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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真道爭辯》中冊

第十一章

異端的定義

張逸萍

 

 

 

今天教會內外,除了傳統的異端(例如摩門教和耶和華見證人),還有數不清的新興宗教和異端。根據一統計數字,美國共有七百個異端,另一個資料卻說是三千個。[1]另一個估計說﹕美國近二百年來的新興宗教,增加了 2,000-3,000%[2]中國教會也不甘後人,出現了一個轟動教會的東方閃電。

 這一切乃應驗聖經的預言。其實聖經早已明言,異端猖獗是末世現象﹕

 「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二1

 「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帖後二1-3

 即使異端興旺,為什麼要研究?曾經有基督徒問,研究聖經已忙不過來,何必再浪費時間?只要好好的把聖經讀熟,明白真理,就自然懂得分辨啦!是否由於一些人喜歡聽聽說說,所以才去研究異端?

 不是這樣的!神並沒有叫每一個基督徒都去研究異端;祂在每一個基督徒身上都有不同的計劃。但是,有一些基督徒的確被分派去明白和研究這些錯誤的神學思想,好提醒人,使其他基督徒不至受迷惑,因為有很多異端神學思想非常巧妙,似是而非。如果不謹慎,就容易受騙,所以需要有人提醒。

 「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你若將這些事提醒弟兄們,便是基督耶穌的好執事……」(提前四16

 「成全聖徒……建立基督的身體……長大成人……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2-15

 

 

異端的定義

 在討論各種異端的神學思想之前,第一件事,當然就是要為異端下一個定義。異端到底是什麼?

 

(一)異端、教派、邪教

 在新約聖經中,異端(heresy )一詞,有時指一些不正統的教派,例如﹕「我向你承認,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 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徒廿四14)指基督徒。

 指錯誤或 / 和不正確的教義﹕「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4)「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結黨、紛爭、異端。」(加五19-20

 指不正確的教義﹕「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二1

 聖經中有時使用「教門」(sect)指那些和傳統教會有別的小團體,例如﹕法利賽人(徒廿六5),基督徒(徒廿八22

 一般而言,異端、教門(教派)、甚至邪教(cult)三個字在某程度上可交替使用。當然,異端多指錯誤的教義,教門多指一個少數團體,邪教多指有破壞性表現的宗教團體。

 

(二)異端的定義

 使徒時代,猶太人以基督徒為異端;天主教視新教徒為異端(羅馬教庭最近開始有一點改變),基督徒亦視天主教為異端(那些倡導復合的基督徒例外);基督徒更視摩門教為異端。所以,大家都覺得自己是正統的,而異己就是異端。因此,要為異端下定義,最大的問題是﹕是要介定什麼是正統?什麼是不正統?

 至於一般社會人士,對那些主流的教派,就視為正統,而新興的和人數少的,就有可能被視為異端。社會學家對「cults」的定義是﹕一些不正常的、不正統的宗教、譬如統一教。[3] 但社會學家不會告訴你,摩門教是異端,因為世俗人士已經不把摩門教看作異端。摩門教剛剛出現的時候,一般美國人都視她為邪教;但是今天她已經生根立基,進入主流行列,所以,美國人不再視她為異端。至於統一教還未有如此地位,所以還被稱為異端。不過,難保有一天,統一教會被接納為正統。

 所以,似乎,異端就是一個不正統的宗教組織,或者是一種異己的神學思想。今天,護教學家對異端的定義,也反映了同一樣的態度。

 馬丁(Walter Martin )對異端的定義是﹕任何宗教組織,如果有一或多方面的信仰和做法,跟我們文化中的標準宗教信仰有異,稱為異端。[4] 

安克伯(John Ankerberg )和韋爾登(John Weldon)對異端的定義是﹕一個自稱符合聖經的團體(教會組織),卻在教義、做法和道德方面,都和聖經有別,稱為異端。[5] 

賈思樂(Norman Geisler) 和盧朗(Ron Rhodes)卻乾脆說﹕異端一詞,沒有統一的定義。[6]

 

