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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耶穌教會﹕強調體驗聖靈,至神學混亂

張逸萍

 

你聽過“真耶穌教會”嗎?相信很多人的反應是﹕我們的教會都是假的嗎?他們又怎麼比別人真呢?到底是什麼一回事?

 

根據他們自己的介紹﹕真耶穌教會是晚雨聖靈於1917年(民國六年)在中國北京所設立的教會。初期有三位重要工人:張靈生、張巴拿巴、魏保羅。除了張巴拿巴外,其餘兩人都有“信心會”背景,受其影響。而“信心會”之基本信仰有三項:即受聖靈說靈言、獨一真神(非三位一體)、施洗奉主耶穌的名(非奉父子聖靈的名)。這與真耶穌教會的信仰完全一致。[1]

如果看看他們最簡短的信仰宣言﹕

·         信耶穌基督係道成肉身,為拯救罪人代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升天;衪是人類唯一之救主,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

·         信新舊約聖經係神所默示,為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及信徒生活之準則。

·         信本教會係耶穌基督藉晚雨聖靈所設立,為復興使徒時代教會之真教會。

·         信水浸係赦罪重生之典禮,必須由已受水靈二浸者,奉主耶穌聖名,在活水中給受浸者予以低下頭之全身浸禮。

·         信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並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

·         信洗腳禮係與主有分,及教訓相愛、聖潔、謙卑、服事、饒恕之典禮。對每一個受浸者,要奉主耶穌聖名給予洗腳一次;至於用水彼此洗腳,必要時亦可行之。

·         信聖餐為紀念主死,同領主肉、主血,與主聯合,能得永生,在末日復活之典禮。要時常舉行,但必須用一個無酵餅及葡萄汁舉辦之。

·         信安息日(星期六)為神賜福之日。但要在恩典下紀念其創造及救贖之恩,並盼望來世永遠安息而遵守之。

·         信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但必須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經訓,敬神愛人。

·         信主耶穌必於世界末日從天降臨,審判萬民。義人得永生,罪人受永刑。[2]

 

除了沒有提到“三位一體”之外,他們的基督觀,聖經觀,救恩觀,末世觀,都很純正。“基督藉晚雨聖靈所設立,為復興使徒時代教會之真教會”“ 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會讓人皺眉頭。至於守安息日,洗腳禮,很多福音派的信徒都對之有問題,但這些不是救恩問題,似乎不重要。


但是……


當我再細讀他們在網上兩本陳述“基本信仰”的書籍,會看見問題比較嚴重。這兩本書就是﹕

 

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宣道處,《真耶穌教會基本信仰概述》,真耶穌教會出版,1999-02-19[3] 下面簡稱《基本》。

郭子嚴,《真道提要問答》,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19544月。[4]  下面簡稱《提要》。

下面評論主要根源據此二書。

 

神觀和三位一體

 

《基本》表示,耶穌道成肉身,即是說耶穌是神,在肉身的顯現 ;耶穌是童女馬利亞所生,祂是真人,也是真神;神為救贖罪人,須成為血肉之體,才能為罪人流血;為罪人代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升天;祂是人類唯一的救主。[5]

 

完全同意!阿們!

 

另一本書《聖靈論》說﹕「祂就是獨一的真神。」又坦白承認﹕「雖然主後325年所訂的「尼西亞信經」(the Nicene Creed)已經確定了“三位一體說”,我們卻不能承認。」[6] 

 

這是真耶穌教會的一大特式!一般而言,否認“三位一體”的,都否認基督神性。例如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東方閃電、新天地。這些都是標準異端。真耶穌教會是我所見過的,否認“三位一體”,卻堅持基督神性的,唯一的神學系統。

 

在其他比較深入的文章中,表示自己反對“三神論(Tritheism)”和“形態論(modalism)”,雖然很多人誤會他們是後者。他們也表示「三位一體神觀兼顧了聖父、聖子、聖靈的互動性,又不致脫離獨一性,因此不諱言的可算是眾派當中十分成熟的神觀」。[7]  但在一篇網路文中,他們清楚表示﹕我們的基本觀念都是“獨一神觀”,但在詮釋神觀的理論上,卻有很大的差別。 [8]

 

下面是一些常見的反對“三位一體”理由﹕

 

1)一般反對三一的人都會這樣講﹕「這名詞在聖經中從未出現。」[9]

 

但是同樣的,真耶穌教會用的「秋雨聖靈」[10] 和「全備的福音」[11] 名詞,都在聖經中從未出現。真耶穌教會的人,大概會抗議說,這些名詞的解釋都在聖經裏,但是“三位一體”的解釋是完全根據聖經的。

 

請見﹕「三位一體﹕最簡單的解釋」﹕

·         只有一位真神﹕「因為只有一位 神,在 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提前二5;參看申四35;六4;賽四十三10)。

·         聖父是神﹕「只有一位 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林前八6;參看約十七1-3;林後一3;腓二11;西一3;彼前一2)。

·         耶穌基督,乃聖子,是神﹕「[耶穌]稱 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 神當作平等。」(約五18)「並等候至大的 神,和我們〔或譯: 神─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多二13;參看約廿28;約一1;羅九5;彼後一1)。

·         聖靈具有位格,是永存的,所以是神。聖靈有位格﹕「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十六13)聖靈是永存的﹕「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 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來九14)所以聖靈也是神﹕「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 神了。」(徒五3-4)。

而且,聖父、聖子、聖靈,不是這位獨一真神的三個名字而矣,因為﹕

·         父、子、聖靈是三個清楚獨特的位格﹕「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廿八19);「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十三14)。 

 

所以,三位一體是唯一能叫所有經文和諧的詞組。

 

2)「“三一神觀”的桎梏就是看神的角度太過集中在這短暫的「救恩時期的神觀」,而對神永恆的本質──獨一的神,沒有等質等量的看待。……將完整的神支離破碎,反而又陷入另一種對神的輕視與狹隘。」[12]

 

冤枉!請見「三位一體﹕最簡單的解釋」,文章裏有一個圖表,其中說明,父子聖靈,都被稱為創造主,祂們都在創造工作中有份(賽四十四 24、西一16,約一3、伯三十三 4),都指引神的工作(亞一3, 6、太二十八17-20、徒十三2),都是永恒的(詩九十三2、賽九6、來九14)等等。所以絕對不是只管“救恩時期”。

 

3)「為何聖經有許多經文來呈現真神、耶穌、聖靈不能分別的,例如,耶穌就是獨一的主宰,永在的父(賽九6;約十30,十四7-9)……」[13] 

 

這些“真神、耶穌、聖靈不能分別”的經文正是「三位一體﹕最簡單的解釋」中的第一句——只有一位神。讀聖經不能只抽取一節來強調。

 

