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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道争辩》上册

第三章

各种上帝观

张逸萍

 

 

            我们已经引述过各种辩证有神的方法,但光光相信有神,可不能叫人因此相信耶稣,接受祂为救主。事实上,很多人并不需要证明,就已经同意有神,只是不能肯定祂是谁。所以我认为,既然有神,就应该先去思想,那一类的上帝观才是合理的,什么样子的上帝才值得我们去敬拜。

 

一神论( Monotheism )、有神论( Theism )

 一神论相信只有一位神,祂是无限和有位格的,祂创造了世界,而且活跃于祂所创造的宇宙中。所以,真正的「有神论」乃单指一神,而非指多神、泛神或其他的上帝观。[1]

 犹太教、基督教、回教都是有神论,也都是一神的宗教。所以,基督徒理应明白一神论是什么,而且可以随时详述。但是让我们先用贾思乐(Norman Geisler )的话,概括一神论的世界观,它包括以下几方面﹕[2]

 1。神存在于物质世界之外——祂创造和管理这个宇宙,所以祂超越宇宙,却临在于宇宙间。

2。神创造世界是从无变有( Ex Nihilo )——所以宇宙并非恒常( eternal ),也不是来自一些老早存在( pre-existing )的物质。

3。神迹是可能的——虽然上帝创造了一些自然律,但祂可以随时改变。

4。人乃按照神的形像创造——所以人有自由,亦有尊严。

5。有道德律——既然人是按照神的形像创造,而神是道德的,所以世界上存着道德律。

6。有奖赏、有审判——既然神赐道德律,人死后会按照他的行为的道德与否,得到赏罚。

 在此,我们也必须讨论一个附带题目,就是﹕宗教进化论。[3]有些学者,相信最原始的宗教是多神的,而一神论是慢慢从多神进步而来。费莎( Frazer )的《晚期的一神观》( Late Monotheism )是个好例子。他表示,基督教乃从异教神话中慢慢发展出来。

 但根据圣经,一神论才是最早的宗教形式,而多神是因为人有罪,所以故意将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不敬拜创造主,且故意敬拜受造物(罗一19-23)。创世记是最早的人类记录。现在已经有很多考古学证据证明创世记历史的可信性,但创世记记载一神宗教。又例如,约伯记是圣经中最早的书,我们亦可从其中看见一神论。

 此外,考古学证据显示一神是最早的宗教信仰。考古学家发现一些很早的泥版,叫做押底巴泥板( Ebla Tablets ),展现一神信仰,并且宣称这位独一的真神创造宇宙。此外,还有很多非洲原始的宗教,都是一神的。

 因此,宗教进化论并不属实,只不过是受达尔文进化论影响的结果,教会不断受世俗影响,实在是一件可悲的事。

 

无神论( Atheism )

 简单说来,无神的定义,就是相信神不存在,但事实可没有那么简单,因为一些其他的思想,也可以算是无神论中的一种。所以无神论可说有几类﹕

 1。传统的无神论——这种观念认为绝对没有神;现在没有,从前没有神,将来也没有。

 2。神话式的无神论——这一类人并非正面否认神存在,他们认为神只是一个神话。譬如尼采( Frederick Nietzsche )说神是一个神话,不是一个存在物。最后他甚至说神已经死了。心理学鼻祖佛洛伊德( Sigmund Freud )说,人因为不能长大成熟,仍然像个婴儿,觉得需要父亲的照顾和保护,于是按照自己父亲的形像创造了上帝,所以他认为宗教是精神病的来源。这也可算为无神论的一类。

 在这里必须提一件可悲的事,教会一向受世俗思想影响,好像以上提到,一些神学家受进化论影响,于是提出「宗教进化论」,认为一神是从多神进化来的。在此,尼采的「上帝已死」谬论也影响基督教中一些神学家。他们发表了「神死神学」。华汉理安( Gabriel Vahanian )写了一本叫做《上帝之死》( The Death of God ) ,随后也有其他人附和。但尼采死了,这个「神死神学」很快也死了,我们的神还是活着,感谢神。还有,今天世俗心理学在教会中流行,已经把很多错误思想引进教会。所以,凡信仰纯正的基督徒都应当警惕。