(三)解決之道

 既然異端沒有統一的定義,而一切似乎都是相對的,所以,筆者在此特提出一個建議﹕ 

首先要分辨異教和異端。怎樣分辨呢?如果一個宗教系統,與聖經或耶穌無關(例如﹕佛教或印度教),可稱之為「異教」;若一個宗教系統,引用聖經,談論耶穌,甚至自稱是基督徒,而他們的神學思想有錯誤(例如﹕摩門教和耶和華見證人),則稱之為「異端」。

 那麼,讀者一定質問﹕神學思想要錯到什麼樣的地步,才算是異端呢?即使在「正統」的福音派中,豈還不是有不同的意見嗎?例如﹕有基督徒相信預定,有些說人有自由意志選擇;有人說災前被提,另有說災後被提。那麼,要怎樣決定那些不同的意見,才算是異端的思想?

 問得好!筆者認為,倘若有一套神學思想,人接受了它的話,就不可能得救,那麼,這一套神學思想就是異端。如此定義是否很合理?相信你會同意,這是合理的,因為異端既然是「陷害人」(彼後二1),那還有什麼事情,比使人不能上天堂更嚴重呢!

 然而,問題又來了。一個人的神學思想可以有多少錯誤,他仍然能得救?這問題沒有人可能知道,如果人的神學思想必須完全正確才能得救的話,恐怕沒有人能得救。況且得救與否,不是由神學家決定的,是由主耶穌決定的(太七 21-23)。

 但是人必須知道,跟救恩有關的重要教義有﹕獨一真神、三位一體、基督的神性、人有罪、罪帶來死亡、神子降世、釘死十架、寶血贖罪、復活升天、因信稱義、基督再來、末日審判等等。這些信念皆和救恩有直接關係,不僅任何系統神學書籍都會討論它們,甚至跟未信朋友傳福音,也要確知對方明白這些道理。隨便找一本傳福音工具書,例如《福音橋》[7],你都會發現它們不過是在說明這些道理。

人會很容易明白,如果沒有神,或者基督不是神,祂不能成為人的救主。如果人沒有罪,就不需要信耶穌。如果沒有審判,或者沒有來生,即使有罪也無所謂,因為沒有所謂得救不得救。任何稍有神學知識的基督徒都可以解釋,為什麼這些基本教義都和救恩有關。

所以,任何宗教系統如果在這些重要的教義上有錯誤,都會影響信徒得救的機會。如果她否認基督的神性,或否認因信稱義,可算為異端;倘若歪曲這些重要教義,例如說耶穌是精神復活,或者說罪只不過是不良的自我形像,即便如此,也該被列為異端。至於地球年齡的問題,或者災前災後被提的分歧,這些不能算為異端,因為它們與救恩無關,不直接影響信徒得救的機會。

 

我們可以說,異端的定義就是﹕救恩觀有錯,影響人得救的機會的神學思想,就是異端。[a]

聖經有幾個地方都談到異端,但最明顯的地方在﹕「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彼後二1)從這段經文可見﹕

1)「在你們中間」——就是說,異端在基督教內部產生,不是外面來的。我們可以推論說,異端自稱基督教,他們引用聖經、談論耶穌、信徒自稱基督徒。所以,佛教、印度教等不能算異端,應該叫異教。

  2)「陷害人的異端」——什麼東西害人害得最慘?當然是害人不得上天堂,反要下地獄。也就是說,如果有一套神學思想,人若接受它,不能得救,那麼,這套神學思想應該有資格算為異端。

 3)「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為什麼異端神學思想有可能叫人不得救?是因為它不承認「買他們的主」,這詞有兩個含義﹕基督本身,基督的救贖工作。如果使用今天的神學名詞,就是說﹕異端的救恩觀和基督觀有錯誤。當然,基督觀若有錯,不可能不影響救恩觀,上邊已經解釋了。

聖經只用幾個字,把筆者的邏輯講得一清二楚!