4)上帝是超越時空的限制,以物質的觀念來說,物質必須要受到空間的限制,以當時帶有物質的肉眼來說,的確有三個不同位格的神同一時間出現在世人的眼前。……三位一體論又太專注於神、耶穌、聖靈三者各別的獨立性……」[14]

 

“三位一體”(Trinityone God in three persons)論,不是“太專注”於父子聖靈的獨立性。為什麼是“太”呢?正如「三位一體﹕最簡單的解釋」指出,聖經有五類經文,其中有一類顯示祂們三者各有獨特位格。

 

他們從來沒有同時出現在世人眼前,因為他們不都有物質身體,沒有聖經記載有人以物質的眼晴看見三位同時出現。聖經只有以三個位格同時提到他們。例如,「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廿八19

 

什麼是“位格”?就是“person”。因為“person”的中文翻譯是“人格”,但我們現在講的是神,不是人,所以中國神學家們想到“位格”這個詞組。什麼是“person”?他不必有肉體,但他有獨立的思想、意志和感情。例如耶穌曾說﹕「我父愛我」(約十17)「差我來的父」(約五37),有名的「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一1),都表明他們是兩個獨立位格。聖靈也會「聖靈擔憂」(弗四30),能「引導」(約十六13),所以父、子、聖靈,是獨立的位格。

 

真耶穌教會是否太過忽略父、子、聖靈的獨立位格呢?

 

5聖經最終不要我們以位格的角度來看神,而是用靈的角度來看神的本質 ……」[15]  如果將「父子聖靈的本質相同」,或「本質上的一體」,改稱為「父子聖靈的靈是同一位靈」,則在詮釋神觀的事上豈不是會覺得更順暢,並可以消除這種疑慮嗎?[16] 

 

如果說「父子聖靈的靈是同一位靈」,豈不是說“父有祂的靈”“ 子有祂的靈”“ 聖靈有祂的靈”?不過,他們分享同一個靈?四位一體嗎?若真耶穌教會說自己是“一神論”,不如說“一靈論”!

 

是的,「神是個靈」(約四24),但這位神(靈)卻有三個位格。靈可以有位格,不光是物質身體才能有位格。不是說,因為神是靈,不是物質,所以“父等於子,也等於聖靈”。靈體不是氣體,幾種氣體可以“混作一大團”,靈體卻不可能。最後必須提,聖子耶穌道成肉身之後,祂不僅僅是一個靈,還有物質身體,今天還有榮耀的身體。真耶穌教會以為是更高明的神學,絕對不順暢!

 

為什麼他們認為自己的神觀比傳統的三位一體更高明呢?他們解釋說﹕「本會得蒙神的眷愛,特別有得聖靈的屬靈經驗,因此藉由聖靈的體驗所感受認知的角度來看神,以及配合聖經的佐證,提供一個補足“三位一體說”所沒看到的一部分“山頂”。」[17]

 

換言之,這是追求體驗聖靈之下的獨特見解。那麼,我們就應該留意他們在追求聖靈方面的見地。

 

有時真耶穌教會有一些顯示缺乏聖經基本知識的反“三位一體”言論,[18]  不必多贅言解釋。

 

 

 

追求聖靈

 

根據《基本》﹕「進天國必須從聖靈重生;聖靈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 ;聖靈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子;聖靈是我們得天國基業的憑據。」還有「不是受浸禮就得了聖靈;不是有善行就有聖靈;不是熱心事主就有聖靈;」[19]

 

我們完全同意!阿們!;

 

 

A)聖靈入住和靈恩現象

 

但是「不是信主就受了聖靈」[20],我們可無法同意。

 

真耶穌教會混淆聖靈入住和靈恩現象!

 

1)信主就有聖靈入住

 

主耶穌離世之前,曾經應許聖靈﹕「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 十四16-17

 

是的,聖經實實在在告訴我們,人若相信接受耶穌救恩,就必得著聖靈入住﹕「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13)「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三13-14                               

 

得聖靈的唯一條件,就是“信”。“信”什麼?信耶穌。「凡接待〔今天基督徒的常用語,比較多用“接受”〕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約一12

 

即使信徒犯了罪,聖靈亦不離開。哥林多的信徒犯各樣的罪,臭名昭著。但是保羅告訴他們﹕「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麼?」(林前三16

 

2)靈浸和現象

 

他們有一篇文章論及「聖靈的洗」說﹕「“靈浸”的主要意義,既是人在聖靈裏受浸,所以在受靈浸的時候,有特殊的表現,就是在人“身上”有感覺,不但自己能體驗得到,別人也可以看見和聽見。……聖靈本身雖不能見,但聖靈的“洗”是可以看見和聽見的,故聖經記載每次被聖靈充滿的“靈洗”,都有特別的現象給人感覺並證實出來……」然後文章列舉:使徒行傳二章2-4節、使徒行傳八章17-18節、使徒行傳十章44-46節、使徒行傳十九章6-7節,並說﹕「都是可以看見的。」[21]

 

這幾段經文﹕

·         使徒行傳二章2-4節﹕天上有響聲下來;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說起別國的話來

·         使徒行傳八章17-18節﹕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按上文,指趕鬼治病〕

·         使徒行傳十章44-46節﹕說方言

·        使徒行傳十九章6-7節﹕說方言,又說豫言《或作又講道》

 

總而言之,主要是說方言。說方言是否是一個準確指標,顯示人得著聖靈?〔使徒行傳二章是聖靈第一次降臨,故有特殊現象;至於趕鬼治病,容後再討論。〕

 

 

B)得著聖靈

 

1)方言乃得著聖靈的憑據

 

《基本》﹕「使徒以說靈言為受聖靈的憑據。」然後,文章以“五旬節使徒們的體驗”“ 哥尼流等人的體驗”為支持,表示受聖靈時必有方言 。[22]

 

上邊經文列舉了一些因為聖靈降臨而有方言的經文,但是在使徒行傳還有很多人只聽道相信,而沒有說方言。例如賣紫色布疋的呂底亞(徒十六14-16)、亞略巴古的官丟尼修和大馬哩(徒十七34)、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還有許多哥林多人聽了,就相信受洗(徒 十八8)等等。教會歷史上有更多的人信主沒有說方言。他們都沒有聖靈?都不得救?

 

保羅告訴我們﹕「這人蒙﹝聖﹞靈……叫一人能說方言……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8-11)。可見,聖靈沒有應許讓所有信徒說方言,實際上也並非如此。其他醫治等恩賜亦然。

 

聖經從沒有說,不說方言,表示人沒有聖靈入住!正如我們看見很多老人家走路時拿著手杖,但我們不能說,拿著手杖,是人年老的證據!

 

2)方言是奇異的舌音嗎?

