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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真道爭辯》上冊

第七章

聖經可信(下)

張逸萍

 



考古學證明聖經並非虛構

 考古學是否證明了聖經是神的話?不是。那麼,考古學和聖經有什麼關係?答案是﹕大有關係。考古學可以成為聖經的旁證,證明聖經歷史的可靠性。這是聖經可信的先決條件。例如,有人對你說﹕某某教堂的某某牧師講了一篇道,告訴我們怎樣可以和神建立和好關係。不管這篇道理如何動聽,如何能說服人,但如某某教堂並不存在,某某牧師也不是真有其人,那麼,你一定會對這篇道理質疑,因為它可能是虛構的;只有當某某教堂和某某牧師都是真有其人其事,這個與神和好的道理才值得考慮,而考古學對基督教的貢獻亦正是如此。

考古學是一門相當新的學問,十八世紀才開始,二十世紀才系統化。十八、十九世紀新神學流行,「高等批判」把聖經批評得體無完膚,不但認為神蹟不可信,而且認為聖經歷史中有很多是虛構的。於是有一些考古學家希望利用考古學的研究去證明聖經不準確。但事情真諷刺,有的研究結果推翻這些人的初衷。

例如,舊約考古學家奥布(William Albright),他本來認為聖經是一本文學作品,並非基於歷史事實。於是他準備使用考古學去決定聖經有多少「文學」能和當時的文化背景和諧。經過三、四十年的研究,結果他宣佈,聖經和考古學發現完全一致。新約考古學家雷賽(William Ramsay)原先希望用考古學推翻路加福音,在小亞細亞花了三十年的功夫,他的研究結果大力支持聖經,他也成為一個基督徒。[1]

 但另一方面,不相信聖經的考古學家仍會猶豫,加上那些石頭瓦片年代久遠、支離破碎,工作定有困難,所以專家們也會有錯誤的解釋和不同的意見。但當被問及,考古學有沒有證實聖經記載,他們即使不正面承認,也無法說它推翻聖經。

             考古學可以為聖經證明幾件事﹕

 

 

(一)證明聖經中的人、事、物和城市曾經存在和發生

  聖經中的主要人物和城市,有時是不需要考古學證實的。例如耶路撒冷和猶太人都存在,我們都知道,無需考證。聖經考古學發掘的,很多時候是一些小人物、小地方。現在讓我們來看一些例子﹕

 

1)人物

 十九世紀的聖經高等批評家認為赫人並不存在,乃是神話中人,但考古學家在敘利亞找到大量象形文字、碑文、泥板和他們與埃及訂立的和約。後來更找到五座廟和一座堡壘,因而證實他們存在。今天很多博物館都有赫人的工藝製品。[2]

 有批評者認為大衛是一個神話人物,並不存在。直到1993 年,考古學家在以色列和敘利亞邊境發現了一塊紀念碑,上面記載了「大衛家」戰勝便克達王的事,正是﹕「攻破以雲、但、亞伯伯瑪迦」(王上十五20)的記載。[3]考古學家也在當年的非利士地,找到大衛為防預非利士人所建的堡壘。[4]

 考古學家發現自公元前 893 666 年亞述王的名單,其中一王曾和以色列的亞哈王戰爭。考古學家亦找到摩押王米沙戰勝反叛以色列王(相信是亞哈)的紀念碑。這些事情的年份都和聖經吻合。還有很多碑文顯示亞哈時代盛行敬拜巴力,這也和聖經和諧。[5]

 路加福音所記載的人物也曾被懷疑。例如,居里扭和呂撒聶並無經外歷史記錄。但考古學家發現碑文,證實耶穌出生時的巡撫,就是居里扭(路二2),相信他曾任巡撫兩次,一次在公元前七年,一次在主後六年。另一個是呂撒聶(路三1),他一直被人認為是公元前 36 年的人,但考古學家發現一塊碑文,刻有他的名字,而且是主後 14 29 年間的,這正吻合聖經的時代。[6]

 

2)地方

 從前有人認為所多馬、俄摩拉(創十九)是虛構的,直至考古學家找到它們的舊址,並鑒定為繁榮的商業中心,城壑堅固,就如聖經所記載的。考古學也發現當時火山爆發,硫磺猛烈掩蓋整個城市。[7] 出土的地點看似一個集體墳墓,被一層灰蓋著。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多次講及它,且說這城市的『痕跡』隱約可見。[8] 

耶路撒冷本為耶布斯人的城市,非常堅固,他們自誇瞎子和瘸子都可以看守。但他們的水源在城外,水從一個水溝引至城內蓄水池,所以較容易入攻。當大衛征服耶路撒冷的時候,約押從水溝上去(撒下五6-9,代上十一4-8)。一個符合這形容的水溝於六十年代出土,相信是約押所經過的。[9]

 伯大尼和伯法其常和耶穌事工有關。考古學家證實它們都在耶路撒冷境內、橄欖山一旁。伯大尼乃拉撒路的居所,耶穌曾叫他復活 。考古學家在附近找到一個主後300年為紀念拉撒路復活而建的教堂和拉撒路的墳墓(第一次死)。考古學家也確定了伯法其的地點,和一個紀念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的教堂。事實上,早期教會文獻常提及此兩地。[10]

 保羅和巴拿巴從以哥念逃到呂高尼的路司得、特庇兩個城市(徒十四 16),表示以哥念和呂高尼是不同的地方,但這樣的記載與其他一些羅馬作者的寫作矛盾。最後,考古學家在小亞細亞找到一個紀念碑,碑文顯示以哥念不在呂高尼裏面,是兩個不同的地方,這樣就證明聖經是對的,而其他作者是錯的。[11]

 

3)事件

 聖經記載,以色列人在出埃及之前為奴,負責造磚。考古學家在尼羅河三角洲,發現碑文說明當時有奴隸制造磚塊。在希伯來人建築地點的磚,有一些磚只有泥土,而沒有稻草。這樣的磚和出埃及記五章7節的記載(法老吩咐督工不給百姓草,但仍要求同樣的生產量)吻合。[12]

 當以色列人攻打耶利哥時 ﹕「祭司也吹角,百姓……大聲呼喊,城牆就塌陷……」(書六20)考古學發現耶利哥城牆是向外倒的,所以證明是神用神蹟幫助他們得勝。(另有考古學家不同意「向外倒」之說,但都同意,城牆是完全倒塌至平坦。)考古學家也從廢虛中證實了﹕城是堅固的,圍城時間很短,城牆被拆平,城未有被搶掠,但被焚燒,居民無法逃走,並且事情發生在約書亞的時代。[13]

 路加記載耶穌出生時,有報名上冊的事情(路二1-3),但聖經批評家找不到歷史有如此記載,所以認為路加的報導並不真實。但是考古學發現,原來羅馬當時每十四年有一次的人口調查,是該撒亞古士督開始的。[14]

 使徒行傳記載了以弗所城的暴亂(徒十九28-29),從描寫可見戲園是群眾集合之處。考古學家將亞底米神廟和戲院出土;該神廟是古代世界七大奇景之一;該劇院可以容納二萬多人;又發現碑文,記載當有大集會時,亞底米的銀雕像被抬進戲院;有碑文顯示,他們敬拜這女神時,大聲呼喊「大哉以弗所人的亞底米阿」。[15]這些發現都和聖經吻合。

