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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在這裡不是在認可迷信嗎?民 五13-22

張逸萍

 

問題﹕

 

 

保羅譴責「老婦荒渺的話」(提前4:7)。然而,摩西在這裡卻命令人們去實踐一種毫無科學根據的迷信。被指控的妻子喝苦水後,只有肚子腫脹的才會被判有罪。但是,無辜的妻子和有罪的妻子都喝了同樣的苦水,這表明,一個人肚子腫脹而另一個人沒有腫脹,並沒有任何化學或生物學上的原因。

 

回答﹕

 

 

經文並未指出有罪婦人的身體狀況差異是由化學或物理因素造成的。事實上,經文顯示其原因在於精神和心理層面。 「內疚感」並非生理原因。有罪婦人腹部隆起的原因,可以用科學上已知的心身(精神控制物質)現象來解釋。許多女性都經歷過“假孕”,即腹部和乳房增大,但並未懷孕。有些人甚至會因心理因素而失明。安慰劑(糖丸)實驗表明,許多末期病人服用安慰劑後,其緩解效果與服用嗎啡相當。因此,精神對身體機能產生巨大影響,這是科學事實。

鑑於經文提到,如果婦人真的“有罪”,她就被要求在上帝面前“起誓”,並受到“詛咒”(第21節)的威脅,那麼苦水的作用就如同一個心身測謊儀。一個相信自己會受到詛咒且明知自己有罪的女人,會深受其害。但那些知道自己無罪的人則不會。

此外,經文並沒有說有人真的喝了那水,並出現了腹脹的情況。它只是說「如果」(參見第1428節)她喝了,就會出現這種情況。毫無疑問,光是相信會發生這種情況,並且會被判有​​罪,就足以讓一個明知自己有罪的女人根本不願讓自己經歷這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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