另一篇文章引用據說是吕振中譯本,把使徒行傳二章2-4節“別國的話”翻譯為“舌音”,「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用奇異的舌音說起話來」。[23]

使徒行傳第二章,聖靈降臨的時候﹕「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各人聽見門徒用眾人的鄉談說話,就甚納悶。」(徒 二4-8)所以方言是另一種實有的語言,是未經正式學習,聖靈讓他能講的。

 

徒行傳二章2-4節的「別國的話」應該翻譯為“舌音”嗎?或者“奇異的舌音”嗎?

 

《和合本》徒 2:4  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

《吕振中》於是眾人都充滿了聖靈,說起話來。〔並沒有翻為“舌音”!〕

《現代中文譯本》照著聖靈所賜的才能開始說起別種語言來。

NASB speak with different  tongues with noteOr languages

NIVspeak in other tongueswith noteOr languages

KJVspeak in other tongues

 如果我們看看原文,翻譯為 語言”或者“tongue”的字是glossa SN01100),其解釋可以是﹕1) 舌頭2) 方言. 語言   1a) 指某個地區的人所特有的語言或用語   2b) 指使用的人3)靈語。[24]

 如果再看這個字在聖經中出現 [25],它有時實在指人嘴裏的舌頭。例如﹕「舌結也解了」(可七35)。但有時候指地方語言。例﹕「用我們的鄉談,講說」(徒二11)難道有可能翻譯為「用我們家鄉的奇異舌音,講說」,「勒住他的舌頭」(雅一26)難道真的勒住一個人嘴裏的舌頭?使它不能發出奇異的聲音?現在再回來「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4)“說”是laleoSN2980;“別國”是heterosSN2087,另外之意),所以當時五旬節聚集的門徒是在“說”,難道說不是話?卻是“奇異的舌音”?

還有一點值得我們考慮﹕“tongue”這英文字,作名詞用時,可理解為「舌,舌頭;說話能力(或方式);口才」[26] 中文卻不習慣以“舌頭”為“說話”。所以引起接近靈恩的基督徒誤會結。

 3)需要按手才能得聖靈
 《基本》引用兩段經文,支持需要按手才得聖靈﹕

 ·         《基本》舉使徒行傳第十九章第17節為例,表示﹕「以弗所的門徒雖信主耶穌,但因受的是悔改的洗禮,也不知聖靈是甚麼,也不知祈求聖靈,是故無人受聖靈。直到再受奉主名赦罪的洗禮,禱告祈求後,又接受保羅按手禱告,方說方言,而求得聖靈。」[27]

解釋很簡單,如果我們讀上下文就知道。以弗所人受的是「約翰的洗。保羅說,……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的名受洗。」(徒十九3-5)“約翰的洗”只有悔改,沒有接受耶穌的救恩!正如今天,若有人不接受耶穌十架救恩,無論為什麼原因接受洗禮,也是沒有意義的。

 

·         《基本》舉使徒行傳第八章第14-1770B例,說﹕「撒瑪利亞的信徒,雖奉主名受了洗,但卻未受聖靈,直到彼得約翰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才受了聖靈,可見不是受浸禮就得了聖靈。」[28]

 

我們同意,受浸禮和得聖靈是兩回事。但是使徒行傳這段經文,不是旨在告訴我們,必須某些人按手才能得聖靈。原來因司提反死後,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所以信徒分散各處傳福音。腓利下撒瑪利亞城去,宣講基督。當地的人信了腓利所傳的,就受了洗。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裡去。(徒八1-17)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們,乃是『神的道』的原始受託人,他們打發彼得約翰前去撒瑪利亞,必然是因為關切在那裏所傳的道是否純正,故含有印證、幫助、分享神道的意味。

 

 

C)求得聖靈(秋雨春雨)?

 

1)什麼是“秋雨春雨”?

《提要》﹕「
五旬節的聖靈,是沛然如雨澆灌下來, ……五旬節聖靈是秋雨的澆灌(亦稱早雨),現代聖靈降臨是春雨的澆灌(亦稱晚雨)。春雨結束,接著就是『夏天』來到。……『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也該知道人子近了……』(太二十四32-33)。無花果樹即指以色列國,現在以色列已復國,正在『發嫩長葉』之中,可知主之再臨近了。現在也正是『春雨的時候』,過此就是夏天來到。……在使徒時代以後,教會於主後二百多年完全變質成為背道與世俗合污的羅馬教,從那時候起,聖靈就開始停止降臨。」[29]

 

教會是否在主後200+年後完全背道?以至聖靈離開,直到真耶穌教會出現,聖靈才再返回?聖經說無論任何時代,神都會為自己留下餘數(羅十一3-5),而且「他在教會中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弗三21)。「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約十27-29)可見,教會不可能完全消失、完全變節,所以不必去恢復,卻需要懂得分辨真理和錯誤。

 

如果我們搜尋一下“秋雨春雨”在聖經裏的用法及其上下文﹕

 

·         「你們若留意聽從我今日所吩咐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盡心盡性事奉他,他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使你們可以收藏五穀,新酒,和油也必使你吃得飽足,並使田野為你的牲畜長草。」(申 十一13-15

·         「你向淨光的高處舉目觀看,你在何處沒有淫行呢。……因此甘霖停止,春《原文作晚》雨不降。」(耶三2-3

·         「我們應當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他按時賜雨,就是秋雨春雨,又為我們定收割的節令,永存不廢。」(耶 五24

·         「錫安的民哪,你們要快樂,為耶和華你們的神歡喜。因他賜給你們合宜的秋雨,為你們降下甘霖,就是秋雨,春雨,和先前一樣。禾場必滿了麥子,酒醡與油醡必有新酒和油盈溢。」(珥二23-24

·         「農夫忍耐等候地裡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雅 五7

 

聖經使用“秋雨春雨”完全是指實際物質世界上的雨,農作物因此而得以成長。此現象乃神的祝福!所以,應該愛神守祂的誡命,否則神可能停止降雨。

 

事實上,這不是真耶穌教會所獨有的道理,這是五旬節派早有的。靈恩運動的教會大多數分支堅持春雨的教導。春雨的教導是靈意解經。 也就是說,以一種象徵性的、非常程式化的方式解釋聖經。重點強調額外的聖經啟示,如個人的預言、經歷以及直接從神來的命令。 春雨的教義包括﹕通過按手受到聖靈的恩賜,包括語言,也可以治病等等。[30] 

 

2)怎樣得著這“秋雨春雨的聖靈呢?