 

4)物件

 掃羅在基比亞的堡壘(撒上十26)被考古學家出土,其中主要武器是甩石的機弦,正如大衛擊殺歌利亞所用的武器一樣。[16]考古學家也證實,機弦石是當時最常見的武器,很多出土地點都有。[17]

 批評者說聖經中大衛所用的樂器,是在大衛百年後才有的,但考古學家發現,主前2500年在亞伯拉罕故鄉吾珥,有這些樂器﹕長笛、豎琴、甚至雙簧管,所以是在大衛之前約一千年已有。[18]

 新約聖經曾提及三種硬幣﹕上面有該撒像的「上稅的錢」(太廿二17-21等)、「三十塊錢」(太廿六14-15)和窮寡婦的「小錢」(可十二41-44)都已找到,且被證實。[19]事實上,考古學家找到其他很多聖經時代的硬幣。

 

 

(二)證明當時的文化背景風和俗習慣,跟聖經所記載的和諧

 很多時候,考古學所發現的不一定直接證明聖經的歷史,只是讓現代人知道當時的人怎樣生活。他們留下工具、房屋、手抄本等等。還有,考古學所研究的人工製品,也不一定全是基督徒或猶太人的文物。有些甚至是對基督教和猶太教有敵意之人的物品,但這些事物都間接證明了聖經的可信。下面是一些例子﹕

 學者在各種古代文化中,包括希臘、中國、印度等,發現約有二百個洪水的講法。洪水曾掩沒人類和其他動物,這跟聖經的洪水記載相似。[20]筆者猜測,中國的女媧「摶土造人」「煉石補天」[21]畢竟有一點聖經中的創世和洪水的影子,很可能就是從聖經記載慢慢扭歪而成的神話。

考古學家們在今天敘利亞地方,掘出一個4500年前鼎盛的古城,叫埃勃拉Ebla),這是考古學上轟動全世界的重大事件之一。因為裏面有很多泥板,提供了很多近東古史。其中的記載都和創世記的故事很相似。[22]有中國基督徒稱之為「創世泥板」。

 在可能是巴別塔的地點,考古學發現了很多廟塔 (ziggurat),是塔形狀的,很高,有神龕在上。考古學家也找到一些泥板,陳述其中一廟宇「觸犯了神明」,所以受到處罰。廟宇遭破壞,人被分散,他們的語言也改變了。此外,今天而今天的語言學家都同意,人類的語言可能是同出一源的。[23]

 聖經記載,拉班的女兒拉結偷走了他的偶像,拉班竟然追趕尋索。為什麼一個偶像這樣重要?為什麼聖經並沒有譴責拉結拜偶像?考古學家發現當時的財產契約是寫在偶像上的,擁有偶像的人就得著了繼承權。聖經也記載了雅各的妻子們抱怨她們得不到財產。大概這就是她們偷偶像的原因吧。[24]

考古學家也找到一些耶穌時代的墳墓,和聖經所描寫的相似;又找到集體墳墓中屍體腳上有釘,吻合聖經所記載的十字架酷刑。

 

 

(三)解決一些聖經難題

 由於我們不明白當時的文化和地理背景,所以有些聖經記載看似不可能和出現矛盾。但考古學的發現,讓我們更明白當時的情形,於是間接證明聖經的記載合理和可靠。

 根據聖經記載,掃羅被非利士人殺死的時候,他們「割下他的首級,剝了他的軍裝……放在亞斯他錄廟裡,將他的屍身釘在伯珊的城牆上。」(撒上三十一9-10),「將他的首級釘在大袞廟中。」(代上十10),把軍裝和首級放在不同的廟裏似乎費解,但出土物證實這兩個廟只隔一條通道,所以聖經的記載合理,並非不可能。[25] 此外,考古學亦證實亞斯他錄女神,又證實伯珊當時是存在的,但後來被毀。[26]                                                                                                                                                                                                                                                                 聖經記載說﹕「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瞎子呼叫耶穌可憐他,於是耶穌醫好了他。(路十八35-38)同一個故事,馬太福音卻說,是「出耶利哥的時候」(太廿29)。從前的學者因此認為聖經互相矛盾,但考古學卻發現,原來有兩個耶利哥,一個是新的,一個是舊的。當時耶穌可能正離開其中一個耶利哥,前另一個去。此外,考古學家也在新耶利哥城出土很多文物,與歷史家約瑟夫(Josephus)的記載相符。 [27]

 其實,聖經也幫助解決一些考古學上的難題。1969年,考古學家挖掘基色的時候,發現泥土裡有希伯來人、埃及人、非利士人的物件,而且是同一個時代的物件,使他們覺得莫明奇妙。原來聖經說﹕「埃及王攻取基色,用火焚燒,殺了城內居住的迦南人,將城賜給他女兒所羅門的妻作嫁奩。」(王上九16)聖經的記載,也解決了考古學家們的疑雲。[28]

 

 

(四)證明基督教信仰是傳統,而不是傳奇

 新約考古學的發現證明了聖經的記載是「傳統」(tradition),而不是「傳奇」(legend)。所謂傳統是一些已經為當代人接納的事情,慢慢地流傳下來,而且繼續被接納。而傳奇乃是一些當代人所拒絕接受的事情,經過長時間流傳,慢慢被誤認為是事實。[29]聖地有很多出土的「紀念教堂」都是很接近事件發生時代的人所蓋的,見證從前的人以新約記載為事實。下面是一些例子﹕

 耶穌第一個神蹟,是在迦拿婚宴上以水變酒。在可能是迦拿的地方,考古學家發現了一座紀念水變酒神蹟的教堂,教堂的講台下有一口石缸,據說是耶穌以水變酒的六個石缸中的一個。[30]

 在迦伯農附近,有一間紀念五餅二魚神蹟的教堂。發掘者發現在教堂的地上瓖嵌了五餅二魚的圖案。此教堂已為地震所毀,有一現代教堂圍著它而建。[31]

 很多考古學家都相信聖墓教堂(Church of the Holy Sepulcher)就是耶穌釘死和復活的地方。從前一位皇帝放置一個異教神像在耶穌釘死的地方,另一個在耶穌復活的地方,好讓基督徒忘記這些事情。但卻因此幫助他們準確知道地點的所在。君士坦丁信主後,他的母親在此地蓋了一座教堂,據記載,當時教堂中藏有三個十字架的木頭。[32]

 

 

(五)證明聖經的預言應驗

 考古學也可以作為聖經預言應驗的旁證。有一些預言的應驗記載在聖經之內,但很大部分卻依靠歷史和考古學來見證。

 例如,以賽亞曾提名預言古列王幫助猶太人回國(賽四十五)。考古學家找到一石碑,記錄了古列王降旨,保護回耶路撒冷的猶太人,就是以斯拉記六章1-12節所講的事情。先知耶利米也預言聖殿的器皿被帶回來(耶廿七16-廿八6)。考古學家又找到一個「古列圓石柱」(Cyrus cylinder),上邊所雕的記載,有很多地方和聖經記載相似。例如波斯人尊重被虜的外國人和他們的神靈,所以雖然巴比倫把聖殿的器皿虜到他們的宮中,古列下令允許猶太人回歸,而且歸還所有聖殿的器皿。[33]

