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经文是否支持罗马天主教神父有权赦罪? (约二十23)
张逸萍

罗马天主教徒声称耶稣赋予门徒赦罪的权力,而这种权力在几个世纪以来一直传承给罗马天主教神父。这段经文支持他们的观点吗?
约 20:21
耶稣又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安。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
约 20:22 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
约 20:23 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

首先,许多人认为这是马太福音18:18所应许的权柄的延伸,即用「天国的钥匙」(太16:19)捆绑和释放罪孽。这权柄赐给了所有使徒,而不仅仅是彼得。而且,既然教会的使命延伸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那么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人传福音,基督就“临在”,赦免他们的罪。
此外,这与约翰福音中关于大使命的论述相呼应。耶稣以「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20:21)这句话引出了大使命。但受命服事基督的并非只有神职人员(祭司);每个信徒都要作见证(参:太
28:18-20;林后 4:1及以下)。
最后,这种能力唯有借着圣灵才能获得。耶稣说:「你们领受圣灵」(约20:22)。这与耶稣后来所说的话相呼应:「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所有信徒都拥有同样的能力,可以宣告罪得赦免,以此见证基督的福音传遍世界。这里完全没有提到任何独特的祭司权柄,它只存在于少数神职人员手中。这只是约翰向所有信徒发出的“大使命”,即向全世界宣扬基督赦罪的信息(参:路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