 

《提要》列舉了下面幾點﹕第一,順從真理,第二,悔改。[31]

 

上邊已經列舉好一些經文,指出得聖靈的唯一條件就是接受基督救恩!當然,順從真理和悔改是可以包括在“接受救恩”之內。

 

但是《提要》還有最後一點﹕“求”﹕「當春雨的時候,你們要向發閃電的耶和華求雨,祂必為眾人降下甘霖,使田園生長菜蔬。」(亞十1)這是說向神祈求聖靈的必要。以利亞是好榜樣:「他又禱告,天就降下雨來。」(雅五18)。雖然正當春雨的時候,還是要向神求雨,求才能得著(路十一9~10)。「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雅四2  [32]


撒迦利亞書一章1節和雅各書五章18節的“求”都是指著祈求物質世界的“雨”,不是教導我們要求聖靈。雅各書四章2節是一般性的“祈求”,不是特指“求聖靈”。只有路加福音十一章9~10節提到聖靈,但是這不是說,我們必須求聖靈,經文說﹕我們可能求一些次好的,但上帝總給我們最好的。最好的是什麼,就是得救,得救的人就有聖靈了。(弗一13,加三14)所以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麼。」(路十一13

 

我們無法不問﹕若聖靈不必苦求而得,這個苦求而來的靈是誰?那麼,讓我們先調查一下“春雨運動”中的聖靈有什麼表現呢?

 

3真耶穌教會中體驗聖靈的一些“見證”

 

……忽然身體搖來搖去,口裏唸一大堆聽不明白的話。……我看見內子兩腳微微顫動,轉瞬間全身也震動起來了。似乎有什麼力量將她拉高,離床約有數寸,甚至跪行跳舞;本來緊握著的兩手也展開了,右手向左,左手向右,大力打起自己的胸部來,口裏不知道唸些什麼。……」[33]

 

「……禱告中,有一次覺得熱風從身上吹過,可是時間很短。……簡長老按手在我的頭上時,突然感覺有一股莫大的力量從頭上降下,漸漸充滿全身,心裏非常愉快,好像進了天堂似的。肚子裏像有活水滾起,舌頭被這股力量控制轉動,不由自主的說起聽不懂的話來了(約七3738;林前十四2);全身發熱、流汗、搖動,但心裏卻清楚在身上所發生的事情。感謝神,我終於得到渴慕許久的聖靈了!……」[34]

 

……那時,跪在榻榻米上的雙膝被提起來,移動的跳著;雖然閉目,卻不會碰著牆壁,或跳到床下去。我的嘴,很有力量的從腹中湧出方言和靈歌來,聲音宏亮。……如此約有一個鐘頭之久,完全被聖靈佔領,汗流滿面,心裏充滿了說不出來的快樂和幸福感。雙膝的皮膚雖已擦破,卻毫不疼痛。……」[35]

 

請問聖經裏,得著聖靈的人是否有上邊的表現?身體搖來搖去、跪行跳舞、打自己胸部、全身發熱流汗、雙膝被提起來?這樣的事情能比美今天靈恩運動中的“聖靈擊倒”或者“多倫多聖笑”!

 

聖經說﹕「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二十四24)可見,魔鬼有可能偽冒、擾亂基督徒。真耶穌教也承認,假先知假基督也能行神蹟。[36] 其實,在教會發生的神蹟奇事,其來源並不容易分辨。請見﹕「神蹟奇事和異常感覺從何來?」。

 

 

 

因信稱義?

 

《基本》﹕得救係(1)本乎恩﹕主帶來救恩、主替死,成全救恩、除主以外,別無拯救、主的救恩要賜給一切相信的人。(2)也因著信﹕靠行為不能得救、靠行律法不能得救、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37]

 

似乎完全高舉﹕因信稱義。感謝上帝!

 

但是,再看,他們的教導中似乎有一些矛盾,不那麼“因信稱義”。

 

《基本》﹕「本會有三種典禮……與得救有關。……A.浸禮。B.洗腳禮。C.聖餐禮。[38]

 

現在讓我們看看這些聖禮, 怎麼樣和得救有關﹕

 

 

(一)浸禮

 

A洗禮乃得救條件

 

《基本》﹕「水浸有赦罪重生之功能﹕
1
使罪得赦。引用使徒行傳第二章第38節和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第16節,結論說,領受大水浸禮,乃要使罪得赦。
2)得以重生。引用提多書第三章第5節,羅馬書第六章35節和約翰福音第三章第5節。結論說,大水浸禮有赦罪重生之功能,使罪人成為無罪的義人,使舊人成為新造的人,方有資格進入神的國。
3)歸屬基督。引用加拉太書第三章第2629節說,可見受浸歸入基督的人,都是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照著應許有資格承受天父真神天國的產業,亦即享有天國永生的福分。」[39]

 

 我們不從聖經抽取一兩節經文,把它當作全面的解釋。聖經告訴我們,“因信稱義”,沒有加上任何條件,任何行動﹕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 三22-28

「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一3

 

既然沒有需要任何行動,不在立功,當然就是說,浸禮的本身並沒有赦罪,叫人重生,稱義的功用。

 

上邊語錄所引用的經文,怎麼解釋呢?

·         使徒行傳二章第38節,「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這叫”應該翻譯為為了”(eis SN1519)。即是說﹕因為罪得赦免,所受洗。

·         使徒行傳二十二章第16節﹕「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這裏不是說受洗可洗罪,而是“求告他的名”,即今天基督徒常說的﹕接受耶穌為救主,因而受洗,罪得赦免。人受洗是因為他相信,“信而受洗”的意思。

·         提多書三章第5節﹕「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這裏的“洗”不是水禮,而是說因為重生,所以被洗淨了。

·         羅馬書第六章35節﹕這裏講的是洗禮的意義,就是表明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

·         約翰福音第三章第5節﹕耶穌跟尼哥底母說話時,基督徒洗禮的教義還沒有實行。若耶穌的意思是,必受洗,才能得救,十字架上的賊怎麼沒有受洗就得拯救?讀上文的話,「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麼。」(4節),所以從水和聖靈生的,耶穌不是指實際的水(如洗禮或子宮中的羊水),而是在說需要靈性的清洗或更新。

·         加拉太書第三章第26~29節﹕按上下文,“歸入基督”是將新約和舊約作對比。況且,“歸入基督”是「歸入祂的死……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3-4

 《提要》補充﹕基督所流的血,遠在二千餘年以前,今日怎能除掉我們的罪污呢?因為「主血的泉源」就是在「受洗」之中,因為受洗之水,能使人除罪,這水是發源於主耶穌身上的。然後《提要》引用耶穌釘十字架而時,「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約十九34)和「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約壹五6[40]

首先,從來沒有人,沒有聖經時代的使徒,或者任何後來的人,以為耶穌釘十字時,和血同流出來的水是浸禮的水!反之,有多個醫務人員都認為“血和水”分開流出,證實耶穌實在死了。[41]

 

至於約翰壹書五章6節﹕「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這是相當難解釋的一段經文,無論“水”指什麼,如果繼續讀第9節﹕「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我們可能明白聖靈,水和血是為耶穌作見證。不是講到信徒藉著浸禮得救。

 

《提要》亦表示﹕「信主的人先得救了,然後才去受洗,受洗與得救無關」這句話是錯的,因為信而不受洗的,就是沒有行為的死信「這信心能救他嗎?」(雅二14)、「因為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二22[42] 但是以弗所書 2:8-9已經清楚告訴我們,我們不能做什麼來得救恩!雅各書講的是從人的行為,顯出他是否認有真信心。