 先知那鴻(主前663年)和西番雅(主前625年)都曾經預言尼尼微突然被毀壞。當時尼尼微是大城,但612年,它就被攻破,以後被遺忘了。考古學家找到它的遺址,證實它曾被焚燒、掠奪、毀壞,一如聖經所預言。考古學家又找到石碑,記載巴比倫王組織了一支大軍隊,只花了三個月,把大城攻陷。[34]

 耶穌曾經預言聖殿「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太廿四2)考古學家證實聖殿的建築物被拆平,雖然根基仍可見,但建築用的石頭都不在原來的位置上。(根據歷史家,當時聖殿被焚,殿內牆的金子溶掉,流入石縫中,所以兵士只好把石頭一塊一塊拆下,方便刮出金子。)[35]

 我們可以用一位埃及學專家藹晨(Kenneth A. Kitchen)的話來作總結,他說﹕考古學和聖經「相當和諧。」[36]

 

 

一本超凡的書

 如果我們只能證明聖經不是虛構,還不能說明它是神的話。下一步,我們要討論一些事情和現象,指出聖經是一本非常獨特的書,是一本不尋常的、非凡的、超自然的書,單看這些獨特之處已經叫基督徒為它而驕傲,叫未信主的人,對它另眼相看。

  

(一)發行數量驚人

 有一件難以置信的事情﹕聖經的發行量一直居世界第一位。1993 年美國聖經公會(American Bible Society)發行了 287,735,676 本聖經。[37] 1998年的另一統計表示,幾個聖經公會發行了二憶八百萬本整本的聖經,此外還有很多部分的聖經(例如,二憶本新約聖經),共五憶八千多萬本。[38]另一個統計數字顯示,1999年十一月至2000年十月,幾個聖經公會在全球的發行量是633,335,638本,其中包括非洲、美國、亞太地區、歐陸和中東各地。[39] 2003年聯合聖經公會(United Bible Society)發行了431,741,291本聖經; 2005 372,585,792本;她又在2006年宣告,該年,她發行了393,122,834本聖經,包括全本的和部分的。[40]         

 《劍橋聖經歷史》一書指出﹕「沒有其他書的發行量可以和聖經相比。」[41] 簡而言之,聖經發行的統計數字常是天文數字。

 

聖經的翻譯也是其他書藉望塵莫及的,根據加拿大聖經聯盟The Bible League of Canada)於 2002 年發表的統計數字,共有 2261 種文字,已經有部分或全部的聖經翻譯;其中已全部翻譯的有 383 種文字。而聯合聖經公會於 2003 年的統計,則有 2303 種文字,已有部分或全部的聖經翻譯,其中全部翻譯的有 405 種文字。

 2005年,連線電腦圖書館中心( Online Computer Library Center)調查過九十六個國家的53,548間圖書館的藏書,找出藏量最高的一千本書的名字。你知道是哪本居第一位?如果你猜是聖經,那麼你是對的,不但如此,它的藏量幾乎是第二名的《2000年美國人口調查》的兩倍。[42]

看見這些數字,我們只好說﹕聖經是一本非凡的書。

 

(二)經迫害而生存

 聖經曾受到人最嚴重的迫害,相信其他書藉都沒有這樣的遭遇。從羅馬統治時代直到今天,有人要燒掉它、禁止它、使之違法。以下是一些著名的例子﹕

 戴克里仙(Diocletian——在主後 303 年下令毀滅聖經和基督教。帝皇降旨到各處,宣佈將聖經和教堂燒毀。高官中凡違命者的國民權利、家產會被遞奪;那些堅持要做基督徒的人,將失喪自由;讀聖經的人只好躲起來,偷偷的讀。但非常諷刺,二十五年之後,接續他作羅馬皇帝的君士坦丁成為基督徒,他用國庫抄寫五十本聖經。(請記得當時還未有印刷術,抄寫聖經是一件大事。)

伏爾泰(Voltaire——是一個著名的不信者。他曾預言說,100年之後,聖經將會消失絕跡。他死於1778年。但聖經有沒有絕跡呢?不但沒有,而且繼續流傳,翻譯成更多的文字。可是,伏爾泰死後十五年,日內瓦聖經公會(Geneva Bible Society)用了他的房子和印刷設備出版聖經。這是多麼的諷刺的一回事!

蘭姆(Bernard Ramm)也曾經說﹕「喪鐘已經敲響了幾千次,喪葬隊伍排整齊了,墓碑雕刻好了,祭文也宣讀了,可是屍首不知怎的,總停不在棺材裡。」[43] 這就好像一個人多次被丟進海裡而沒有淹死;被丟在猛獸之前而不被吞食;在他的食物中放毒而他卻健康依舊。怎麼樣可能的呢?他一定有神功!同樣地,聖經可以經歷無數次的大小攻擊,不但仍能保存下來,而且仍然受愛戴、廣傳、閱讀。所以,我們可以很有把握地說﹕這是一本超自然的書。

 

 

(三)受批評而站立

  聖經不但受到統治者正面的壓制、禁止、毀壞,它也受到很多不同形式的批評和攻擊。例如很多人質疑它、諷刺它、要證明它的錯誤。

 英國的雷賽(William Ramsay)是一位新約考古學家。他青年時深受質疑聖經和基督教的環境所影響,所以早有成見,認為聖經是虛構的。他花了多年的準備,領隊進入小亞細亞,重踏《使徒行傳》中保羅的行程,要推翻《使徒行傳》的歷史性,經過三十年的深入研究,他推翻了自己本來的前設,說﹕路加是一位偉大的歷史學家。最後他也成為一位基督徒。他的考古發現和他的書籍,都讓懷疑聖經的人煩惱,讓基督徒的信心加強。[44]

 非常不幸,所謂基督教教會中,也有很多聖經的敵人。聖經被新神學和高等批判學攻擊。例如從前的「文件理論」(Documentary Hypothesis)表示,摩西五經不是摩西寫的,因為據說摩西時代還沒有文字,但是考古學後來發現摩西時代已經有文字。又例如,高等批判說沒有赫人這回事,但是考古學家也發現了赫人曾經存在過的證據。考古學的發現,回答了很多高等批判學的攻擊。[45] 於是,歷史批判便安靜下來。

 現時有些攻擊聖經的書藉,網路上也有一些無神論網站攻擊基督教,刊登了很多所謂聖經的矛盾和錯誤,但是筆者曾經研究過他們所列舉的難題,筆者相信,認識聖經比較深的基督徒,不必翻聖經,也不必翻參考書,可以馬上解答至少一半;如果翻開聖經細讀,可以解答大部分;其餘比較困難的,在一些專門解答聖經難題的書籍中,都有了答案。

 所以,基督徒不怕別人質疑聖經,因為聖經可信,它是一本非凡的書。

 

 

