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他列為全球第十大牧師。但一些福音派人士卻指他所傳教的恩典福音是異端。[1]
一天在電視上,聽見平約瑟耐心地講說我們是完全因為神的恩典,才能稱義。“對呀,這就是好消息呀!”我心想。那麼為什麼教會裏有批評他傳講異端呢?
讓我們來看看他的代表作,標題為《命定為王》或者《作王掌權的命定》(Destined to Reign),副標題是「不費力地獲得成功、整全而且得勝的秘決」(The
secret to effortless success, wholeness and victorious living)[2]
此書開始時這樣說﹕「你的命定就是要作王掌權。主的呼召是要你得到成功、享受豐盛、享有健康以及擁有得勝的生命。主不希望你活在挫折、貧窮和失敗當中。祂呼召你是要使你作首不作尾,必居上不居下。……當你在生命中作王掌權的時候,你的權柄將支配罪、你的權柄將支配黑暗權勢、你的權柄將支配憂愁、貧窮、疾病和所有咒詛、你的權柄將支配仇敵和他所有的詭計,你的權柄將支配一切。」[3]
簡而言之,耶穌在我們的生命中注定我們會得到成功、健康、財富〔wholeness可翻譯為整全或健康和財富
[4]〕和勝過罪惡。他引用聖經為證﹕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羅
5:17)
事實上,羅馬書告訴我們,因為一個人(亞當)的過犯,我們眾人都被定罪,“死…作了王”指世人都活在死亡的陰影底下,並受那掌死權之魔鬼的轄制。但因耶穌基督,信徒被稱義得生命(18節)。“生命”指因著相信、接受主而有的生命。這生命運行在信徒的裏面,使人勝過罪和死。就是「在生命中作王」的意思。
這經文有提到「成功、健康、財富」嗎?沒有。有應許「得勝罪惡」嗎?是的,但是不是「不費力地獲得」呢?
讓我們分開這兩方面來思想﹕
得勝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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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約瑟描述自己認識恩典的旅程,說﹕「我聽過的律法教導多到我曾經一度相信自己已經失去救恩了。」他當時一面在路上向人傳福音,一面擔心自己不能得救。「我用盡我所有的力量、能力和精力試著守住律法。我當時不論走到哪幾乎都一直在認自己的罪,差一點瘋掉。真的就是到自己的盡頭時,我才意識到自己需要耶穌基督作我為的救主。也就是祂打開我的眼睛讓我看見了恩典的新約。」[5]
非常明顯,他是受了“靠行為得救”的錯誤教導。在忍受不了的時候,他反彈過來,可惜矯枉過正了!所以他到處教導,也在他的書中花甚多的篇幅提倡他的「恩典福音」。
平約瑟說﹕「我們從基督得到洪恩,又蒙他賜義,不是因為我們的表現,全因他恩典。我們並沒有什麼功勞。[6]
不必靠自己的努力去賺取上帝的祝福。」[7]
阿們!又阿們!
明白自己罪得赦免,就不再犯罪?
平約瑟說﹕「當你知道自己完全得著赦免時,這啟示將摧毀罪在你生命的勢力。」[8]「記住這句話:“正確的相信帶來正確的生活。”」[9]
所以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說﹕「當你在上帝的恩典和祂完全的寬恕之下,你將會勝過罪。我完全不相信當一位信徒真實的經歷耶穌那“全然的寬恕”和祂“所完成的工”時會渴望活出罪惡的生命。是祂的恩典和寬恕賜予你勝過罪的力量。」[10]
為什麼相信神拯救之恩,人就不再犯罪呢?平約瑟再解釋說﹕「如果你活在定罪之下,那你注定會ㄧ直重複犯罪。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在定罪之下,首先你會感到罪惡和內疚,然後你會認定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已經破裂了。當你認定上帝已經遠離你時,你的結局就是回到罪中重複所犯的罪。……耶穌消滅罪的方法是完全不同的。你犯了罪祂會對你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11]
平約瑟引用耶穌對行淫時被拿的女人所說的話﹕「我也不定妳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
8:11)請留意,耶穌是不是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罷。從此你不可能再犯罪的了。」
保羅最明白“因信稱義”,不是“靠行為稱義”。但他在羅馬書7章中有一段著名的掙扎﹕「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平約瑟提出解決之道,說﹕「可以釋放你的人是耶穌。……每次你在思想上、言語上或行為上失敗的時候,重新領受一次:“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你一切的挫敗都已定罪在祂身上了。你今天得以自由的過著得勝的生活不是因為你順服律法,是因為你對耶穌的寶血和公義的信服。」
[12]
是的,保羅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羅
8:1)但他不是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再犯罪了。」那麼,保羅是靠著這個「明白自己不再定罪」的信念,就輕易地勝過他在羅馬書7章所講的掙扎嗎?