還有一些灰色地帶,有些教派算不算是異端,神學家們爭論不已(例如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所以筆者認為,「異端」這個歸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與救恩有關的教義上有錯誤,基督徒應該挺身指出它們的錯誤。

 在此,頭腦靈活的人一定會說﹕啊哈!你兜了一個圈子,還沒有解決「異端」一詞的相對性問題,因為上邊的得救的定義,不過是福音派的定義。如果改了是天主教或摩門教,他們的「得救」定義跟我們的就不一樣。

 對了,以上的建議,只能做到﹕為福音派指出什麼是可以接納的教導;什麼是「陷害人的異端」。那麼,福音派的基督徒怎樣知道自己對「得救」的定義是對的呢?有沒有其他更準確的辦法,去決定誰是異端呢?以下再詳細討論﹕

 

 

異端在教義上的特點

(一)幾個護教學家的意見

 雖然護教學家無法為異端一詞下定義,但是他們根據自己的研究和觀察,都能概括出異端的一些特點,而其結果是大同小異。

 賈思樂認為異端有幾個項共通之處﹕(1)自稱有新的啟示;(2)否認聖經是唯一權威;(3)對神和耶穌的觀點不正確;(4)否認因信稱義的道理。[8]

 根據馬丁,異端的特性是﹕(1)否認聖經為獨一權威;(2)否認基督的神性;(3)拒絕三位一體的教義;(4)歪曲基督的救贖;(5)反對基督身體復活。[9] 

楊牧谷的《當代神學辭典》指出異端有幾類,就是﹕[10]1)揚言聖經是他們唯一的權威,但卻需要重新解釋——例如﹕耶和華見證人;(2)除聖經外,另有權威——例如﹕摩門教;(3)用心靈或幻象來解釋聖經——例如﹕統一教。

另一位神學家安羅(Ronald Enroth)說,異端神學有簡單的,也有復雜的,但它們都有一共同之處﹕就是對聖經的態度不正確。[11]

 護教學家雖未能對異端達成一致的定義,但卻不約而同地指出一個事實——異端在聖經以外另有權威!事實上,曾經研究過異端的人,都可以指出每個異端在聖經以外,再加上什麼權威。例如﹕摩門教是摩門經;天主教是次經和教會傳統。

 現在我們可以再回到「異端定義」的問題上去,如果以「影響得救機會」為準則去指出誰是異端,但因不同的異端有不同的救恩觀,所以我們無法有一致的定義。那麼,現在我們就可以問,這些和我們不同的救恩觀是基於什麼權威?天主教認為有煉獄,她的觀念來自何處?不是聖經,而是教會傳統和次經。摩門教的天堂有三層,基本上人人得救,這樣的救恩觀何來?當然是來來自「天使」向斯密約瑟(Joseph Smith)的啟示。那麼我們可以問﹕這些來源可信嗎?當然不可信。事實上,沒有任何自稱是神話語的書籍,或者任何宗教書籍,能有聖經這樣的憑據!(請參見有關「聖經可信」(上,下)文。)

 

也許,現在就可以為異端另外下第二個定義﹕異端就是在聖經以外另立權威。如果任何自稱基督教的團體,接納聖經以外的權威,她遲早都會變成異端,其得救觀念亦會被扭歪。

 改教運動時期的口號是﹕唯獨聖經。所以,聖經不是最高的權威,它是獨一的權威。即使在聖經以「下」出現權威,亦會產生問題,例如基督復臨安息會就是一個好例子,他們雖自稱以聖經為最高權威,但也很推崇懷愛倫(Ellen White)的寫作,認為她的著作很合聖經,並將之高舉,所以她也因此變成一個「邊緣基督教」。

 常有人問,靈恩派算不算是異端,根據目前的情況,答案是﹕目前還不能算異端,但是有危險,因為一般而言,他們現在的教義並沒有偏差,然而,大部分靈恩人士,卻有意無意地高舉個人之經歷、感受和靈異事情,使之高舉於聖經之上,所以,有可能產生異端。

 心理學也是一樣,現在不能算異端,因今天在教會內的心理學大部分和救恩無直接關係。但是,倘若在聖經上另有加添,那麼,遲早也會出問題,尤其心理學本身不同意人有罪,很多基督徒心理學家亦忽略人有罪性的事實。即使不正面否認人有罪,但若講台信息,甚至神學思想亦因受它的影響而忽略罪的問題,基督救恩也沒有什麼意思了。所以筆者認為心理學的影響非常危險,教會應該重新正視!