(四)神奇的合一性

 聖經的另一特點是它的的合一性。它由四十多位作者,經 1500 多年寫成,而這些作者卻來自完全不同的背景。例如,約書亞是一位將軍,但以理是高官,彼得是漁夫,保羅是學者。聖經的寫作地點也有不同﹕有的在曠野寫成(摩西五經)、有的在監獄(保羅的監獄書信)。而且,它所用的文字也有不同——希伯來文、希臘文、亞蘭文。

 如果你問十個人,怎樣從三藩市飛機場到金門橋,你可能會得到幾個答案。但如果你問的是一個具爭議性的問題,例如同性戀或安樂死,你可能得到更多答案。聖經所討論的,是最具爭議的題目——上帝和永恆,竟然沒有矛盾。(一些所謂聖經矛盾,其實都有解答。)

 除了聖經沒有矛盾之外,小心讀聖經的人都可以看得出它有一個一貫的主旨,似乎它的真正作者,經長時間,從各方各面,向它的讀者啟示一個道理——人有罪,所以審判將臨到,但是神為人類準備了救恩。

 從創世記開始,聖經告訴我們,始祖犯罪,……以色列人、外邦人、舊約新約所記載的,每一個都是罪人。摩西五經詳細地記載了好些獻祭的儀式,都預表救恩,讓人心裡明白,流血是為赦罪。神又派遣很多先知對以色列人說話,隨便翻開一本先知書,我們都看見,先知們都譴責以色列人的罪、預言審判、預言救恩。以賽亞是這樣、何西亞是這樣、阿摩司……也是這樣。

當我們讀到四福音,我們看見救恩的預言,實現在主耶穌基督身上。使徒的書信也重複同樣的主題﹕講到人有罪,需要主耶穌的救恩,啟示錄告訴我們,到最後的日子,人還是揀選罪惡,不願意歸向真神,於是面臨審判,但是那些接受救恩的人,卻得免去刑罰,進入永生。

 聖經的合一性非常獨特,令其他宗教經典諳然失色。例如﹕佛教的佛經和印度教的吠陀經有一大堆,但其中矛盾的地方很多。聖經卻沒有這樣的問題,因為它背後有一位主腦在總策劃、指揮、操縱,這位才是它的真正作者。除了真神之外,還有誰?

  

(五)符合現代科學 [46]

  很多非基督徒都覺得,聖經不符合科學,有知識、有頭腦的人不會相信。可是,幾千年前寫的摩西五經,卻早已包含很多現代科學所發現的原則!包括﹕

 1)細菌

  神說,牲畜中「自死的,和被野獸撕裂……你們萬不可喫。」(利七23)接觸到死屍之物「須要放在水中……到晚上……」(利十一32-33)沾染污穢的人「洗衣服、用活水洗身。」(利十五13)這樣的吩咐,顯示上帝知道有細菌的存在。但是,幾千年來的人都不認識細菌,直至十七世紀發明顯微鏡之後,人才知道,原來很多疾病都是細菌導至的。現代醫學同意,舊約飲食規條中那些不潔淨之物(利十一),比較容易帶菌致病,不吃是聰明的。上帝又老早懂得檢疫隔離的原則,因為祂知道細菌的存在。利未記十三章,患大痲瘋者要「獨居營外」的法律,正符合今天的醫學常識。

 2)衛生習慣

 幾千年來,人類都把廢物丟進溝渠,結果引起疾病。但是神老早吩咐﹕「你在營外也該定出一個地方作為便所……你出營外便溺以後……鏟土,轉身掩蓋。」(申廿三12-13)上帝還常吩咐「洗衣服」(出十九10)「用水洗身」(出廿九4)。這些都是幾千年之後才有的良好衛生習慣。

 3)全人健康

 現代人注重全人健康,但聖經早有這原則﹕聖經向來禁止醉酒,只允許微量使用,而且不鼓勵政治和宗教領袖等類人物飲酒。(箴廿1、三十一4-5;多一5-7)神又老早吩咐以色列人「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不可喫,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利三17,參利七23)今天,我們都明白吃肥肉的問題了。聖經說﹕「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箴十七22)親近神,使我們的心靈得安息。所以,神吩咐以色列人「守安息日,這一日……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出廿10)當然也是減壓之道,對健康頂有益!

 4)其他

  舊約的男孩「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創十七12)也是一個非常奇妙的事情。今天的醫學證明,如果丈夫曾經受割禮,他們的妻子們幾乎沒有子宮頸癌的問題。更奇妙的是,原來嬰兒在第八天,幫助血液凝結的維他命K最高,所以在這天舉行割禮最適合不過。

 聖經又早有休耕的觀念﹕「六年要耕種田地……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不可耕種田地……」(利廿五3-4)原來菌類是農作物的主要禍害,休耕一年,使這些菌類無法生存,於是,農作物可以保持健康。

 摩西從哪兒學得這些知識?有人曾經研究當時埃及醫學文獻,發現雖然他們有金字塔,但他們的醫學知識很落後,所以摩西不可能從埃及學來。這些知識也不可能從當時迦南地的外邦人那裡學來,我們現在沒有他們的科技醫學記錄,但知道他們的文化比埃及落後。所以我們只能說,是創造天地的真神啟示給摩西的。如果祂創造萬物,包括我們的身體和各種細菌,祂當然可以告訴我們怎樣預防疾病。所以這又是一證據,證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六)其他獨特之處

 聖經還有很多獨特的地方。例如,作者的坦誠,寫出其中人物的善惡,誠實地記載大衛犯罪,或以色列人的得失,他們怎樣違背神,拜偶像等等。聖經不會因為這些人是以色列人的英雄或領袖,所以隱瞞他的錯過。如果聖經是人意的產品,它就會只顧歌功誦德。

 聖經的完備性也是叫人驚奇的,當聖經在二千年前寫成的時候,大部分人還是處於文化低落的階段,但聖經已包含人生所需要的真理,它甚至足以成為現代人的人生指南。它適合任何年齡、任何國藉的人,聖經的教訓都能應用在他們身上。歷代教會都同意,聖經不但在教義上完備,對人行為的指導亦然。

 從來沒有人為聖經追加補篇,因為聖經的道理無不包含。研讀聖經的人都同意,聖經好像一個極深的寶藏,有挖不盡的真理和教訓。有史以來,已經有很多註釋為它而寫,有很多講章根據它而講,但是,從來沒有人耗盡這個寶藏。

 聖經能叫人知罪,只有它宣告,全人類都是罪人;但它不止於此,聖經也告訴人得救的途徑,而且叫人能確知自己有救恩。聖經能使心靈安寧,例如詩篇廿三篇,或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勸人勿為衣食憂慮的說話,無論基督徒與否,都喜歡它,因它而獲得安慰。

 筆者常常覺得,使用上邊這樣的見證,似乎主觀一點,因為其他宗教大概也有同樣的「見證」。然而,有一件事,筆者無法不視之為客觀證據﹕在很多靈界戰爭的個案中,當趕鬼的人誦讀聖經時,邪靈通常反應激烈,若不是懼怕,就是狂怒。一些被邪靈折磨的人,讀聖經時看不見聖經中的字,或者聽不到別人讀聖經的聲音。在好些記載被鬼附身事件的世俗書籍中,我們也可以看見聖經的超自然力量。當書中那些不信主的人誦讀聖經,或拿出十字架時,被鬼折磨之人會得到暫時的舒緩。(只可惜不信的人,既看見這樣有力的證據,還是不願意接受!)為什麼?只有一個解釋﹕聖經中的神確是真神;聖經是祂的話。

