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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求告耶和华名而得救?罗十11-13,珥二32

 

问题: 

 

保罗说:

10:11 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10:12 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

10:13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事实果真如此吗?看看他所以引用的旧约经文是怎样说的:

 

2:31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是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

2:32 那时候,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因为照耶和华所说的,在锡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脱的人,在剩下的人中必有耶和华所召的。

 

从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旧约说的得救的人,是从耶路撒冷逃脱的以色列人,必有耶和华所恩待的,所召的人。

 

并不是保罗所说的耶和华厚待一切求告祂的,犹太人和希腊人。

 

回答:

 

「得救」一词在圣经中出现过很多次,有如下的意思﹕

1)指罪人瞬间出死入生的得救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二5)「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弗一13

2)指渐渐成圣,活出得救之人的样子

「就当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腓二12)「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三15

3)指将来身体得赎

「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罗八23-24

上边的第二和第三点,都是第一点的「得救」的结果,

4)光是指人从危险的环境中获得营救

「其余的人可以用板子或船上的零碎东西上岸。这样,众人都得了救,上了岸。我们既已得救,才知道那岛名叫马耳他。」(徒二十七44-二十八1

 

 

非常明显,上边约约珥书二章讲的是“耶和华的日子”,即是“即将来临的审判”。这章,以蝗虫开始,讲到“北方来的﹝军队﹞”,但结果来悔改。以色列人若悔改,可免审判,所以“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 保罗的引用没有错,因为那些悔改的人,和犹太人一样,可以得救。

 

保罗又说﹕
徒 4:12 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耶稣也亲自支持这讲法﹕

3:17 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但既然预言的是实际的灾难﹕“在锡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脱的人……”当然这“得救”也属上边的第四类——从危险的环境中获得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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