 

(二)聖經指出分辨之準則﹕

 檢查過現代護教學家對異端共同點的討論之後,我們必須回到聖經去,看看聖經說異端是什麼,否則,我們也是在聖經上另有權威!聖經指出異端的一般特點﹕

 

1)否認基督

 一個人或者一個神學觀點怎樣去看耶穌是很重要的一點。耶穌乃道成肉身的神,如果人不承認這點,或不承認祂是人類的主,這都可以成為異端的指標。

 「假先知……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彼後二1)強調基督所成就的救恩,見上邊解釋。

 「不認耶穌為基督的…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約壹二22

 「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約壹四2

 「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他們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約貳7

 「自古被定刑罰的,是不虔誠的……放縱情慾……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猶4

 

2)超越聖經之權威

 聖經中雖然沒有「唯獨聖經」一詞,但實在含有這個意思,所以任何超越聖經權威的道理和教訓,都是成問題﹕

 「假如有人來,另傳一個耶穌……另受一個靈……另得一個福音……那等人是假使徒……」(林後十一4, 13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9)保羅所傳的就是今天聖經裏的信息。

 「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約貳9

 聖經在信仰和生活上是足夠完備的(提後三16-17),所以不應該超越。

 

3)人的智慧、傳統、和世俗思想可能是異端的前身

 聖經有時提到一些人的智慧,雖然沒有痛斥之為從魔鬼而來的異端,但聖經卻勸告信徒要遠避﹕

 「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著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西二8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可七7

 早期教會出現一些「世俗的虛談和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提前六20),所以保羅勸提摩太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但要遠避世俗的虛談」(提後二15-16),因為「有人自稱有這學問,就偏離了真道。」(提前六21

 教父特士良(Tertullian)說哲學乃異端之父。[12]早期和中世紀的神學思想,的確是受了當時的哲學(如柏拉圖〔Plato〕和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影響,而今天的神學也受科學、哲學、進化論、和現代心理學的影響,這是值得警愓的。

 

4)似是而非

 聖經老早告訴人,一切異端神學都有一個特點,就是﹕似是而非。它們外表看似真理,其中有一部分也實在是真理,甚至乎合聖經;而異端信徒也同樣看似敬虔,令人配服,然而在美麗的羊皮之下,卻是殘暴的狼。在真理上加上錯誤,比全部謬誤更危險!但很奇怪,護教學家們似乎並不太強調這點,也甚少聽見他們提及。但是聖經說﹕

 麵酵的比喻(太十三33-34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裏來,外面披著羊皮,裏面卻是殘暴的狼。」(太七15

 此外,還有一點必須留意,很多時候異端對同一個神學名詞,有她自己的定義,而不是聖經的定義。他們熟悉聖經的名詞,並小心去重新下定義,使之適合自己的神學,有時甚至提出很多經文作為根據。[13] 例如天主教用「恩典」一詞,和福音派的不同,他們認為,恩典乃是一種屬靈物質或能力,可加於信徒身上,讓他能建立功績,因而贏得進入天堂的資格。

 

5)邪靈和邪術

 聖經早已指出,假先知有超自然的力量,而且這樣的能力來自撒但﹕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廿四24

 「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帖後二9

 安羅說﹕「基督徒必須注意,在每一個邪教的教導和做法之下,有一個靈界的能力。」[14]安克伯說﹕「有幾十個異端和新興宗教,都因接觸『天使』而開始形成和增長的。」[15](當然他所指的是邪惡天使。) 

的確,每一個異端或邪教似乎都涉及交鬼和通靈之事。有一些是明目張膽的,有一些卻比較隱藏。所以,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撒但就是這些邪教異端的主腦。但可惜一般基督徒和護教學家都不太強調這一點,他們只集中於異端神學的理論,把它當作哲學或世界觀來批判。

 

 

異端在表現方面的特點

 (一)一般特點

 觀察異端教徒的行為比較為異端下定義,或研究她們的教義錯誤更困難,因為這一方面沒有明確的準則,而人的行為由很多因素來決定的,所以會因人而異。何況,人很難說,所有異端信徒都是德行敗壞的。不過,但是有兩方面相當常見,雖然不是準則,但比較容易指出來﹕