 

 

預言應驗證明聖經是神的話

 前面已經花了好些篇幅,但似乎還未進入正題,究竟基督徒有沒有更直接、更使人信服的證據,可以見證聖經是上帝的話呢?當然有,聖經預言的準確性就是最有力的證據。

  論到聖經預言,當然最重要的是預言的寫作日期。如果預言寫在事件之後,那麼就算不得是預言,簡直是欺騙。但若要確定聖經書卷的寫作日期,其實也不容易。所以,一些護教學家並不贊成使用預言作為護教方法。再加上,聖經預言有很多是關乎西方古代歷史,中國人並不熟悉,所以使用預言證明聖經有一定的困難。

神曾經挑戰偶像,看誰能準確預言日後的事情,誰就是真神﹕「耶和華對假神說,你們要呈上你們的案件,……要說明後來的事,好叫我們知道你們是神,你們或降福、或降禍,使我們驚奇,一同觀看。看哪,你們屬乎虛無……」(賽四十一21-24)。

 可見,這是神在聖經中為證明自己是真神而設的測試,雖然使用時可能有困難,基督徒沒有理由不能使用。

 聖經預言和世界上的預言比較,它有幾個特點﹕

 1)沒有錯誤﹕雖然假先知也可能有一些準確的預言,但聖經辨別真假先知的辦法是看他有沒有錯誤的預言。換言之,只有從神來的預言才是百分百準確。(申十八 20-22)曾經有人審查幾個具名氣的占星家從 1974 年到 1979 年,在流行占星雜誌上所發表的三千個預測,居然發現有百分之九十是錯的。[47]在西方歷史中,靈異人士洛杉帝密斯(Nostradamus)的預言,據說很準確,[48] 有近半應驗了,但其餘都是錯誤的或是未到期的。[49]

 2)明朗準確﹕擁護洛杉帝密斯的人解釋說,這是因為他的詩意義暗晦難明,所以很容易被註釋者誤解。如果這是預言未能應驗的原因,那麼預言應驗的時候,也有可能是註釋者的想像而已。唯有聖經的預言是明朗準確,不需註釋者去推測。

 3)老早發表﹕聖經的預言不但寫得明朗準確,而且有很多是寫於事情發生之前幾百或幾千年。這一方面,又是一般占卜的人望塵莫及的。如果預言和事件發生的時間太接近,可能不過是憑常理的猜測,不能叫預言,只能叫預測。

 4)多方預言﹕聖經預言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常常預言事情的好幾方面。甚至涉及很多人物和事情,如果所有有關預言都同時應驗在一個人或者一件事情上,其巧合的可能性很低。《鐵證待判》一書,在闡明每一個預言的時候,都嘗試計算其或然率,表明這不是隨便的猜測,也不是偶爾的巧合。

  

(一)以色列的歷史

 上邊提到,使用預言證明聖經有一個困難,就是先知書的寫作時間可能引起爭論。可是,有一些預言卻沒有這樣的問題,因為無人能否認這些預言是寫在事件之前。例如猶太人復國,就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猶太人復國是在 1948 年,是這一代人所親眼看見的,無論人認為舊約聖經是什麼時候寫的,總不能說它是在 1948 年後補寫的。

 1)神的應許

 約在 4000 年前,神呼召亞伯蘭離開他的家鄉,應許他﹕(a)成為大國; (b)他的名為大;(c)成為別人的祝福; (d) 賜他一塊地,永遠屬於他和他的後裔。(創十二2-3 

幾百年之後,這個國家出現了。正在出現之前,他們離開埃及,要進入神應許地之時,神告訴以色列人,如果他們謹守祂的誡命、律例、典章,他們得以在應許之地長久;如果他們不肯聽從、事奉別神,他們的日子不會長久。(申三十15-18

 2)第一次預言應驗

 雖然以色列人老早被警告過,但從歷史得知,他們還是離棄神、拜偶像。因此主前 606 年,猶太人亡國,被尼布甲尼撒王虜到巴比倫,聖殿也被拆毀。

 可是,神藉著先知預言,他們被虜只有七十年,之後神會叫他們歸回﹕「這些國民要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七十年滿了以後,我必刑罰巴比倫王……」(耶廿五11-12)神的話在以斯拉記第一章應驗,波斯王古列元年,準許以色列人歸回,就是主前 537-536年,剛好是七十年。

 3)第二次預言應驗

 聖經對以色列人失去家園,還有第二次的預言﹕「我必使他們交出來,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遭遇災禍,在我趕逐他們到的各處,成為凌辱、笑談、譏刺、咒詛。」(耶廿四9)耶穌也親自預言聖殿成為荒場,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太廿三38 - 廿四2)又說他們要被擄到各國去;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路廿一24

 歷史告訴我們,主後七十年,以色列被羅馬入攻,因而亡國。於是,開始了耶穌所講的外邦人的日子。在這二千年來,猶太人被驅散於列國,到處被殘害,被人藐視。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甚至有六百萬猶太人在集中營被殺。

 (4) 第三次預言局部應驗

 但聖經也老早多次預言以色列復國﹕「……招回以色列被趕散的人,又從地的四方聚集分散的猶大人。」(賽十一12)「……從我趕他們到的各國內,招聚出來,領他們歸回本圈。」(耶廿三3

 如果其他國家經歷這樣的遭遇,老早絕跡了。歷史告訴我們,任何民族如果離開家園,五代之後,都會被同化、失去他們的文化、沒有純淨的血統。但是猶太人仍然能保持他們的民族和文化,本身就是一個大神蹟。

 根據一些資料,主後七十年的時候,巴勒斯坦約有五百萬或七百萬猶太人。十六世紀的時候,巴勒斯坦只有幾千個猶太人。十九世紀,錫安運動(Zionism movement)開始,猶太人逐漸返回他們的家園。於是巴勒斯坦開始有猶太人聚居的地方。1917年英國政府提出貝爾福宣言(Balfour Declaration),讓猶太人在巴勒斯坦重建家園。於是,巴勒斯坦由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分佔。[50]

 根據一個統計,1935 年,巴勒斯坦有三十萬猶太人,1947 年有六十萬猶太人。聯合國通過讓他們成立猶太人自治區(Jewish states) 和巴勒斯坦人自治區(Palestinian states),而耶路撒冷則成為國際區域。1948 年,保護他們的英國部隊撤去,猶太人只好正式立國,他們馬上被聯合國和其他很多國家承認。

 一本出版於 1910 1915 年(以色列復國前)的書《基要主義》(The Fundamentals),其中有一篇討論關於聖經預言的文章,作者說﹕「雖然以色列沒有一塊地,但多個世紀以來的以色列仍然是一個國家。」[51] 如果作者能多等三四十年,他可以看見猶太人正式復國,而無需為神的預言辯護。

 1967年發生「六日戰爭」,以色列收復舊耶路撒冷和很多地土,包括加沙地帶(Gaza strip)和約但河西岸(West Bank) ,但是「巴勒斯坦人解放組織」(Palestinian Liberation Organization,簡稱 PLO)也同時成立。[52]雙方對峙至今。