 

雖然浸禮不能救我們,但信耶穌的人,應該受洗。在實際生活上,我們也觀察到,人若不真心決志接受耶穌為救主,他也不會輕易接受洗禮。另一方面,若有人不斷的推搪不肯去接受洗禮,他對主耶穌大有可能是三心兩意的。

 

B)一些其他教會沒有的特點﹕

 

1)《基本》﹕奉主耶穌聖名,不是奉父子聖靈的名。根據乃使徒行傳第二章第38節和使徒行傳第八章第16節。[43]

耶穌復活之後,升天之前,親自吩咐「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太二十八19)所以歷代的教會都遵守。

 

真耶穌教會所引用的「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徒二38)和「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徒八16)不是在施洗的儀式中,而是在談及受洗之事,所以是簡化了,並不志在推翻耶穌的吩咐。

 

2)《基本》﹕要低下頭。因為當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斷氣之前,「……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約翰福音第十九章第30節)。故領受浸禮的人,要低下頭,與主死的形狀聯合。[44]

 

我們同意浸禮是表明與主死的形狀聯合,表示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羅馬書第六章)。保羅是在解釋浸沒水中和從水中起來這個行動的意義,不是表面的動作。若一定要“低頭”為表示與主死的形狀聯合,怎麼不找一個姿勢來表明“復活”呢?仰起頭?這樣的規定雖然沒有什麼害,卻是忘記了最重要的意義﹕「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六4

 

 

(二)洗腳禮

 

耶穌在設立聖餐禮的時候,他為門徒洗腳(約13章),這是“洗腳禮”的來源。

 

《基本》﹕「洗腳禮有耶穌親自示範,並吩咐我們照樣遵行,且與得救攸關,故成為真耶穌教會的聖禮之一。」[45]

 

《提要》﹕「洗腳這件事,不是為虛偽的外表而作的,洗腳猶如洗澡一樣,有它本身的需要。洗腳是為著屬靈的需要而作,如同為著得救而受水洗一樣。」主洗門徒的腳的原因﹕要愛我們到底(約十三1);要我們與祂有分:「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十三8;要我們全身乾淨:「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約十三10)要我們彼此謙卑(約十三14[46]

 

耶穌如此示範,是為愛我們,為我們學習彼此謙卑,相信沒有人反對。但是洗腳禮是否真的洗去我們的罪,叫做我們得救呢?「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十三8)和「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約十三10)是得否告訴我們,洗腳禮與得救攸關?

 

《基本》表示「洗澡」表明「受過大水浸禮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即是說,凡受過洗禮的人,只要再接受「洗腳禮」,就能達到完全聖潔的地步。是故,信主的人,理當先接受浸禮,再接受洗腳禮,然後參加聖餐禮。[47]

 

我們必須問﹕“凡受過洗禮的人,只要再接受「洗腳禮」,就能達到完全聖潔的地步。”是真的嗎?真耶穌教會定有很多這樣的人,他們都生活完全聖潔?

 

當時候,人穿涼鞋走在泥路上,腳是很髒的,所以進屋子要先把腳洗幹淨。正如今天很多房子有地毯的中國人,也在進屋子時脫鞋子。但是,當時洗腳是僕人的工作。中國人脫鞋大概不需要其他人服侍。所以耶穌洗門徒的腳,絕對是謙卑服侍的榜樣,否則祂大可吩咐門徒互相洗腳。

 

為什麼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十三8),這是因為「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的話指彼得若不接受“洗腳”所象徵的屬靈意義,就無法與主相交(參約壹一6~10)。“無分”在此不是指在救恩上無分,而是指在靈性的交通上發生難處,彼此無法保持聯結。此話有一前提,門徒是“洗過澡的人”,本來是被耶穌寶血洗乾淨了,只是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沾上汙穢,所以需要去潔淨。這也是今天一般基督徒講的“成聖”過程。真耶穌教會是否教導說,人若沒有完全成聖,會失去救恩?他們的信徒做得到嗎?做不到怎麼辦?

 

提到“洗腳禮”,我無法不想起“蒙頭”。事實上,實踐“蒙頭”的教會比實踐“洗腳禮”的為多!我驚奇於真耶穌教會居然說﹕「蒙頭則是當時文化中一種順服的記號,是可以改變的。」[48] 蒙頭的重點是順服,它所要表徵的意義是“服權柄”(林前十一10),精神比形式更重要。」[49] 如果真耶穌教會以“蒙頭”為形式,精神更重要,因為它是當時的風俗。“洗腳”豈不是完全一樣?也希望那些實踐“蒙頭”,而不“洗腳”的教會思想。

 

 

(三)聖餐

 

聖餐禮是主耶穌上十架前親自設立的,有四處重要的經文(1)太廿六26~29。(2可十四22~25。(3)路廿二19~20。(4)林前十一23~25。所以是基督徒都當遵守的禮儀。

 

《基本》主張此聖禮乃為為記念主為我們被釘十字架而死。[50] 這是完全正確的。阿們!

 

但《基本》繼續表示﹕「領受聖餐,能得永生,末日得以復活。」根據約翰福音第六章第5354節,說﹕「耶穌屬物質的肉和血,因祂死而復活都不見了。故人子的肉和血是指著祝謝後的聖餐。受洗歸主的人都不可拒絕聖餐,因不領聖餐就沒有基督的生命,故領受聖餐是“領受基督的生命”,使我們有永遠的生命,在末日復活時,得以進入天國,享受永生。」[51]

 

耶穌說﹕「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 六53-54

 

天主教相信“變質說” Transubstantiation),即是說,今日的餅酒會變成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同一個身體,不是喻意的講法。真耶穌教會雖沒有這個意思,他們卻認為當耶穌講“血”和“肉”是指著“祝謝後的聖餐”,似乎進步了一點。但是他們同有一個問題,就是為“得永生”加上了一個“行為”為條件。

 

「不領聖餐就沒有基督的生命」?人怎麼樣得到永生?基督徒都耳熟能詳的經文是﹕「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 三1636

 

如果“相信”必須加上“聖餐禮”,就是為自己的行為自誇了(弗二9)。

 

再想一想耶穌的話的上下文,在耶穌這篇講章之前,祂五餅二魚喂飽五千人,所以很多為餅而來的人就跟著祂。耶穌說﹕「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六35)所以我們可以明白耶穌的話是喻意的。 “人子的肉”指主耶穌的身體為我們而捨;“人子的血”指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出寶血;“吃”和“喝”指接受進來。當時門徒定然明白耶穌的話是喻意的,因為彼得沒有馬上咬耶穌一口。