 1。對性行為的錯誤觀念

 人若留意,邪教似乎都有一種特點﹕就是歪曲人類的性行為。有一些實行雜交,有一些則禁制任何性慾。[16]例如﹕天主教規定神職人員不能結婚;摩門教從前是多妻的。這樣的例子甚多。

 2。行邪術

 前文已提及,異端、邪教或其他宗教,有一共通點,就是他們和邪靈有接觸。[17]而且,一般異端信徒,尤其是奠基人,通常都涉足邪術,和使用某些冥想技術。這是很容易看出來的,只是程度上有多少,和有多公開的分別。

 

(二)異端和邪教領袖

 異端領袖就是馬太福音第七章所講的假先知和假基督。[18]聖經有時稱他們為假師傅(異端信徒只不過是受他們迷惑的人)。聖經對這些人有很突出的描寫﹕

 1)擁有異能,所以吸引人

 「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太廿四24

「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帖後二9

 邪教和異端領袖,尤其是奠基者,通常有魅力(charisma)和具吸引力,令人著迷,叫人覺得他們神秘、有力量和能影響人。

 2)虛偽、貪財、放縱情慾、控制他人、反叛權威

 「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所以他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算希奇。他們的結局,必然照著他們的行為。」(林後十一14-15)「……假先知……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馬七15-16)〔虛偽、殘暴、控制人〕

 「假先知……假師傅,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邪淫的行為……貪心,要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他們的刑罰,自古以來並不遲延,他們的滅亡也必速速來到。」(彼後二1-3)「有許多人……不服約束……說虛空話,欺哄人……他們因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的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多一10-11)〔虛偽、貪財、放縱情慾〕

 「輕慢主治的,毀謗在尊位的……只知牧養自己……沒有果子的樹……死而又死……」(猶8-13)〔反叛權威〕

 3)開始的時候,可能只是被世俗思想影響

 雖然現代護教學家不多提出這樣的警告,但聖經卻早已警告世俗思想的危險性﹕

 「偏離這些,反去講虛浮的話,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提前一6-7

「要遠避世俗的虛談,因為這等人必進到更不敬虔的地步……如同毒瘡,越爛越大……」(提後二16-17

「世俗的虛談和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已經有人自稱有這學問,就偏離了真道。」(提前六20-21

 4)被定罪

 不必嫉妒他們暫時的通達,因為他們的報應馬上會來到﹕「自古被定刑罰的,是不虔誠的……放縱情慾……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猶4

「他們的結局,必然照著他們的行為。」(林後十一15

「他們的刑罰,自古以來並不遲延,他們的滅亡也必速速來到。」(彼後二3

 

(三)異端組織

 比較所有異端和邪教開始時的表現,的確有相似的地方。當這個教派慢慢擴展、成熟、打入主流之後,她的做法可能會溫和一點。但很多時候,他們多少仍會維持當初的作風,只是沒有那麼激進而已。總而言之,異端組織有如下表現﹕[19] [20] [21] [22]

1)獨裁領袖——通常他們都有一個極具權威的獨裁者為領袖,使用各種心靈技術控制信徒。

 2)控制信徒——異端組織會控制信徒的思想,甚至財產。那些比較激進的異端,他們的成員要對教主奉獻財產,完全服從,甚或不許和外界接觸,甚至虐待成員,他們常會過一種公社式的生活。例如﹕統一教、東方閃電、甚至摩門教早期都是好例子。成熟之後的異端教會,常向信徒或其他人隱瞞教派的一些歷史,而仍常有欺騙、恐嚇等事發生。

 3)排斥性

 異端不單止於閉關自守,而且自稱只有他們才知道真理,很多時候甚至自稱為「唯一的真教會」,對其他宗教,尤其是基督教,非常敵視。有些雖然自稱基督教,但仍敵視和拒絕基督教。(所謂宗教寬容 [religious tolerance] 是說笑的,不過是政治性口吻而已。)

 4)其他 

異端常常胡亂解釋聖經,或者用神秘、象徵性的和主觀的方法解釋聖經。這都是主觀和神秘主義,其信仰並沒有證據支持。正如以上所言,異端組織內常有邪術的操作,都是神神秘秘的。

 

 

(五)異端為什麼能吸引人?