 3。语义学上或观念上的无神论——有人认为,谈论神的本身是「死」的;宗教语言是没有意思的。这一类的代表人是云布仁( Paul Van Buren )。 此外,观念性的无神论者,表面上同意有一位神,但却认为祂是隐藏的,我们不可能认识祂,不可能对祂有任何概念。这一派的代表人是巴伯( Martin Buber )。

 4。实际的无神论——这些人可能嘴巴说自己相信有神,但对他们来说,有和没有神,都没有什么分别,因为他们生活的表现,好像神并不存在。在今天的文明社会里,恐怕大部分人就是这一类。正如圣经所说﹕「恶人面带骄傲,说,耶和华必不追究。他一切所想的,都以为没有神。 」(诗十4)。事实上,「实际的无神论」也是一句讽刺人的话。[4]

 无神论者从不正面提出证据,证明神并不存在。他们只是对所有辩证有神的理论都予以反驳。前一章已经解释,在此无需重复。至于我们怎样批判和回应无神论者的反驳,亦已在前一章解释清楚。

 

不可知论( Agnostics )

 不可知论一词有两个定义。第一个定义是﹕神的事情是不可能知道的( God is unknowable )。第二个定义是﹕神是一个未知素( God is an unknown )。[5]

 换言之,第一类人肯定说﹕神存在与否,是不可能知道的;不但他不知道,而且其他人也不可能知道,这是真正的不可知论。第二类人不是真正的不可知论,只不过是不敢肯定有没有神,他们诚实地说﹕「我不知道有没有神」。

 赫胥黎( Julian Huxley ) 首先发明这个名词——不可知论。[6] 赫胥黎相信人只能从官感获得准确的资料,但是上帝和宗教都不能用官感认知,所以永远不能确定。他说﹕「我不知道」。其他死硬派的无神论者说,不可知论者只不过是一些没有勇气,耻于承认自己是无神论者的人,他们不敢面对有神论者。[7]

我们的无神论朋友——休谟( David Hume )和康德( Immanuel Kant ),都发表过一些论调,说明人的知识不可靠,当然也包括神的不可知性。这些论点,可以说是不可知论的前身。

 

(1)休谟有几个论点,说明人类知识的不可靠﹕[8]

 1。世界上的事实只有两种﹕(a)抽象数字或抽象推理;(b)或能以实验证实的。除此之外,其他一切都是幻觉,所以神学,或神存在的辩证不过是幻觉而已。

 2。人所有知识都从五官感受而来,而我们的官感只不过是一个系列不联贯的感觉。我们只是将一些官感联系在一起,所以我们的结论,不一定是肯定的事情。

 3。 「因果关系」( causality )基于习惯,所以是不可靠的。譬如公鸡啼,然后太阳升,但是公鸡啼并不是太阳上升的原因。 〔无法不在此一提,今天教会中流行的原生家庭探讨,正犯了这个毛病。例如,我们看见父母离婚、孩子长大后亦离婚,但是没有人能证明父母离婚的就是孩子离婚的原因,所以罪怪不健全家庭的理论,不但不合圣经,也不合逻辑。〕

 4。即使真有可靠的因果关系,宇宙的起因可能和人的想像不一样,所以靠比喻来认识神是不可靠的。

 

(2)康德也在这一方面,发表了他一些非常有名的言论﹕[9] 

 1。人不可能知道现实,因为我们依靠官感认识现实;我们的知识是由整理这些官感而来,我们只知道事物给我们的感受( perception ),不是知道事物的本身( reality ) 。

 2。如果我们思想时间和空间的问题( boundary problem ) ,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一些矛盾的事情。例如说,时间本身就是矛盾的,时间什么时候开始?如果有「时间」这一回事,时间开始以前是什么?可见,我们什么都不能知道。

 这些哲学家们真可怜,虽然聪明,但是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不能肯定!不知道他们所发表的理论和所写的书,是否自己也不能肯定?当然,他们的最重要论点不是说自己糊涂。他们是说,神存在与否,是不可能知道的。