浸禮和聖餐,都是已經接受耶穌為救主,重生得救的人應該做的事情,因為這都是聖經吩咐,但儀式和人的得救與否無關。

 

 

 

其他

 

(一)安息日

 

《提要》表示﹕[52]

·         「因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二十11。可知它是超越罪惡,又超越律法。

·         神將安息日放在十條誡命中。誡命是道德性的,安息日並非一種暫時的律例,乃是一種道德上的本分。

·         確定了這一日是不能廢去的。

·         基督在世以「安息日的主」自居,把律法的安息日,一變而為恩典的安息日。(太十二12

·         將守安息日改到守主日(星期日)是天主教在主後三三六年,在老底嘉會議時決定的,而且是因為古代拜太陽的宗教影響所至。

·         《提要》也列舉很多經文(徒十三14~44,徒十六13,徒十七1~2)記載使徒們在安息日進猶太會堂。甚至主耶穌也「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路 4:16)。

 

沒有基督徒會否認上帝六天創造之後,第七天安息了。而且在十誡中有:「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 二十8)。

 

是的,安息日是在十誡之內,但是這是為以色列人設立的﹕「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出三十一16-17)。當摩西重申十誡時,他說﹕「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 五14-15)正如割禮是神和以色列人立約的證據(創十七10-11),今天基督徒不需要受割禮。

穌多次在安息日治病趕鬼(例﹕路四31-37、太十二10-12、約九4-7,14,16約五5-19等等),以至激怒法利賽人。這不是說祂僅僅把安息日的從“律法”變為“恩典”,因為當祂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吃(太十二1),耶穌表示祂「是安息日的主」(太十二1-8),即是說,祂在安息日之上,不受其約束

 

為什麼基督教守十誡的九誡,卻偏要以安息日為例外呢?保羅已經清楚解釋了﹕「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 二16-17)原來這些事情是為讓我們預先明白要來的彌賽亞。如果守這些節期和安息日是道德問題,為什麼保羅這樣吩咐?為什麼耶穌打破安息日的規舉呢?

 

為什麼耶穌和使徒都似乎守安息日呢?那是因為他們向猶太人傳福音,他們必須在安息日到猶太會堂,否則哪裏找到一堆猶太人集合,又可以向他們講論聖經呢?例﹕「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徒十七2

 

另一方面,早期教會亦早已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擘餅……」(徒二十7)和為其他聖徒捐錢「……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林前十六1-2)。可見他們當時已經是在星期日聚會的。

 

此外“七日的第一日”對基督徒來說,比安息日有更深的意義。主耶穌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復活的(可十六2)。希伯來書也告訴我們,安息日預表在基督裏的安息(來四)。

 

美國家庭福音電台(Family Radio) 的康平(Harold Camping) 有一本書討論守安息日的問題,其中有一個非常精彩的觀察,他說﹕有三個舊約的禮儀,都已被耶穌親自更改了,就是割禮改為浸禮、逾越節改為擘餅、安息日改為主日。[53] 當真像(基督)來臨時,這些舊約的禮儀,既然是後事的影兒,所以都可以廢掉。

 

最後守安息日與否不重要,不是救恩問題,我們不在律法之下,「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羅十四 5 )。 我們要每天敬拜神,不只在星期六或星期日。真耶穌教會雖然看重安息日,也沒有說,不守安息日的,不能得救。

 

 

(二)真教會

 

《基本》﹕本會係耶穌基督藉晚雨聖靈所設立,為復興使徒時代之真教會。因為(1本會係主藉晚雨聖靈所設立。(2真教會應具備的條件。所列舉的條件為﹕(a)要有聖靈同在;(b)要有神蹟奇事隨著;(c)所傳的道理要合乎聖經。[54]

 

秋雨晚雨的釋經問題,在上邊已經解釋過。現在讓我們來考慮其他三點“真教會的條件”﹕

 

1)要有聖靈同在。

 

在此必須先考慮,什麼是教會?教會不是一座建築物,也不是一個人為的組織。「教會」從廣義可以說是在各地求告主名的信徒,乃是一群有主生命的人所聚集而成。「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林前一2)。「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換言之,教會就是所有得救的人。

 

聖靈是否只和教會同在?聖經明顯教導聖靈入住每一個信徒﹕

怎樣得到聖靈同在呢?「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所以信耶穌的人,得到聖靈入住。

 

2)要有神蹟奇事隨著。

 

《基本》解釋﹕「耶穌升天前對門徒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15-20節)。教會是耶穌的身體,有耶穌的生命和能力,故有神蹟奇事隨著,證實所傳的真道。」[55]

 

聖經這裏再次強調“信”是得救的唯一條件﹕「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6

 

至與「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讓我們逐點細看﹕

·         趕鬼﹕不是真耶穌教會所獨有,也不是靈恩派教會才做的事情。趕鬼不是靈恩,它是基督徒的權柄。「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太十1)「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路十117)所以今天在基督徒中仍然常有趕鬼之事。唐崇榮牧師17歲已經趕鬼。[56] 唐牧師不是真耶穌教會的牧師,也不是靈恩派!

·         說新方言﹕在上邊已經解釋過,方言不是“奇異的舌音”。

·         手能拿蛇,喝毒物不受害﹕「手能拿蛇」,這已經應驗在:「保羅拾起一捆柴,放在火上,有一條毒蛇,因為熱了出來,咬住他的手……保羅竟把那毒蛇,甩在火裡,並沒有受傷。」(徒二十八3 -5)可能在教會歷史上,還有其他的應驗事故。「喝毒物不受害」沒有記錄在使徒行傳中,但教會歷史家優西比烏指曾發生在約翰和巴拿巴身上。[57] 我在此要給引用馬可福音1617-18的人潑冷水,因為這一段不在最早的手稿中,所以很多學者否認它為上帝默示的一部分。[58]  再者,基督徒真能手拿蛇,喝毒物而無傷害?這已經成為反基督教之人的笑柄。美國一個基金會懸賞一百萬美元大獎,盼基督徒們實現他們的“神蹟”!  [59]  我們並不否認我們若不小心拿蛇或喝毒物,可以向神祈禱,求醫治。但是,請問真耶穌教會真有這樣的能力?有的話,請去領賞。

·         手按病人醫治﹕從使徒行傳開始,直到今天,我們仍然常常看見這樣的醫治發生,雖然很多聖經外的記載,未必可靠,但絕對有一部分是真實的。[60]

 

3)所傳的道理要合乎聖

 

教會當以主耶穌和使徒及先知的教訓為建造的基礎(弗二19-20);所以所傳的不可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可過於聖經所記(約貳9-11;林前四6。」[61]

 

阿們!

 

a)但是,聖經有教導“秋雨,晚雨”就是末世的聖靈充滿?為末世真教會的記號?有教導方言就是“奇異的舌音”?

