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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事情在天特會Council of Trent發生

張逸萍譯自﹕https://www.gotquestions.org/Council-of-Trent.html



1054年,東方和西方教會分裂後,由教皇主持議會,成為一種指導的方式,是地方性的和普遍性(整個教會)的,也在不同的教會事務上作出指導。其中最重要之一,是在十六世紀中葉舉行的天特議會(Council of Trent特倫特議會 / 特利騰大公會 / 脫利騰公會議)。會議討論到路德宗新教改革和如何對付它、教會的紀律改革、教條的定義、以及如何建立羅馬天主教的關鍵教義等重大問題。事實上,所涉問題的複雜性日益增加,以至天特議會實際上召開了十五年,跨越了五位教皇在任時間。

在天特會議期間,聖經和傳統都被宣佈為羅馬天主教會的權威,傳統與聖經一樣具有權威性。他們拒絕宗教改革者的口號之一的“救恩唯獨來自恩典、唯獨來自信心”,而支持從聖禮得到恩典,和稱義乃基於恩典和行為。

根據天特會議,基督設立了七個聖禮:聖洗、堅振聖體,懺悔,傅油聖秩和婚姻。會議譴責任何人說聖禮不是救贖的必要條件,或說任何人只需要信心,而不需要任何聖禮,也可得稱義。就天主教所說的“恩典”,加上天特會議對“唯獨憑信稱義”的攻擊,於是形成靠行為稱義的神學﹕在某種程度上,罪人必須“賺取”恩典,否則聖禮就不必要了。

這會議還確認了對變質量說(transubstantiation)的信念,就是說,聖餐中的餅和酒的物質(“聖體聖事”)變成了基督的實際血和肉,而餅和酒的外觀仍然存在。

天特的與會者強調人無力救自己,然而認定人的自由意志需要合作,包括他決心接受洗禮並開始新的生活。他們否認救恩是肯定地預定的(在羅馬書八章28-30節,對這個信仰有一個反駁)。現代羅馬天主教,總體上,繼續堅持天特會議所提出和接受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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