 當神講到耶路撒冷時,我深信祂不是單單關心那些房子和街道,最重要的是指聖殿。但是到目前為止,聖殿舊址上有一個伊斯蘭教的圓頂清真寺(Dome of the Rock)在那裡,猶太人當然不會輕舉妄動,否則爆發戰爭。[53]

 既然聖經對猶太人的預言已經顯出這樣的準確程度,我們當然可以相信最後還是會成功。

 

 

(二)在聖經中應驗的預言

 聖經有一些預言,因為預言和應驗的時間接近,所以它的應驗也記載在聖經中。例如﹕[54]

 

 

預言

應驗

米該雅預言亞哈陣亡

王上廿二1728

王上廿二34-36

彼得三次不認主

太廿六34

太廿六69-75

 

            誠然,這樣的例子難於使不信的人信服,因為預言和應驗的都同在聖經中,而且相隔的時間短,不像其他聖經預言,是預言幾千幾百年後的事情。感謝神,聖經還有很多已經應驗的預言。請繼續讀下去﹕

 

 

(三)舊約對世界歷史的預言

 1)但以理書第二章的大像

 尼布甲尼撒王,夢見一個大像,頭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銀的、肚腹和腰是銅的、腿是鐵的、腳是半鐵半泥的(但二31-43)。

 這是一段關於世界歷史的預言,這個大像代表連續的四個帝國。金頭是巴比倫,銀胸和臂是瑪代波斯,銅腹是希臘,鐵腳是羅馬。四個帝國,由頭到腳的價值在減低,但力量卻顯然增加。羅馬人是最有能力,統治時間也是最長的,後來她分裂為東西羅馬。半泥半鐵的腳趾,預表羅馬帝國的社會型式與及其政治上混雜著各種各樣的革命和衝突。[55]現在人都同意這個預言的準確性。

 2)但以理書十一章的幾個王 

「波斯還有三王興起,第四王必富足遠勝諸王,他因富足成為強盛,就必激動大眾攻擊希臘國。必有一勇敢的王興起,執掌大權,隨意而行。」(但十一2-3

 聖經預言在古列之後,會出現四個顯赫的國王。歷史告訴我們,他們就是﹕(a) 甘拜西(Cambyses529BC)、(b) 士每第(Smerdis522 BC)、 (c) 大利烏(521 BC)、(d) 亞哈隨魯(485BC)。其中以亞哈隨魯最富有,他在主前480年侵略希臘(但十一)。在他們之後出現的的那一位勇敢的王就是亞力山大(Alexander the Great)。他在主前 335 年登位,戰勝瑪代波斯,建立了一個世界性的帝國。[56] 由於聖經預言的準確程度驚人,以至有很多自由派神學家不願意相信但以理書是在但以理的時候寫的。

 

 

(四)舊約對列國的預言

  當一般人想到聖經的預言,通常都會先想到舊約對列國的預言,因為這是最典型的。例如﹕

 1)推羅 [57][58]

 推羅的事情可以成為聖經預言應驗的一個突出的代表,因為它是經過很長的時間,慢慢逐步應驗的。

 「他必用刀劍殺滅屬你城邑的居民……塵土揚起遮蔽你……人必以你的財寶為擄物……將你的石頭、木頭、塵土都拋在水中……我必使你成為淨光的磐石,作曬網的地方。你不得再被建造 ……我使你變為荒涼,如無人居住的城邑……人雖尋找你,卻永尋不見。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廿六8-21

 先知預言之後三年,尼布甲尼撒王圍城,花了十三年,終於攻破推羅,但發現城內的人已經離開,在離岸一里的一個小島上居住。(8節) 公元前 333 年,亞歷山大又來圍攻,由於沒有海軍,所以把城市拆毀,鋪築一度跨海大道,然後又擴建軍艦,終於把推羅征服。推羅人被俘虜或者被殺(4,13節),大城被毀,成為漁夫曬網的地方(5節),正如聖經所言。亞歷山大之後,推羅城又慢慢被重建,但城在公元前 314 年,又被攻取。後來,埃及王托勒密修築了一條公路,商船不必再經過推羅,於是推羅的財富一日千丈。其後推羅又被回教徒佔領,成為十字軍攻擊的對象,飽受摧殘,直至成為廢墟。(3,14 節)今天的推羅城是位於從前的推羅旁邊的一個小城,從前的推羅仍然是曬網的淨光盤石。(14節)在這一段經文中,當然,「永遠尋找不到」(21節)這一句最難解釋,因此有人說,這不是說當日推羅的地點再找不到,而是說當日的繁華再見不到了。然而,我們不必勉強去解釋,因為難保這一點不是在將來才應驗。到時候,我們就可以知道聖經的話有多準確。

 2)其他國家

 舊約曾對當時以色列鄰近的國家發出大量預言。例如,摩押﹕「摩押必像所多瑪……都變為刺草、鹽坑、永遠荒廢之地。」(番二8-11)。自波斯帝國之後,我們再找不到有關她的歷史記錄;她的領土也被阿拉伯人侵佔。[59]

 亞捫﹕「將你交給列國作為擄物,我必從萬民中剪除你,使你從萬國中敗亡,我必除滅你。」(結廿五1-7)。亞捫人後在瑪克比時代(Maccabees)被猶太人戰勝,早期教父還有提到她,但不久後銷聲匿跡了。[60]

 以東﹕「我豈不從以東除滅智慧人……以掃山的人,都被殺戮剪除。」(俄8-9)她約在耶路撒冷被毀的時候,同時被羅馬毀滅,今天再沒有她了。[61]

 

 

(五)有關主耶穌的預言

 舊約對彌賽亞的預言甚多,有說,從前猶太拉比認為是 456 個。[62] 《聖經預言百科全書》也列舉了約七十個舊約對彌賽亞的預言。[63]無論如何,其中很多已經清楚應驗在耶穌身上﹕

 

 

預言

應驗

出於大衛家

耶廿三5

太一,路三

生於伯利恆

彌五2

太二1

希律殺嬰兒

耶三十一15

太二16

賣了三十塊銀子

亞十一12

太廿六15

與財主同葬

賽五十三9

太廿七57-60

復活

詩十六10

記載於四福音

 

 

(六)新約預言的應驗

 新約並非沒有預言,只是大部分預言都是有關末世的,所以很多還未有應驗。然而,新約不乏已經應驗的預言,除了上述之外,還有﹕

 1)已經應驗的預言

 

 

預言

應驗

登山變像

太十六28

太十七1-8

雅各殉道

太廿23

徒十二1-2

 

 2)關於列國的預言

 新約唯一比較少的一類,就是對列國的預言,但是,哥拉汎、伯賽大、迦百農[64] 的預言仍然是一個好例子﹕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阿,你有禍了,……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迦百農阿……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太十一20-24

 主後 400 年左右,大地震毀了迦百農,其他兩個城市同時被毀。後來有皇帝準備在伯賽大的原址蓋行宮,由於工程未完成,皇帝去世,所以一直沒有人把它重建。迦伯農的會堂也和迦伯農一樣,有人曾經想重建它,但是突然倒坍,結果工程未得完成。

 

***

 

總而言之,若非聖經中之神是真神,若非聖經是祂的話,怎麼可能有這樣叫人驚愕的準確預言?