 

還有一點,在上邊有提到。《提要》說﹕「1.悔改相信耶穌;2.接受水靈二洗;3.遵守真神誡命。這就是本會所傳的得救之正路(全備的福音)。」[62]

 

聖經中沒有“全備的福音”一詞。只有“全備的律法”(詩十九7,雅一25)!但是,保羅曾說﹕「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西一25)。什麼“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祕」(西一26)。就是「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 三3-6)福音不是只給猶太人的。所以保羅努力地向外邦人傳福音。

 

此外,水禮能否叫人得救?靈洗是否讓人發出奇異的舌音?守誡命才能得救?上邊討論過了。

 

真耶穌教會所傳的道理要合乎聖經嗎?

 

b)在《真光之聲》的一個視頻中, 講員解釋什麼是“真教會”才是真的教會?他引用「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裡去求問,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奉到那裡。」( 十二5-6)指出﹕真耶穌教會以為自己名字中有“真”,代表真神,又有“耶穌”,就是真正屬於耶穌的教會。[63]

 

這是完全不顧上下文的引用!經文說,當以色列人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即到達迦南地時,分給12支派的地方,選擇一處,「為立他名的居所」。這處地方是什麼?在哪兒?這是耶路撒冷的聖殿!見﹕

 

「他〔神〕說,自從我領我民以色列出埃及以來,我未曾在以色列各支派中選擇一城建造殿宇為我名的﹝居所﹞,但揀選大衛治理我民以色列。所羅門說,我父大衛曾立意,要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建殿。」(王上 八16-17

 

什麼是“立他名的居所”?簡單來說,就是一個為傳揚神的名的地方。舉個例,華盛頓紀念碑,是位於美國首都的一個555尺高的方尖塔。美國人到哪兒就想起華盛頓的偉大歷史。

 

“立他名的居所”不是說,哪個寺廟取一個有“耶和華”名字,就屬於耶和華神,我們就該到那裏去敬拜耶和華。

 

如果我今天開創一個教會,取其名為“真真耶穌教會”“真神蹟耶穌教會”“真耶穌和真聖靈教會”,豈不是比“真耶穌教會”更可靠?當然這幾個例我我虛構的。但事實上,我們俗稱的“摩門教”的正式名字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來自韓國的異端“新天地”,全名“新天地耶穌教證據帳幕聖殿”。他們都有“耶穌”的名字,怎麼不是真教會?

 

 

 

總論﹕真耶穌教會可算異端嗎?

 

我們最後要討論一個問題﹕真耶穌教會算異端嗎?有人如此肯定。[64] 有人認為只是極端。[65] 後者似乎比較少數。

 

要討論這個問題,必先為“異端”下定義。如果根據拙作《為真道爭辯》,第十一章,一個神學系統能否被稱為異端,應該根據她的救恩觀是否有錯;如果有錯,通常是因為在聖經以外另有權威。

 

影響救恩觀有沒有錯的因素,當然最重要的是﹕三位一體;基督神性;因信稱義。事實上,這三項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也有很多人以之為鑒別異端的準則。

 

至於追求靈恩感受,洗腳禮,守安息日等,雖然很多教會不會同意,但不能因此構成異端。

 

文首已經講到﹕真耶穌教會是我唯一知道的,否認三位一體,卻肯定基督神性的神學系統!而他們已經明言,他們的神觀是「追求體驗聖靈之下的獨特見解」。所以我只能說﹕真耶穌教會的問題是﹕強調靈恩體驗,以至神學混亂。

 

因信稱義呢?

 

文首列舉的基本信仰中有﹕“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一項。[66]  但是再小心讀﹕「本會有三種典禮,典禮當具備三個條件:……與

得救有關。……A.浸禮。B.洗腳禮。C.聖餐禮。[67]

 

上文已經研究過他們對浸禮、洗腳禮、聖餐禮三者的描述,也顯示他們認為,對救恩而言,這些禮儀是必須的。

 

這豈不是矛盾?這樣的邏輯問題是否也因為「追求體驗聖靈之下的獨特見解」?我沒有看見他們正面如此表明。但是“三位一體“的問題是他們追求靈恩的結果,“因信稱義”方面的矛盾,難保不也是一樣的原因。

 

所以如果要嚴格的話,真耶穌教會的救恩觀是錯的,所以應該算為異端!

 

但是如果我們接受他們表面上所堅持“因信稱義”,那麼,只好寬容地說,強調靈恩體驗,以至神學混亂,甚至思維沒有邏輯!

 

真耶穌教會的三一觀和救恩觀出現問題,是否因為她在聖經以外另有權威呢?是的,正是——信徒們的靈恩體驗!

 

這也是很多神學家對靈恩運動的評論﹕「靈恩運動是危險的,因為靈恩運動願意接受說方言、翻方言、異象、異夢、預言等是神給祂兒女的信息。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危險。……這是真正的問題,我發現大多數靈恩派都有錯誤的救贖計劃。」[68] 「他們是感性的,這意味著他們的信息和方法有意訴諸於人類的感受和經驗,而不是聖經的真理。」彼得雖然經歷登山變像(彼後一16-18),但他仍然說,聖經是比他自己的經歷更可靠的真理來源。(彼後一19)。[69]

 

那麼,我們只好勸告所有誠實願意追求認識真理的,已經參加真耶穌教會的人,離開這個教會,另外物識一個信仰純正的,不強調靈恩的教會。

 

 