保羅繼續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 8:6)我們需要選擇體貼聖靈,不體貼自己肉體的私慾。最後他結論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
8:13)原來信主之後,我們仍然有戰爭,但是我們靠的不是自己的力量,是聖靈的力量。請留意﹕我們需要“治死”身體惡行。“治死”不需要花一點力氣嗎?不是此書的副標題所講的「不費力地獲得」!
平約瑟所誤解的神學
平約瑟說﹕「你的身分只有義人或罪人兩種,沒有所謂的先透過“處境之義”〔地位上的義,positional
righteousness〕成為義人,然後再透過“實踐之義”」〔實際上的義,practical
righteousness〕維持義人的身分。在耶穌基督裡你就是上帝的義人!就只有這樣!」[13]
平約瑟混淆二者,甚至反對二者有分別,正好指出他的問題。所以我們必須分辨這兩種“義”﹕
1。地位上的義。這是我們從上帝所得到的公義。當我們相信耶穌時,它就賜給我們,它是基於基督的犧牲。神學家常將其描述為“算為義”。聖經這樣講:「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
5.21)「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
4.4-5)「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
3.9)
2。實際上的義。源自於對上帝聖言的順服。雖然在神的眼中,你在基督裡是義人,你也不可能失去義人的地位,但你也必須追求義的行為。換句話說,你的做法應該與你的立場相符。這就是保羅所說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
2:13)的意思。約翰也說:「人若說他住在基督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 2:6)。聖經在這方面還有其他的話﹕「但你這屬神的人,要……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提前
6:11)「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弗
4:1)
換言之,人得救之後的一生是一個 “成聖”的過程﹕「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羅
6:19)「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 7:1)成聖是需要追求的,不是垂手可拾的﹕「你們要……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
12:14)。所以聖經用“釘死”(羅 6:6)“治死”(羅
8:13)等字眼。
帶來其他錯誤
因為平約瑟神學觀念上的基本錯誤,所以也引來其他錯誤教導。例如﹕
1。聖靈只會提醒你,你是義人
平約瑟說﹕「 “聖靈永遠不會定你的罪。”祂永遠不會指出你的過失。……聖靈是來宣判他們在基督裡已是義人了。即便你失敗了,聖靈現在就在你裡面的提醒你“耶穌的寶血一直在潔淨你。”這就是聖靈。……當你失敗的時候,聖靈會宣判你是公義的,而不是定罪於你。」[14]
聖靈叫世人知罪而自責(約 16:8),但基督徒犯罪呢?保羅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加
5:16-17)可見聖靈介入,幫助我們勝過肉體邪情私慾。若我們選擇犯罪,聖靈就會擔憂(弗4:30)。「宣判我們的公義」肯定不是聖靈在我們犯罪時所做的事情。
2。良心已經足夠
平約瑟說﹕「就連那些沒有聖靈的非信徒也很清楚自己的過失和缺點,因為他們擁有良心。你不需要任何人幫你指出你的罪,因為你的良心已經很清楚的告知你了。」[15]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有良心,但是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提前 4:2),有人甚至「丟棄良心」(提前
