣,那麼人們就會想知道,簽署這份文件的福音派人士,是否會考慮對路德說﹕宗教改革是不必要的衝突。希望不是。為什麼?因為宗教改革針對福音信息的核心。

事實上,在聖經親自告訴我們,福音會叫衝突加劇,並且福音的本質,會冒犯一些人,對其他的,它會造成分裂(太十22約十五18; 17:14羅九33加五11)。

天主教徒和福音派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同時又不同意福音的信息?可從聖經角度說得過嗎?只要這種分歧存在,是否有辦法避免衝突呢?使徒保羅在寫信給加拉太人,處理同樣的問題,他強調地說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6-8)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加三2)

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加五2)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五4)

我在主裡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加五10)

 

一同見證?

 

聲言指出:

基督的愛迫使我們,因此我們......解決了......探索一起工作和見證的模式,以推進基督的使命。[7]

在不忽視其他基督教團體之間及其內部衝突的情況下,我們致力於解決福音派與天主教徒之間的關係。他們目前,並且很可能在未來的一個世紀裡,成為傳教工作擴張的尖端。[8]

我們欣然接的使命,就是我們共同肯定的信仰的必然結果。[9]

但是這樣產生了一個問題, 天主教徒和福音派人士所接受的使命究竟是什麼?如果雙方沒有同意於所宣講的基本福音信息,我們是否可以真誠地說,我們在一起見證?

儘管簽署這項協議的人沒有回答這些問題,但他們似乎意識到這些問題的重要性,因為他們表示,“我們拒絕任何犧牲真理的和諧[或合一]。”[10]

但是,當沒有任何聖經基礎或解釋時,基督徒的團結、共同見證、推進基督的使命,豈不是犧牲真理為代價,以斷表面上的和諧嗎?

任何將羅馬天主教的福音與聖經的福音進行比較的人,都必然得出結論:福音派與天主教徒之間不可能達成一致。如果天主教徒現在同意他們之前拒絕的教義,那麼為什麼這個協議沒有記載呢?

 

Notes

1.        “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The Christian Mission in the Third Millennium,” published by Truth Ministries, P. O. Box 504M, Bay Shore, NY 11706, vol. 1, no. 10, April 1994, p. 5.

2.        Ibid.,

3.        Ibid., p. 8.

4.        Ibid., p. 1.

5.        Ibid., p. 2.

6.        Ibid., p. 4.

7.        Ibid., p. 4.

8.        Ibid., p. 3.

9.        Ibid., p. 4.

10.     Ibid.

 

 

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評估

評估(1)在聖經真理亮光中評估“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宣言

評估(2)攜手團結的基礎是什麼?

評估(3)誰是“在基督裡”的弟兄姐妹?福音的基本信息?

評估(4)同意於神學名詞的定義?同意於聖經正典?同意於信仰權威?

評估(5)可以不同意,但仍然合一嗎?

評估(6)傳福音、偷羊、福音的內容、歸正的定義

評估(7)歸正者自由選擇教會?不應該簽署聲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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