 另一个好例子就是爱雅( Ayer )。[10]他认为所有谈论神的话都是废话,又或者都是空虚无意义的。神是不可能经历的,是神秘的;所以宗教信仰既不能证实,也不能推翻。

 我们要怎样回答不可知论呢?[11]从上边的定义可见,有一类不是真正的不可知论,他们只不过是不敢肯定有没有神。事实上,这一类人非常诚实,表示自己不知道。他们说﹕「我不知道有没有神」。这一类比较容易应付,如果他不知道,不等于没有人知道。基督徒得着上帝的启示,所以知道有神,我们可以告诉他们,为什么我们知道有神。

 第二种不可知论说,「神是不可能知道的。」换言之,有关神的事情,没有人可以知道。这句话的逻辑不攻自破,因为说这句话的人已经表示,他知道一件有关神的事——即是说﹕神是不可能知道的。这样的回答,有点像趣味智力游戏,但却非常真实。如果有人承认自己不知道,他的话就不可信。譬如这个人说,有关神的事情是不可能知道的,那么,他对自己这句话也应该是没有把握的。

 事实上,我们只能知道一点有关神的事情,却不能全知道神所有的事情;既非什么都知道,亦非完全不知道。神愿意启示多少,我们就可以知道多少。例如,我们知道神存在,知道祂爱我们,因为圣经这样告诉我们。我们谈论神,也可以在某程度上准确,不完全是废话。同样,我们对其他事物的认知,有时可以是我们自己的感受。譬如我们接触到一物件,感到这物件是柔软的,或是硬的(这是事物的特性),这样的描写也是我们对事物的认知,虽然我们并不完全知道这事物的一切构造。

 「因果关系」虽然不一定准确,可也不是常常是错的,需要视乎情形而定。同样,比喻也不一定是错的,虽然不能百分之一百和所预表的事物一样,却能让我们有某程度上的了解。时间空间的问题,正好说明我们是有限的,事实上,必须有一位无限者的存在。虽然我们不能明白时间有没有起点,但是我们能明白耶稣在二千年前,曾经到过这个世界。由此可见,没有事情是绝对不可知,只是程度上的问题而已。

 

多神论( Polytheism )

 多神一词很容易明白,即是说,相信多位神灵存在,并敬拜他们。[12]但是这些神灵却不是一神论中的那位独一全能全知和无限的创造主。他们是有限的( finite )实体。[13]

 多神论相信有众多神灵共存,他们的力量相当,而且每个神灵有他们控制的领域。希腊神话便是一个好例子。正统的佛教可以说是无神的(菩萨并不是创造天地的神),后来受民间宗教影响,才变得满天神佛,所以也属于多神宗教。但在多神的宗教观念中,彼此也有一些区分,譬如﹕

 其一是「精灵论」( Animism ),这一类的多神观,相信所有大自然实体和现象背后,都有一个控制它的灵体。譬如很多民间宗教,或黄教( shaman ,或作沙蛮、巫师)相信每块石头、每棵大树背后都有一个灵体。从前西方人相信太阳神、青蛙神、牛神等等,亦是好例子。

 另一是「唯尊一神论」( Henotheism ),意思是说在众神中有一位神灵,在其他神灵之上。例如,摩门教徒相信以罗欣( Elohim )是最重要的神,此外耶稣也是神,而每一个摩门教徒将来也是神。[14] 所以,严格而言,摩门教应该算为唯尊一神论,虽然他们不喜欢这样的归类。

 

多神论者的共同信念如下﹕ [15]

 1。神观——当然,他们相信有众多神灵,不是只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神。虽然不同宗教对这些神灵有不同的讲法,但他们都是有开始,却没有结束,他们的来源可能是大自然,或者由人变成的。

 2。世界——多神宗教通常相信宇宙是恒常的,没有开始,又或者只从极少的物质开始,但不是从无变有。众神灵并不和睦,他们控制不同的地域,常有冲突,甚至大战,而这世界是他们的竞技场。