  為什麼有人會皈依異端邪教?這不是一個容易解答的問題。

 

1)社會學家的理論

 社會學家們曾經舉出一些理論。例如﹕角色理論(Role Theory)說﹕皈依是一種漸進過程,人逐步接觸該宗教組織,慢慢增加參與,最後獻身。但這理論只是形容人怎樣愈來愈深入邪教,但它並沒有解釋原因。缺乏理論(Deprivation Theory)說﹕那些參加邪教的人,在心理上、經濟上、環境上都有缺乏,於是容易受感染,所以參加邪教組織。可是窮人很多,卻不見得都加入邪教。洗腦理論(Brainwashing Theory)說﹕參與邪教的人是不由自主的。他們被人俘虜、隔離、威嚇、洗腦,最終,突然崩潰,於是一個全新的人格就出現了。可是,各種異端都有她說服人的辦法,不能全叫洗腦。

 社會學家們的理論有一些基本前設上的問題﹕他們講的是一些不受歡迎的、破壞性的、激進的新興邪教,不完全是我們所講的異端;他們不知道有魔鬼;也不知道人有靈魂、有罪性。

 在檢查過社會學家的理論之後,現在讓我們用聖經和普通常理來推敲這個問題﹕

 2)人心的需要

 一位神學教授說,異端邪教常能吸引那些年輕的人,往往等到他們三十歲以後,他們就會改變,因為這個時候,其他比較沒有那麼激進的宗教卻能吸引他們。所以,每個邪教似乎都吸引某一個年紀的人,因為可以滿足他們那個年齡的宗教風格。[23]最容易受吸引的階段是中學畢業之後,或者沒有穩定的婚姻和工作。[24]換言之,參加邪教是一種反叛行為,傳統信仰和宗教組織不能滿足他們,等到年老之後,這樣的反叛可能終止。

 其他護教學家亦曾提出類似的表示,他們認為﹕異端邪教之所以出現,與能吸引人,是因為人需要尋求人生的意義,而異端能滿足某類人心靈裡的空虛。[25]很多加入邪教的人是為了逃避現實,逃避他們的感受、憂慮、不安全感等等。[26] 此外,邪教吸引人是因為她好像一個家庭,而且有些人需要一位絕對的權威。[27]總而言之,人心有需要,在傳統教會得不到滿足,以至誤入歧途,所以教會必須以純正福音為基礎,也要教導信徒護教學,裝備他們。

 3)被超自然事物吸引,以為它代表真神

 大部分宗教和異端都帶來超自然事情,或是異能奇事。它們之所以吸引人,是因為一般人都以為,靈驗的事物乃從神來,可是,人不可忘記,魔鬼也會行異能。任何人只要留意,都會發現,當一般人遇見靈異事情,尤其是親身的經歷,更會被震懾著,於是,不再會那察驗超自然事情的來源。例如,根據摩門經教導說,如果人向神祈禱,求問神有關摩門經的真實性,他就會出現「心中燃燒」的感覺;所以,這就是摩門教信徒最後的證據。聖經說﹕

 「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太廿四24

「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帖後二9

 即使不一定有奇事異能,但是,一般異端都會有一點神秘感,所以她能吸引人。

 4)人心厭煩真理

 上邊提及,有些學者已經留意到,參加異端邪教,多是反叛的青年人。但這個現象,原來聖經早已有解釋,就是﹕人厭煩真理,結果荒渺的話,比真理更有吸引力。這不單是青年人的問題,事實上,這也是全人類的問題,是每一個人生階段都有可能發生的問題。

 「那沉淪的人……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帖後二10-11

「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私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俺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後四3-4

「末世……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違背父母……無親情、不解怨……負擔罪惡,被各樣私慾引誘,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三1-7

5)社會的影響

 異端為什麼能夠存在和增長?這誠然是魔鬼的作為,聖經早已預言。但是,社會和教會也應該負責任。

 今天,社會流行相對主義、抬舉自己、重視感覺、反叛傳統道德,認為沒有絕對道德標準,導至大家相信所有宗教都是殊途同歸,宗教應該寬容、開放,因為沒有絕對真理。所以,很多人並沒有任何標準去判斷宗教,於是人人都寬容各種異端,否則被視為心胸狹窄,於是那些不懂得分辨的人,就容易被吸引。另一方面,有很多異端,尤其是現代的異端,都放鬆了道德水準,因此在這一方面比較傳統的基督教是更能吸引人的。此外,由於科學萬能觀念慢慢遭丟棄,於是神秘主義抬頭,而人受到神秘主義的影響,就更容易被魔鬼的奇事異能所迷惑。

