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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為什麼因烏撒扶約櫃而擊殺他?撒下六7

 

問題﹕ 

 

撒下 6:4        他們將神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家裡抬出來的時候,亞希約在櫃前行走。

撒下 6:5        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華面前,用松木製造的各樣樂器和琴,瑟,鼓,鈸,鑼,作樂跳舞。

撒下 6:6        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或作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

撒下 6:7        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

撒下 6:8        大衛因耶和華擊殺《原文作闖殺》烏撒,心裡愁煩,就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直到今日。

 

當約櫃幾乎要跌下來,烏撒伸展手去扶, 應該是好意的,可能不知道人不能觸摸約櫃,可能是未經過思想的自然反應。無論如何,不是罪惡,為什麼神擊殺他呢?

 

回答﹕

 

約櫃是整個會幕中最神聖的一件物件。在舊約對搬動聖物有嚴格的規則。首先,他們將神的約櫃放在新車上,用牛拖拉。約櫃是神與以色列人同在的明證,是莊嚴神聖的,理應由祭司用槓抬著(參出二十五1015)。他們竟忽略了這麼重要的命令,卻依照外邦人搬運約櫃的方法(參撒上六1012)。這是第一個的錯誤。

 

他們的出發點雖好,卻不能討神的喜悅。烏撒更囚因犯了第二個錯誤而招殺身之禍(v7)。表面看來,他見牛失前蹄和約櫃將翻倒,情急之下便伸手扶之,就算有錯,似乎情有可原。從這事我們得到警戒,神是絕對聖潔與威嚴的,怎能用未分別為聖的手扶神的約櫃?況且,約櫃在亞比拿達家少說也有七、八十年之久,烏撒是亞比拿達的兒子,自小便認識約櫃,沒有理由說不知道。

 

舊約律法這樣講:

5:17         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就要擔當他的罪孽。

 

是的,神是聖潔的,有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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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樣地,神也要求人對祂的聖物尊敬,約櫃是放在至聖所,約櫃上有遮掩櫃的幔(出403),人不得隨時進入,否則死亡(利162),只有大祭司才得一年進去一次(出3010,來97。所以,當伯示麥人擅觀約櫃﹕

撒上 6:19       耶和華因伯示麥人擅觀他的﹝約﹞櫃,就擊殺了他們七十人。那時有五萬人在那裡。百姓因耶和華大大擊殺他們,就哀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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