1:19),所以良心不是最可靠的。基督徒要以神的話為思想和行為的準則(詩
119:105,雅 1:22)。
3。不必認罪
平約瑟說﹕「如果你相信你必須認所有的罪才能得到赦免,你知道那會是什麼情形嗎?你會無時無刻都在認罪!這樣的話你怎麼會有勇氣來到上帝面前呢?你怎麼能享受身為上帝子女的自由呢?」[16]
聖經卻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但是,「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
1:8-9)約翰這話是給信徒的,因為上文這樣講﹕「我們……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
1:7)。可見信徒需要認罪。
4。不必傳講悔改之道
平約瑟說﹕「然而,就是有人堅持我們必須傳講叫人悔改的道,這我不認同!我認為我們要用上帝的方式,也就是傳講上帝的良善,然後讓祂的良善引導人們悔改。這種悔改才是真實的悔改。」[17]
“悔改”一詞通常使用在非基督徒接受救恩的事上。但是基督徒也有知罪應該悔改的時候。保羅說,哥林多教會「行污穢姦淫邪蕩的事,不肯悔改,我就憂愁。」(林後
12:21),換言之,他們應該悔改。保羅甚至要說﹕「願意我帶著刑杖到你們那裡去呢」(林前
4:21)。別迦摩教會也有各種樣的罪行,所以「當悔改」(啟
2:12-16)。
5。神不會處罰你
平約瑟認為神不處罰信徒,「主的管教」(來
12:5),英語翻譯“懲罰(chastens)”,翻錯了。希臘原文這個字是意思是「管教小孩」,而不是“懲罰”的意思。」[18]
同意。和合本翻譯“管教”才是正確的,但是我們管教孩子當然也包括處罰。不然怎麼說「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
12:6);「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來 12:11)?
平約瑟又說﹕「所以今天怎麼會有人敢膽大妄為的說上帝會用疾病、意外事故和不幸事件來懲罰我們呢?……在新約之下,上帝再也不會懲罰信徒的罪了!」[19]
意外和不幸事件有可能是神的“管教”,但不能說都是。這題目所介入的比較多,諒本文未能兼顧。
一個生活上的例子
平約瑟在書快結束的時候,舉了一個例子﹕某基督徒女士,有一個難相處的同事,常叫她生氣。她「就連開車前往公司路上持續的說:“我看到她時不會生氣。我會愛她。”
但你猜怎麼樣?當她一踏進辦公室時,那位她試著去愛的同事對她微笑說:“早安!”就在那一瞬間剛剛所有的愛都不見了,反而被激怒並感到相當憤怒。……雖然他有被激怒,內心的怒氣也在慢慢的上升,但他卻感謝說:“主啊,謝謝祢,就連我現在感到生氣的狀態,祢還是那麼愛我。”而不是說:“主啊,原諒我又失敗了。”恩典讓他能夠超越自己的怒氣並領受到主無條件愛他的啟示。……上帝在他身上的恩典還滿溢出來,讓他有超自然的能力去愛那不可愛的同事。」[20]
如果你明白自己的衣服是白色的,又記得昨天才把它洗乾淨,那麼,你就不可能把它弄髒?你可能小心一些,但是,百分百肯定不再髒?
大概每個基督徒都有自己對付罪惡的經驗和勝過的決竅,但是平約瑟這個秘方似乎不是聖經所講的。聖經在這方面有什麼話呢?上邊提到的保羅在羅馬書8章的話就是最簡單最清楚的﹕「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
8:13)聖經還有很多類似的話,例如﹕「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
9:27);「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
5:24);「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彼前
2:11);「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
4:7)
雖然爭戰的力量來自神,我們靠他勝過罪惡,但卻不如平約瑟所言,因為知道自己在恩典之中,就「不費力地……得勝」了。恐怕這樣的教導使人對罪惡掉之以輕心,忘記去背十字架,追求聖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