 

 

 

聖經和護教

 最後,讓我們複習從開始的討論。

 如果要證明基督教是唯一可信的宗教、證明只有聖經中的神才是真神,首先,必需先證明有神;然後,考慮過各種上帝觀後,便明白只有一神觀的神才值得敬拜,因此,只有一神的宗教才有可能是真的。

 在一神宗教中,有誰自稱為神?除了耶穌以外,當然還有一些人,例如﹕東方閃電。然而,如果要這些自稱為神的人,把憑證拿出來,他們就沒有一個能和耶穌相比,所以都不值得我們考慮。(請見「耶穌是真神」文。)

 然後我們再進一步討論,真神可能並沒有親自來到世上。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祂應該派遣先知來向人講話,否則人無法認識祂,也不知道祂對人有什麼心意和要求。所以我們問,一神宗教中有那一本書自稱是神的話。答案是﹕只有聖經、《摩門經》(Book of Mormon)和《可蘭經》(Quran),事實上,還有某些,例如東方閃電的書就是其中之一。那麼,我們必須研究一下這些書籍的憑證,看看那一本書可信。

 我們在上邊已經把聖經的憑證拿出來﹕聖經的發行量、流傳的準確、考古學的證據、預言應驗等,都證明聖經是神的話。任何基督徒讀了都應該引以為驕傲,未信的人讀了,也應該考慮接受聖經中的基督為救主。

  請參考「附錄三﹕總結《為真道爭辯﹕可信憑據》的邏輯步驟」。

 現在讓我們再去看看其他兩本自稱為神的話的書——《摩門經》和《可蘭經》,它們有什麼憑證呢?

 

1)《摩門經》

 熟悉《摩門經》的人都知道《摩門經》的產生過程,據稱是天使引導史密約瑟(Joseph Smith)發掘金頁,然後把金頁翻譯成《摩門經》。如果將金頁的出現和翻譯,與聖經手抄本比較,《摩門經》顯然是邪術的產品,其可信性甚低。除了金頁之外,完全沒有其他手抄本出現面世,也沒有其他古代美州歷史記載或書藉提及《摩門經》確曾存在過。(更可笑的是﹕金頁在翻譯後失蹤了!)

 但是,最叫摩門教窘迫的是《摩門經》的考古學問題,根據《摩門經》,有一些猶太人在被虜之前,從中東來到美州定居。如果這些人在美州居住千多年,而且人數相當多,和文化相當高的話,不可能考古學家完全找不到《摩門經》內的任何城市、人物、或物件。與聖經考古學相比,實在是相形見絀。

 《摩門經》也記載了一些預言,其中有一些明顯是錯誤的﹕

 1。預言基督於1891年再來。

2。史密約瑟預言自己至少活到八十五歲,可是他死時三十八歲。

3。預言「錫安」摩門聖殿(將來的新耶路撒冷)會在史密約瑟的世代,於密蘇里州西部被建立(教約八四2-5)。可是,直到現在,這一座聖殿還沒有出現。

4。預言美國南北戰爭。雖然南北戰爭的確發生了,但細節並不準確,例如﹕「延及所有國家」和「地震,天上的雷鳴」等(教約 87)並沒有發生。況且它的預言時間,和南北戰爭太近,當時已經有很多人作類似的預測,所以算不得是預言。 

 詳情請見「摩門教」一文。

我曾經向一兩位摩門教徒朋友請教,請他們證明《摩門經》的可信性。他們沒有任何客觀證據,只有提出一個非常主觀的證據——他們請筆者為《摩門經》的真實性祈禱,「假如那是對的,我就使你在心胸中燃燒;所以,你將必感覺那是對的。」(教約九8)意思就是說《摩門經》若是真的話,祈禱後,心中就有一股火熱的感覺。事實上,絕大部分的宗教,都沒有客觀證據,只有以「超自然感覺、靈異事情」為證據,摩門教上邊這個測試就是靈異感覺的一種,這是他們唯一的證據。所以基督徒應該為我們的聖經、為我們的信仰驕傲!

 

2)《可蘭經》

 至於《可蘭經》,其中多是一些教義性和所謂道德的教導,本身並沒有什麼預言,可以作為測試。書中有一些歷史,和舊約歷史相似,但沒有完整的歷史書,只是零零星星的東一句、西一句的歷史。

《可蘭經》中有互相矛盾之處。例如,挪亞有一個兒子在洪水中淹死﹕「他兒子說:『我要到一座山上去躲避洪水。』……波濤隔開了他們倆,他就被淹死了。」(十一43)可是,《可蘭經》另一處說﹕「拯救他和他的信徒們〔英文作家屬〕脫離憂患。」(二十一76)十一章既說挪亞的一個兒子在洪水中死了,何以在二十一章說,挪亞的所有兒子都得拯救?[65]

 原來回教也有護教學,「蒙哥馬利(John Warwick Montgomery)在『回教徒怎樣護教』一文中,討論了一個一致性的問題,就是﹕『這樣的駁斥不是護教,也不是辯衛,而是感情用事,是出於偏見的人身攻擊。』第一,他們攻擊基督教信仰,說她是錯的;他們特別攻擊聖經權威和基督神性。第二,護衛伊斯蘭的爭論點大多是主觀的,不能證明什麼。即使回教護教學家能證明基督教是錯的,也不等於證明回教是對的。伊斯蘭仍須為自己提出證據,以證實她是上帝的啟示。」[66]

 「麥道衛在《伊斯蘭辯論》(The Islam Debate)中評論說﹕《可蘭經》在傳流過程中,在重要地方出現錯誤和差異。在回教傳統的著作中〔例如,《伊斯蘭的真經》(Sahih of Muslim)、《烏茲別克斯坦真經》(Sahih of Bukhari)、《光明之境》(Mishkat-ul-Masabih)〕,即使是那些最好的抄本,都有具體證據,證明《可蘭經》開始時,已經出現很多差異和矛盾的字句。現今《可蘭經》沒有這樣的問題,是因為已經被謹慎地刪除——這不是上帝的指示,只是人深思熟慮的行動……今天還是有類似的證據證明,一節一節,的確,甚至整段經文,在《可蘭經》中不見了。」[67]

 筆者也曾經向一位相當虔誠的回教徒請教,問他怎樣證明《可蘭經》可信、是神的話。他坦白告訴筆者,他從未聽過任何人提出證據,證實《可蘭經》可信,他只知道有幾本證明聖經不可信的書!