 3。人类——这些神灵影响和控制人类的思想和意志。

 4。价值观——有些多神论者认为道德来自一些小神,如果人类有不道德行为,这些小神便会处罚他们。另有一些则认为「真理」是相对的,邪恶和良善,生和死,都不过是相对的,佛教是一个好例子。

 我们怎样去批判多神论呢?[16]多神论的逻辑问题不难鉴别。所有支持一神论的理论都可以反证多神论。前一章所讲辩证有神的办法中,虽然有时似乎可以容纳多神(譬如有人认为宇宙有多个起因),但细想一下就可以知道,它是不合逻辑的。如果宇宙有多个起因,而每个起因就是一个神灵。而且在多神信念中,这些神灵并非自有永有,他们是有开始的,他们的存在需要依靠另一个神,或者另一个来源。例如,太阳神是因太阳而有,如果没有太阳,就没有太阳神。同样地,如果没有牛,也就没有牛神。那么谁创造它们?谁管理它们?因此,必然有一位在它们之上的创造主。

 如果它们是自有永有的(像圣经中的神,没有起因);那么,它们的创造为什么可以和谐有次序?

 可见它们都不是至高终极的神,只不过是一大堆有限的神明、低一等的灵体。又或者说,它们只不过是一些小鬼,是不完美的,是有限的,所以不值得敬拜。我们应该寻找那位最高之神。

 

泛神论( Pantheism )

 泛神论通常和一元论( Monism )相提并论。泛神论认为,一切即等于神。或者说,宇宙万物的总和,就是上帝。所以,万物是统一的,于是引申出一元论,即是说,宇宙万物本为一。 [17]

 在一般人的观念中,泛神论是东方宗教,这样说当然也错不到哪里去。印度教是典型的泛神宗教,印度教的神叫做梵天( Brahman ),是一位没有位格的神。根据印度教,天地的来历,有两派的学说﹕一说天地万物的总和就是梵天,因为梵天将自己变成万物。另一说梵天将自己的一部分变成天地,所以天地是神的一部分。无论哪一派,他们都说天地原为一,也就是上帝。

 此外,受东方宗教影响的新纪元运动,也主张泛神论。由于新纪元运动流行,所以西方社会不自觉地接受了泛神的观点,而且开始流行。新纪元圈子流行称呼神为「神/女神/一切所有」( God/Goddess/All That Is ),或者简称为「一切所有」( All That Is )。[18]这些名字都非常清楚地表达泛神的思想。

 另一方面,西方社会亦早已有泛神观,只是其影响不及在东方。普罗提诺( Plotinus )的思想就是一个好例子。他说﹕「一」是万物和各种多元变化的唯一根源。「一」产生「宇宙灵魂」( World Soul ),而万物则从宇宙灵魂滋生。万物迟早可以借着冥想返回「一」。[19]因此泛神和冥想似乎结了不解之缘,我们可以猜测,泛神思想很可能是冥想的结果。

 

泛神的信念可以概括如下﹕[20]

 1。根据泛神论的定义,上帝就是所有创造物,而创造物也就是神。

2。宇宙万物本为一。

3。上帝是无法形容的,我们只能以直觉来认识神。

4。邪恶和良善皆从神而来,因为万物都是神的一部分。

5。上帝没有位格,也没有知觉。

 我们怎样批判这个上帝观呢?[21]泛神论不能通过头脑,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所以大概只有在冥想状态下,人才有可能接受。若非因为冥想,我们可以很容易看见其中的荒谬﹕

 1。不能通过常理——你我心灵分开,身体分开。

2。不符合科学——通常人接受泛神论,是因神秘经历,但是神秘经历很可能只是幻觉,不符合科学,不能通过理智。

3。不合逻辑——万物都有神性,猫?狗?牛粪?细菌?魔鬼?