[1] 「真耶穌教會簡介」(https://www.tjc.org.tw/MultiCategory/MultiCategoryFileContent?gpid=4&mid=37&cid=48&_query=TJCPortal_ProjectWeb.Models.CommonQueryModel  )。  [2]「基本信仰」,2019-07-05,(https://www.tjc.org.tw/MultiCategory/MultiCategoryFileContent?gpid=4&mid=38&cid=50&_query=TJCPortal_ProjectWeb.Models.CommonQueryModel )。  [3] 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宣道處,《真耶穌教會基本信仰概述》,真耶穌教會出版 ,1999-02-19。(https://tjc.org/zh/elib-single-item-display/?langid=2&itemid=35120&type=pub)。下簡稱《基本》。  [4] 郭子嚴 編,《真道提要問答》,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出版,19544月。https://joy.org.tw/goodnews_books.php?books_id=1)。下簡稱《提要》。  [5]《基本》(一)「信耶穌」(https://joy.org.tw/goodnews_books_content.asp?books_id=16&chapter_id=c_1 )。  [6] 謝順道 編,《聖靈論》,第一章 何謂聖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19662月。https://joy.org.tw/goodnews_books_content.asp?books_id=21&chapter_id=c_1   [7]溪番鴨,「淺談三一神觀與獨一神觀」,《網路雜誌》,2007.04號。(https://joy.org.tw/holyspirit.asp?num=3260  [8] 「本會的神觀與三位一體說有甚麼差別」(https://joy.org.tw/goodnews_detail.php?id=303 [9] 吳明真,「約翰福音中的神觀」(https://joy.org.tw/holyspirit.asp?num=3379 )。  [10] 謝順道,「聖靈論(十四)」(https://joy.org.tw/elearn_detail.php?id=35 )。[11]「得救之正路(一)──全備的福音」(https://joy.org.tw/goodnews.asp?num=859 )。[12]「淺談三一神觀與獨一神觀」。[13] 同上。[14] 同上。[15] 同上 。[16] 「本會的神觀與三位一體說有甚麼差別」。[17]「淺談三一神觀與獨一神觀」。[18] 例如,他們認為,「一體」不能強調「獨一神」,正如聖經說,「夫妻是一體」(創二24;可十7-8)。但事實呢?夫妻究竟是兩個人,二人的生命是各自存在的。……與此同理,「三位一體」這種神觀,只能表示父子聖靈的關係至為親密,而無法強調「獨一神」這個觀念。https://joy.org.tw/goodnews_detail.php?id=303    回答﹕“三位一體”的“一體”是“one God”,三位一體的英語講法是“One God in three persons”!,夫妻二人成為“一體”是“one flesh”。所以,使用“夫妻二人一體”為例反駁“三一”,不適合。[19] 《基本》(五)「信聖靈」(https://tjc.org/zh/elib-single-item-display/?type=pub&langid=2&parentid=35120&itemid=35114)。[20] 同上。[21] 對「聖靈的洗」的再認識(二)」(https://joy.org.tw/goodnews.asp?num=5850 [22] 《基本》(五)「信聖靈」。[23] 「對「聖靈的洗」的再認識(二)」。[24]  https://a2z.fhl.net/php/s.php?N=0&k=01100&m=   [25] https://a2z.fhl.net/php/search.php?VERSION=unv&strongflag=1&TABFLAG=1&orig=1&keyword=01100   [26] Yahoo 字典。[27] 《基本》(五)「信聖靈」。[28] 同上。[29] 《提要》「第三章 聖靈」(https://joy.org.tw/goodnews_books_content.php?id=4  )。[30] Got questions,「春雨運動是什麼?」(https://www.gotquestions.org/T-Chinese/T-Chinese-latter-rain-movement.html  [31] 《提要》「第三章 聖靈」。[32] 同上。[33] 林悟真,「受聖靈樂不可支,雖南面王亦不易」,《聖靈論》,第十五章 我受聖靈的體驗談,(https://joy.org.tw/book/book4/book4-15-1.htm )。 [34] 吳揚道,「被聖靈充滿,穿上新人」,《聖靈論》,第十五章,(https://joy.org.tw/book/book4/book4-15-8.htm )。[35]  楊約翰,「閉門專心禱告,聖靈果然降臨」,《聖靈論》,第十五章,(https://joy.org.tw/book/book4/book4-15-9.htm )。[36] 信仰問答:神蹟」(https://tjc.org/zh/%E7%A5%9E%E8%B9%9F/[37]《基本》(九)「信得救」(https://tjc.org/zh/elib-single-item-display/?type=pub&langid=2&parentid=35120&itemid=35118)。[38] 《基本》(四)「信浸禮」(https://tjc.org/zh/elib-single-item-display/?type=pub&langid=2&parentid=35120&itemid=35113 )。[39]  同上。[40] 《提要》「第九章 水洗」(https://joy.org.tw/goodnews_books_content.php?id=10   )。[41] 例﹕Josh McDowell,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Campus Crusade for Christ, 1972, p. 206-207.  [42] 《提要》「第九章 水洗」 。[43] 《基本》(四)「信浸禮」。[44] 同上。[45] 《基本》(四)「信洗腳禮」(https://joy.org.tw/goodnews_books_content.asp?books_id=16&chapter_id=c_6 [46] 《提要》,第十一章「洗腳」(https://joy.org.tw/goodnews_books_content.php?id=11[47] 《基本》(四)「信洗腳禮」。[48] 吳明真,「從保羅書信看婦女的地位」,《網路雜誌》(https://joy.org.tw/holyspirit.asp?num=3697[49] 謝順道,「神為什麼要造善惡果?」《網路雜誌》(https://joy.org.tw/holyspirit.asp?num=3485 [50]《基本》(七)「信聖餐禮」(https://tjc.org/zh/elib-single-item-display/?type=pub&langid=2&parentid=35120&itemid=35116 )。[51]  同上。[52]《提要》第十五章「 聖日」(https://joy.org.tw/goodnews_books_content.php?id=16 )。[53] Harold Camping, Sunday – The Sabbath? (Oakland, CA: Family Stations, Inc., 1991).  [54]《基本》(三)「信教會」(https://joy.org.tw/goodnews_books_content.asp?books_id=16&chapter_id=c_3   )。[55] 同上。[56] https://www.facebook.com/nkholy940904/posts/854099771278881/   [57]  http://cclw.net/Bible/xinyuezhushi/htm/11.htm   [58] 見﹕ https://www.gotquestions.org/Mark-16-9-20.html  https://apologeticspress.org/is-mark-169-20-inspired-704/ 等等。[59] https://en.wikipedia.org/wiki/One_Million_Dollar_Paranormal_Challenge   [60] 例﹕「我們也常常有牧師為病人按手禱告,結果看到很多奇妙的見證。有一次,我跟另外三個傳道人,一起為一個姊妹按手禱告。她幾個月不能出聲,看了許多醫生都醫不好,很奇妙,那天為她按手禱告之後,她第二天就能開聲了。當我們憑信心去禱告,我們的神是會搖動祂的手,彰顯祂的能力,施行奇妙的作為。」(https://www.goldenlampstand.org/glb/read.php?GLID=14602 [61] 謝忠光,《得救之正路》,附錄(六) 為什麼稱「真耶穌教會」(https://joy.org.tw/goodnews_books_content.asp?books_id=19&chapter_id=c_12 )。[62] 「得救之正路(一)──全備的福音」。[63] 賴英夫《教會是基督的身體》(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cLFqQsU6RY )。[64]例﹕「現今國內流行之異端邪說」( 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misc/hit_heresy.html);小草,「真耶稣教会是否定三一神论的异端大杂烩」(https://woodrice.online/2022/04/15/heresy-2/ )等等。[65] 「異端和極端教會」(https://www.slideshare.net/fisherke/ss-143672980 )。[66]《基本》(九)「信得救」。[67] 《基本》(四)「信浸禮」。[68] “The Charismatic Movement Is Dangerous Because:”https://biblelineministries.org/the-charismatic-movement-is-dangerous-because/ )。[69] Phil Johnson, “Another Look at the Charismatic Movement: Strange Fire Six Years Later” ( https://www.gty.org/library/sermons-library/TM19-8/another-look-at-the-charismatic-movement-strange-fire-six-years-later-phil-johnson )

 

 

 

 

 

“靈恩運動”

 

東方異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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