還有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回教徒和摩門教徒都說,聖經本是神的默示,但後來被基督徒篡改,所以上帝需要另派遣先知糾正。筆者有一位無神論朋友知道這件事之後,發表偉論說﹕「為什麼上帝不能保護自己的話?不讓後人篡改?只知道不斷派遣先知來糾正祂的話,算不得什麼全能的上帝!」我無法不同意這位無神論者的高論。的確,如果祂是神,祂當然能保存自己的話。如果上帝必須另派先知來糾正,那麼我們可以相信穆罕默德的《可蘭經》?還是相信史密約瑟的《摩門經》呢?所以,《可蘭經》和《摩門經》的出現,若不是證明聖經中的神不是真神,就證明此二書不是神的話。

 至於東方閃電那位女基督的書,根本沒有任何證據,只有潑婦罵街般的咒罵和恐嚇。以後想還是會有其他自稱「神的話」的書籍出現,我們可以繼續請它們顯示憑證。

 所以,在此,我們無法不作出一個最後的結論,就是﹕只有耶穌是神、只有聖經是神的話、只有基督教是唯一可接受的信仰。

 

 

 


 

 

 



[1] Ralph O. Munster, Can Archaeology Prove the New Testament? (Eugene, Oregon: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2000), p. 17. [2]Ibid., p. 27; Randall Price, The Stones Cry Out (Eugene, OR: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1997), p. 82-83. [3] Ralph O. Muncaster, Can Archaeology Prove the Old Testament? (Eugene, Oregon: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2000), p. 33. [4] J. A. Thompson, The Bible and Archaeology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62), p. 97-98. [5] Muncaster, Can Archaeology Prove the Old Testament?  p. 37-38; Thompson, The Bible and Archaeology, p. 123-26. [6] 麥道衛著,韓偉等譯,《鐵證待判》Brunswick, NJ﹕更新傳道會,1993),頁102Thompson, The Bible and Archaeology, p. 377Merrill F. Unger, Archaeology and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79), p. 73. [7] Josh Mcdowell, More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99), p. 94-95. [8] Munster, Can Archaeology Prove the Old Testament?  p. 26. [9] Munster, Can Archaeology Prove the Old Testament? , p. 34; Mcdowell, More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p. 96-97; Magnus Magnusson, Archaeology of the Bible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1977), p. 131-34. [10] Unger, Archaeology and the New Testament, p. 112-13Munster, Can Archaeology Prove the Old Testament? p. 38. [11] Munster, Can Archaeology Prove the New Testament? , p. 44;  Thompson, The Bible and Archaeology , p. 383-84. [12] Munster, Can Archaeology Prove the Old Testament?  p. 30; Alan Millard, Nelson’s Illustrated Wonders & Discoveries of the Bible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97), p. 74-76. [13]麥道衛著,《鐵證待判》99Millard, Nelson’s Illustrated Wonders & Discoveries of the Bible, p. 96-99. [14] Mcdowell, More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p. 63; Thompson, The Bible and Archaeology, p. 375-77.    [15] Mcdowell, More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p. 64-65; Unger, Archaeology and the New Testament, p. 248-63. [16] Mcdowell, More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 p. 95. [17] “Slings and stones in the Bible and archaeology” (http://www.christiananswers.net/dictionary/sling.html ) [18] Munster, Can Archaeology Prove the Old Testament?  p. 33; Thompson, The Bible and Archaeology, p. 98. [19] Mcdowell, More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 p. 68; Millard, Nelson’s Illustrated Wonders & Discoveries of the Bible, p. 231-258. [20] Munster, Can Archaeology Prove the Old Testament?  p. 25; Mcdowell, More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p. 104-05. [21] 山海經()摶泥造人、煉石補天的始祖神女媧」(http://www.epochtimes.com/b5/1/11/16/c6941.htm [22] Mcdowell, More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p. 101;  Price, The Stones Cry Out , p. 83-85. [23] Munster, Can Archaeology Prove the Old Testament?  p. 25-26; Mcdowell, More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p. 105. [24] Munster, Can Archaeology Prove the Old Testament?  p. 28; Alfred J. Hoerth, Archaeology and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s, 1998), p. 117. [25] Mcdowell, More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p. 95. [26] Munster, Can Archaeology Prove the Old Testament? p. 33-34. [27] Munster, Can Archaeology Prove the New Testament?  p. 36. [28] Mcdowell, More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p. 96. [29] Munster, Can Archaeology Prove the New Testament?  p. 24-25. [30] Ibid., p. 31. [31] Ibid., p. 33.  [32] Ibid., p. 41. [33] Price, The Stones Cry Out, p. 248-52. [34] Ibid., p. 252-53. [35] Ibid., p. 255-58. [36] Jeffery L. Sheler, “Is the Bible True?” U. S. News & World Report, October 25, 1999, p. 53. [37]黃存望,「最受歡迎的暢銷書」,《中信》,第三十三卷,第九期。[38] http://didyouknow.org/Bible/distribution.htm Aug, 2007[39] http://www.biblesociety.org/wr_360/sdr_2000.htm (August 2007) [40] http://www.biblesociety.org/index2.htm (August 07) [41] Josh McDowdell, More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p. 8. [42] http://www.oclc.org/research/top1000/complete.htm (Aug 07) [43]麥道衛著,《鐵證待判》,頁29[44] 張郁嵐,《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嗎?》(台灣﹕台灣福音書房,民國81年)頁56-57[45] Josh McDowell,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Campus Crusade for Christ, 1972), p. 22-23. [46] Grant R. Jeffrey, The Signature of God (Toronto: Frontier Research Publications, Inc., 1996), p. 139-59; William J. Cairney, “Biomedicap Prescience” part 1, 2, 3, in John Warwick Montgomery, ed., Evidence For Faith (Probe Books, 1986). [47] John Ankerberg & John Weldon, Facts on Psychic Readings (Eugene, OR: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1997), p. 21. [48] Bernie Ward, Nostradamus (Boca Raton, FL: Blobe Communications, 1997), p.7. [49] Ibid.,  p. 20. [50] John L. Bray, Israel in the Bible (Lakeland, Florida: John L. Bray Ministry, 1983), p. 1-4. [51] Arno C. Gaebelein, “Fulfilled Prophecy a Potent Argument for the Bible,” in R. A. Torrey, ed., The FundamentalsGrand Rapids,MI: Kregel, 1990, p. 208. [52] Bray, Israel in the Bible, p. 1-4. [53] Henry M. Morris, Many Infallible Proofs (El Cajon, CA: Master Books, 1990), p. 190-93. [54] H. Wayne House and Randall Price, Charts of Bible Prophecy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2003, p. 46, 58. [55] Morris, Many Infallible Proofs, p. 1824-85. [56] J. Vernon McGee, Thru the Bible, Volume three: Proverbs -Malachi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82), p. 595-96. [57]麥道衛著,《鐵證待判》p.366-76[58]同上,p.376-79[59] “Moab,”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http://en.wikipedia.org/wiki/Moab ). [60] “Ammonites,” Catholic Encyclopedia. (http://www.newadvent.org/cathen/01431b.htm ) [61] Thomas Williamson, “Edom in Bible Prophecy.” (http://www.thomaswilliamson.net/edom.htm ) [62] Carl E. Aemerding & W. Ward Gasque, Handbok of Biblical Prophecy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 House, 1980), p. 75. [63] J. Barton Payne, Encyclopedia of Biblical Prophecy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 House, 1991), p. 665-668. [64]麥道衛著,《鐵證待判》 p. 424-27[65] John Ankerberg & John Weldon, The Facts on Islam (Eugene OR: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1991), question #16. [66] Ibid., question #17. [67]Ibid., question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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