4 。如果万物都是神,那就等于无神,通货膨胀而已。

5。如果我也是神,就无需敬拜它,所以相信不相信这样的神,都无所谓。

6。在泛神论的观念中,邪恶只是幻觉,但邪恶绝非幻觉,因为很多人都察觉到邪恶的存在。

7。如果宇宙是上帝的一部分,宇宙不完美,所以上帝也不是完美的。因此,泛神不是我们所要寻找的上帝。

8。泛神论的上帝是「无法形容的」,所以等于不知道神是谁,又或者等等于不知道神是怎样的,那么,我们怎样相信泛神?[22]

 上边几种上帝观(一神、无神、不可知、多神、泛神)是最常见的。下面的三类(自然神、万有神在、二元论)比较少见,通常在比较学术性的讨论中才找到。

 

自然神论( Deism )

 自然神论相信神创造世界,但认为上帝在创造完毕之后,并不介入,放弃了祂所创造的宇宙。祂没有使用自然或超自然的手段去管理它,也不影响它,祂让宇宙自生自灭。[23]

 事实上,这是十七、十八世纪思想的影响,当时是所谓启蒙时代( Enlightenment ),科学兴起,甚至被视为神祇,所以对宗教大肆批判。很多神学家不再相信神迹,不过他们还未能像无神论者那样去否认一个创造天地万物的主宰,所以他们制造了一个折衷方案,于是自然神论出现了。

 自然神论相信神创造万物,祂是宇宙的设计者。但他们不相信有超自然事情,因为他们相信上帝创造了这完美的宇宙后,就无需再介入。故此,他们不相信圣经中的神迹、否认基督的神性、也否认三位一体。[24]

 十六世纪有一位著名的自然神论者舍伯里( Herbert of Cherbury ) ,他说有一位最高的上帝,配得敬拜。我们的美德和虔敬就是对上帝的敬拜,所以我们应该为罪忏悔,并需要有善行。但是,他不承认神在自然界行任何神迹。[25]

  自然神论显然是一个面面俱圆的理论,但是细想之下,它不无漏洞。如果他们接受创造的观念,但是否认神迹,这是一个矛盾,因为创造本身就是一个大神迹。神能创造宇宙,当然也能介入他所创造的宇宙中,何况没有什么证据或理由,说明神不愿意介入,或没有介入。再者,他们通常认为圣经不可靠,然而他们对圣经的攻击已被近代考古学的许多发现所推翻。[26]

 自然神论的上帝是没有需要的,也不值得我们的敬拜。无论如何,祂既然已经放弃宇宙,也对我们没有要求,那么,敬拜祂是没有意义的。

         

万有神在论( Panentheism )

 万有神在论提出,神是有限的和两极性的。他继续在改变中,并且在历史中展现自己。他和宇宙之间有一个「有机性」的关系。[27] 虽然这个神观认为神临在于创造物中,它并不是泛神论。泛神论认为万物的总和就是神,但万有神在论的神有自己的位格,祂和宇宙是分隔的,但祂是宇宙的力量,而宇宙也表达祂。

 万有神在论不是一个流行的观念,主要是「过程神学」( Process Theology )对神的认识,如果要概括他们的上帝观,有以下几点﹕

 1。神和宇宙的关系正如身体和灵魂的关系,身体可以实现灵魂,灵魂是身体的力量。

2。上帝有两极,即「现实」的极,和「潜能」的极。上帝正朝着完美的方向继续进步,实现自己。

3。神和宇宙是相关和相依的,二者互相依赖、互相帮助。如果上帝进步,宇宙也进步;如果宇宙进步,上帝也进步。

4。神创造宇宙并非从无变有,乃从一些永恒的物质创造宇宙。他是创造的设计者和指挥者。

5。在这个过程中,邪恶会慢慢被消灭。[28]

 这样的上帝观其缺点清楚可见。这样的上帝不是终极无限的上帝,因为祂还须进步,所以不值得敬拜。如果上帝有现实和潜能两极,谁能帮助上帝实现他的潜能?如果上帝需要我们帮助,我们为什么还要敬拜祂?所以,万有神在论是「人创造神」的典型例子。[29]说到底,「宇宙进步,上帝也进步」不过是不信派的社会福音而已。

 

二元论( Dualism )

 「二元论」一词可以有多方面的应用。例如人有身体和灵魂,这是二元论。但是,二元论用在宗教观上,则可算是多神论的一种。这个概念认为,世界上有两种力量、两种物质、或两种状态。它们共存共荣,力量相等,没有谁吞没谁,没有谁可以压制谁,这两种力量同时在影响世界。

