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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評估

 

 

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評估(1)

在聖經真理亮光中評估“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宣言

 

張逸萍譯自﹕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An Evaluation/Part 1, By: The John Ankerberg Show, Dr. John Ankerberg, Dr. John Weldon (https://www.jashow.org/articles/general/evangelicals-and-catholics-together-an-evaluationpart-1/ ) ©2004

 

今天在美國〔譯按﹕應該說全世界〕有一個不斷發展的運動,希望羅馬天主教徒和福音派基督徒,在他們共同持有的事物的基礎上聯合起來 —— 但是模糊的語言(掩蓋了一些重大差異)真的是攜手的良好基礎嗎?

 

在開始的時候,我們應該先說明,羅馬天主教會內有一些人,真正相信耶穌基督為他們的主和救主,並單信靠祂的救贖。我們接受這些人,熱切地接受這些在基督裡的弟兄姐妹。我們希望他們明白,我們接受他們為基督裏(根據聖經權威)的弟兄姐妹的正當理由,一直是我們評估羅馬天主教會的動力。事實上,所有傳統的天主教徒都同意聖經是神的話因此,不應該反對以聖經為準,對羅馬天主教教義評價。

今天在美國〔譯按﹕應該說全世界〕有一個不斷發展的運動,希望羅馬天主教徒和福音派基督徒攜手,認識到可聯合的地方,遠超過叫分裂他們的。其中一個例子是1994329日發布的正式聲明,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基督教第三個千年使命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The Christian Mission in the Third Millennium[1] 這份宣言是由四十位天主教徒和福音派更正教徒簽署的,其中許多人是我們的好朋友。[2]

 

雖然據說這個聲明是一個非官方的聲明,不能代表為福音派或天主教社團,但它仍然具有廣泛的影響。事實上,199449日的《世界》(World)雜誌說﹕「該文件已在梵蒂岡高級官員中傳閱」此外,在世界舞台上,一些無名的福音派領先人物,讀過宣言,並給予鼓勵。」世界》雜誌稱之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文件[3]

但並非所有福音派人士都同意。例如,曾擔任世界福音派團契(World Evangelical Fellowship)國際主任和曾是拉美宣教士的David Howard告訴《世界》雜誌,說﹕「關於這文章討論傳福音一事,他看到這篇文章傾向於指示福音派宣教士送他們的信徒到天主教教堂去,幾乎如此」他又感到不安和不完美……我始終不知道他們推動什麼。[4]

請留意神學家史普羅(R. C. Sproul在接受《世界》電話採訪時,對這篇文章的神學內容表示警惕我恐怕這文件忽視了宗教改革運動」他宣稱,它建議福音派放棄討論“稱義”,這是「路德稱之為教會成敗所系的。」他還指出,沒有提到任何有關“稱義”的法庭性,引人注目。」[5]

簽署這份聲明的福音派弟兄中,有一些人的事工,是我們尊敬的。但是,鑑於文件的內容,我們必須不同意我們的朋友,理由在下面。

在我們開始分析之前,我們希望通過簡短的經文研究,來為我們的評論做序言。

因為神是真理之神(賽六十五16),祂關心祂的子民是否尊重真理。若使用經文彙編,研究真理這個詞,會馬上顯出這個問題對神有多重要。考慮下面的經文:「誠誠實實[in truth]地盡心事奉他」(撒上十二24)。耶穌說: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in truth]拜祂。」(約24);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1-32);「……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約十八37);使徒保羅告訴哥林多人說:正如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也都是真的[in truth](林後七14);我們應該「用愛心說誠實[in truth]」(弗四15;)還有,要明白「神恩惠……[in truth]」(西一6)!最後,我們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免得真理之道被提後二15,參閱彼前二2)。

因為上帝高舉真理,他警告基督徒關於那些偏離真(提後二18),敵擋真(提後三8),說謊話抵擋真(雅三 14)的人,而且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約壹二21)。

當真理面對與之相對立的事情時,真理的本質有分裂性。甚至耶穌說: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太34-36)。真理產生分裂,因為它堅持對抗並反對那不是真的。

因為聖經強調了解真理和避免錯誤,它要求我們盡我們所能來捍衛真相。猶大書鼓勵我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3)。上帝親自告訴我們﹕「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約三書4)使徒保羅和其他使徒不斷使用推理,嘗試說服猶太人和希臘人關於基督教信息的真理,例如,「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裡辯論,勸化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徒十八4;參十七2-4,17保羅告訴提多,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多一9)。

結果,使徒們經常為真理而爭論。當信奉律法的猶太教徒從安提阿下來,他們教導基督徒,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也就是說,除非他們遵守摩西律法,不能得。使徒保羅曾與這些人大大爭論﹕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徒十五1-5)。

當使徒彼得強調外邦人不必遵守律法時,這個特別的爭論就解決了:現在為甚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徒十五10,11

然而,在以後的時間,即使彼得也走迷了。當保羅遇到他稱為假弟兄的其他猶太人(不是信徒,而是猶太律法主義者)時,他強調﹕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加二5在這種情況下,甚至使徒彼得也暫時屈服於他們 ——證明即使是偉大的人也會誤入歧途,並需要不斷的努力。使徒保羅做了什麼? 保羅當面抵擋彼得:

後來嘰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但我一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二11, 13-16

我們看見聖經的要求——上帝命令基督徒捍衛真理,特別是福音的真理 在這亮光下,我們現在開始評估天主教和福音派合作宣言。

 

Notes

1.        It should be noted that some of the issues raised by this document (ECT1) have been addressed, although not to our satisfaction, in later statements.

2.        Among the Evangelical participants are Dr. Bill Bright, founder of Campus Crusade for Christ, Dr. Os Guinness with Trinity Forum, Dr. Mark Noll of Wheaton College, Dr. James I. Packer with Regent College, The Reverend Pat Robertson, founder of the Christian Broadcasting Network, Mr. Charles Colson, founder of Prison Fellowship, Dr. Richard Land with the Christian Life Com­mission of the 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 Dr. Larry Lewis with the Home Mission Board of the 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 and Dr. John White with Geneva College and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 Also included was Mr. Keith Fournier, author of Evangelical Catholics with Regent University’s American Center for Law and Justice.

3.        Matthews, “Cooperation Not Communion,” World, April 9, 1994, 10.

4.        Ibid., 12-13.

5.        Ibid., 13.

 

 

 

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評估

評估(1)在聖經真理亮光中評估“福音派和天主教攜手”宣言

評估(2)攜手團結的基礎是什麼?

評估(3)誰是“在基督裡”的弟兄姐妹?福音的基本信息?

評估(4)同意於神學名詞的定義?同意於聖經正典?同意於信仰權威?

評估(5)可以不同意,但仍然合一嗎?

評估(6)傳福音、偷羊、福音的內容、歸正的定義

評估(7)歸正者自由選擇教會?不應該簽署聲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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