 6)沒有在純正的道理上生根

 教父愛任紐(Irenaeus)說,人之所以皈依異端,皆因他不跟隨聖經的教導,和不接受歷代長老給教會的傳統。所以早期教會有「信仰規範」和信經作準,例如使徒信經(Apostles Creed)、尼西亞信經(Nicean Creed)、和迦克頓信條(Chalcedon Creed)信經等等。[28]此外,由於教會沒有盡責任教導信徒,而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個人沒有在純正的道理上扎根。

 教會應該「成全聖徒……建立基督的身體……長大成人……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2-15)。所以,基督徒不但要在真道上建立自己,也應認識異端神學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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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以上所述,異端邪教之所以產生,是因為﹕1。人有罪性,厭煩真道;2。社會和世俗準備人心;3。教會沒有好好教導;4。魔鬼藉異端引誘人。

 

 

 

 

 

 

 



[a] 在此順便討論一個常常聽見的名詞——極端。極端乃是強調一些無關重要,至少與救恩無關的事情,把它當作非遵守不可。例如說﹕得救的人一定會哭,又或者說教會聚會時,不能使用樂器。這些事情不但和救恩無關,也不是聖經教導,甚至不是道德問題,所以人沒有需強調。

 



[1] Norman L. Geisler & Ron Rhodes, When Cultists Ask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 House, 1997), p. 9. [2] John Ankerberg & John Weldon, Encyclopedia of Cults and New Religions (Eugene, OR: Harvest House, 1999), p. xv.  [3] Robert S. Ellwood & Harry B. Partin, Religions and Spiritual Groups in Modern America, p268-274. [4] Walter Martin, The Kingdom of the Cults (Minneapolis, Minnesota: Bethany House Publishers, 1985), p. 11. [5] Ankerberg & Weldon, Encyclopedia of Cults and New Religions, p. xxii. [6] Geisler & Rhodes, When Cultists Ask, p. 9-10. [7] 《福音橋》(台北﹕福音橋編輯委員會)。[8] Geisler & Rhodes, When Cultists Ask, p.10-11. [9]  賴瑞仁,《面對異端》(香港﹕天道書樓,1997),頁14-16. [10] 楊牧谷編,《當代神學辭典》,下冊(台北﹕校園書房,1997),p.1055-57[11] Ronald Enroth, The Lure of the Cults (Chappaqua, NY: Christian Herald Books, 1979), p. 75-76. [12] 楊牧谷編,《當代神學辭典》,上冊(台北﹕校園書房,1997),p.491[13] Walter Martin, The Kingdom of the Cults, p. 19-21. [14] Enroth, The Lure of the Cults, p. 86-87. [15]安克伯、韋爾登合著,逸萍譯,《天使的真相》(香港﹕天道,2000),p. 51[16] Enroth, The Lure of the Cults, p. 83. [17] Ankerberg & Weldon, Encyclopedia of Cults and New Religions, p. xviv. [18] Walter Martin, The Kingdom of the Cults, p. 15. [19] Geisler & Rhodes, When Cultists Ask, p.11-12. [20] Ellwood & Partin, Religions and Spiritual Groups in Modern America, p279-81. [21] Ankerberg & Weldon, Encyclopedia of Cults and New Religions, p. xxii-xxv. [22] Walter Martin, The Kingdom of the Cults, p. 25-30. [23] Ellwood & Partin, Religions and Spiritual Groups in Modern America, p274-77. [24] Enroth, The Lure of the Cults, p. 53. [25] Ankerberg & Weldon, Encyclopedia of Cults and New Religions, p. xvi-xx. [26] Enroth, The Lure of the Cults, p. 48. [27] Ibid.,  p. 50,52. [28] 楊牧谷編,《當代神學辭典》,上冊,p.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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