 这两种力量也可以是互相竞争的,例如祆教( Zoroastrianism )。这两种也可能是互相平衡的,例如道家阴阳平衡之说。

 祆教起源于主前的波斯,现在已经不是一种流行的信仰。很多不信主的人说,它影响了犹太教和基督教。据他们说,琐罗亚斯德( Zoroaster ,约660BC )生而无罪,所以马上得到救恩。他教导当时的人, 世界上有邪恶和良善两种力量。良善的神灵如马兹达( Ahura Mazda ),是智慧之神,邪恶的神灵如曼纽( Aingra Mainyu ),是撒谎的恶魔。这两种力量不断地互相挣扎。因此,人类不能停留在中立状态,必须不断择善弃恶,而人生的目的就是要为正义争战。祆教还相信死后有乐园和地狱、良善和邪恶之间将发生大战争、最后有一位救主诞生,拯救人类。[30]所以,人类的问题在于选择邪恶,而解决之道在于选择良善。[31]

 道家的阴阳也是二元论的一种。老子认为,神即是道,但他是一位没有位格的神,万物源于他,因他而生。天地顺着一些自然律而变化,所以人要接纳和顺应,尊重客观世界的精神。人与天地都有雌雄之分(阴阳),所以需要二者并重、彼此平衡。[32]

 圣经告诉我们,世间似乎有两种力量——良善和邪恶,但我们不需要去平衡它们,这两种力量也不是均等的,的确,他们是在战争中,然而良善(上帝)已经胜过邪恶(魔鬼)。此外,二元论实在是多神的一种样式,所以存在着多神宗教的各种问题。

 

那一类上帝观中的上帝才值得我们敬拜?

我们在本文开始时论到,既然已经证明有神,第二步就应该考虑那一类上帝观有理和可信,那一种神值得敬拜。无神论和不可知论在逻辑上都有漏洞。多神论的神无疑是低一等的小鬼,不值得敬拜,如果要敬拜,我们必须寻找那位天地间至高的上帝。根据泛神论,我们都是神,这样的神也不值得敬拜,拜不拜也无所谓。同样地,自然神论的神也不需要敬拜,因为祂已经放手不管,所以拜不拜也无所谓。万有神在论的神根本是人创造的,他需要我们的帮助才能进步,也许他应该来敬拜我们,而不是我们敬拜祂。至于二元论的神其实也就是多神,故不值得敬拜。

 如此说来,只有一神论的上帝才合理。这样的神才值得我们敬拜。这是任何有思想的人都能明白、都能同意的推论。

 

所以宗教殊途同归,条条大路通罗马( Pluralism )

 既然有这样多的上帝观,世界上也有很多不同的宗教,现代人时尚高唱宗教宽容( religious tolerance ),认为各种宗教和她们的想法,都没有所谓对与错,要这样才圆滑得体,于是社会中的流行说法是﹕所有宗教都是一样的,条条大路通罗马,它们都可以把人带到神哪儿。可是这个想法合理不合理?

 是否所有宗教都可以把人带到上帝哪儿?首先,有一些宗教根本不同意有神,譬如佛教。可见不是「条条大路通罗马」,也不是每一个宗教都能把人带到神面前。其次,每个宗教所讲的都不同,有的是多神,有的是泛神;有的宣称带人到西方极乐世界,也有的宣称带人到涅槃;有的说轮回,有的说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可见,这些互相矛盾的教义是不可能同时都对的。除非上帝撒谎,否则不可能如此,你不可能同时都相信。

 另有一个相当容易说服人的论点,它说,生长在不同时代不同环境的人,会接触到不同的宗教,他们大都会接受这宗教。例如生在回教国家,多是回教徒;生在一千几百年前的中国人多是佛教徒,不可能是基督徒。但这个理论只说明人会受环境影响,而非说明真理可以随时代随环境改变。旧约时代,圣经中的外邦人不相信真神,他们相信希腊神话中的神灵,现在再没有人相信希腊神话,那么它从前是真理,现在不再是真理了。是这样的吗?

