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經文是否支持羅馬天主教神父有權赦罪?
張逸萍

羅馬天主教徒聲稱耶穌賦予門徒赦罪的權力,而這種權力在幾個世紀以來一直傳承給羅馬天主教神父。這段經文支持他們的觀點嗎?
約
20:21
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約
20:22
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約
20:23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首先,許多人認為這是馬太福音18:18所應許的權柄的延伸,即用「天國的鑰匙」(太16:19)捆綁和釋放罪孽。這權柄賜給了所有使徒,而不僅僅是彼得。而且,既然教會的使命延伸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那麼無論何時何地,只要有人傳福音,基督就“臨在”,赦免他們的罪。
此外,這與約翰福音中關於大使命的論述相呼應。耶穌以「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約20:21)這句話引出了大使命。但受命服事基督的並非只有神職人員(祭司);每個信徒都要作見證(參:太
28:18-20;林後
4:1及以下)。
最後,這種能力唯有藉著聖靈才能獲得。耶穌說:「你們領受聖靈」(約20:22)。這與耶穌後來所說的話相呼應:「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所有信徒都擁有同樣的能力,可以宣告罪得赦免,以此見證基督的福音傳遍世界。這裡完全沒有提到任何獨特的祭司權柄,它只存在於少數神職人員手中。這只是約翰向所有信徒發出的“大使命”,即向全世界宣揚基督赦罪的信息(參:路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