 于是又有人说,只要你真诚,相信什么都一样。这样的逻辑很容易看穿,如果你是一个真诚的纳粹分子,或是一个真诚的回教圣战分子,那么,这些个人理想就变成真理吗?当然不对。

 还有人说,每个宗教都有真理,只是他们对真理的察觉( perception )不同。正如盲人摸象,每个宗教都摸到真理的某一方面,所以绝对不能说某个宗教可以专一地拥有真理。基督徒说﹕「除他〔耶稣基督〕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实在是心胸狭窄,头脑顽固。

 要思想这个问题,第一,上边已经说明,各宗教的信仰互相矛盾冲突,所以不可能调和。第二,宗教宽容只是政治性口吻的话而已,事实上没有任何一种宗教会同意自己和别人一样。不止基督教如此,天主教也说自己是唯一的真教会;摩门教教主史密约瑟( Joseph Smith)说,所有其他宗教都是腐败的;耶和华见证人说他们是上帝的唯一管道;回教说,除安拉以外没有真上帝,穆罕默德是唯一真先知………例子多著呢!诚然,现在有一些「宗教」表面上是主张宽容的,新纪元运动就是一个好例子。说来有趣,笔者有一些受新纪元思想影响的朋友,笔者发现他们只能宽容那些宽容其他宗教的人,但不能宽容那些不宽容的人,所以他们绝不宽容像笔者这样的基督徒!

 

结论

 我们必须寻找真神,并非随便去信一个。根据上边的讨论,只有一神的宗教,才值得去我们考虑,因为一神宗教的神是宇宙的创造主,是终极的神,只有这样的神才配受我们的敬拜。

 

 

 



[1] 杨牧谷,《当代神学辞典》 (台北﹕校园书房, 1997 ),页1130. [2]Geisler, Baker Encyclopedia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 ( Grand Rapids, Michigan: Baker Book House, 1999 ), p. 723. [3]Ibid., p. 497. [4]Norman Geisler, Christian Apologetics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 House, 1976), p. 215-26; Geisler, Baker Encyclopedia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 , p. 55-56. [5]FreeDictionary.com ( http://www.thefreedictionary.com/ ) [6]Geisler, Christian Apologetics , p. 13. [7]Peter C. Moore, Disarming the Secular Gods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isty Press, 1989), p. 141-43. [8]Geisler, Christian Apologetics , p. 13-15. [9]Ibid., p. 15-17. [10]Ibid., p. 17-19. [11]Ibid., p. 19-27. [12]FreeDictionary.com (http://www.thefreedictionary.com/) [13]Geisler, Baker Encyclopedia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 , p. 602. [14]杨牧谷,《当代神学辞典》 ,页905 Geisler, Baker Encyclopedia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 , p. 602. [15]Geisler, Baker Encyclopedia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 , p. 603-05; Norman Geisler & Thomas Brooks, When Skeptics Ask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 House, 1992), p. 54-56. [16]Geisler, Baker Encyclopedia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 , p. 605-06. [17]Geisler, Christian Apologetics , p. 173-74. [18] 张逸萍, 《新纪元的陷阱》(Petaluma , CA:美国中信出版社, 2001 ) ,页21-22 [19]Geisler, Christian Apologetics , p. 174-76. [20]Ibid., p. 184-85. [21] 张逸萍, 《新纪元的陷阱》 ,页24-26. [22]Geisler, Christian Apologetics , p.187-91. [23]Ibid., p. 151. [24]Ibid., p. 166-168. [25]Ibid., p. 152-53. [26]Ibid., p. 169-71. [27]Ibid., p. 193-94. [28]Ibid., p. 206-07. [29]Ibid., p.208-10. [30]Gerald Berry, Religions of the World (New York: Barnes & Noble, 1957), p. 36-37. [31]Dean C. Halverson, Ed., The Compact Guide to World Religions (Minneapolis, MN: Bethany House Publisher, 1996), p. 14-15. [32] 杨牧谷,《当代神学辞典》 ,页11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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