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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真道爭辯》上冊

第五章

復活見證基督是神

張逸萍

 

 

 

復活的重要性

 基督教的信仰是建基於耶穌的復活,保羅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14)保羅又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死了復活」(林前十五3-5)可見耶穌一生的事蹟,包括復活,乃是保羅傳教的中心。

 其實,復活也是彼得所傳講的﹕「這耶穌, 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徒二32)至於其他使徒傳道的信息,也是一直見證著基督的復活,「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徒四33

 復活不但在神學上有意義,在護教學上尤其重要,因為聖經以之為耶穌是真神的證據﹕「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 神的兒子。」(羅一4)「叫他[耶穌]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十七31)為什麼復活可以證明耶穌是神,而不光是祂擁有特異功能?耶穌親自解釋了這一點,祂說﹕「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約十17-18)耶穌又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十一25)耶穌在這裡清楚表明自己乃是生命之主。無論世人生前如何能幹,當大限一到,他們就無計可施,因為他們沒有辦法把自己的生命取回來。如果唯有耶穌能控制生命,而沒有其他人可以這樣做,那麼,一切生命也必定是來自這位創造生命的主宰,就是人類應該尋找的獨一真神。

 

復活的證據

 既然如此,我們當然需要拿出一些證據來證明。誠然,最重要的就是,聖經記載基督復活,而且這些復活記載都有目擊證人的見證(路一1-3,約壹一3,彼後一16,徒一22,林前十五4-8)。耶穌復活之記載的可靠性和聖經記載其他事情一樣,有他們的一致性,並且與其他考古學所發現的吻合。

聖經誠然可靠,但我們仍需詳細解釋,並以其他經外證據作為旁證,因為未信者對聖經沒有信心。他們通常比較願意接受一些經外的證據。

 

(一)聖經可信,並且沒有矛盾。

 美國護教學家蒙哥馬利(John Montgomery)本是一位刑事律師,他強調「對口供」的重要性。從「對口供」的盤問可以知道一件事是否屬實。如果被問的人撒謊,他很難自圓其說,供詞一定出現矛盾。他說,「你需要知道(未受過律師訓練的人難於明白)如果要對口供,被盤問的人是很難撒謊的。」[1] 由此可見,要說明「聖經沒有矛盾」,並不是一個學術性的題目,而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它可以展示聖經的可信性。

 現代批評基督教的人常常說聖經有矛盾,他們常用的一個例子就是耶穌復活。他們認為四福音的復活記載大有出入,可見是虛構的。但如果仔細讀聖經,你會發現,四福音的記載並不互相矛盾,反之是相輔相成。《司可福參考聖經》(The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有一段解釋,把四個記載合在一起,發現四段經文彼此和諧。它說﹕「如果將四段敘述合拼,事情是這樣﹕三個女人,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和撒羅米,一同起程到墳墓去,隨在後邊還有其他帶香料的婦女們。 他們三個發現墓前的石頭被挪開,於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去告訴門徒(路廿三55-廿四9;約廿1-2)。但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走近耶穌的墳墓,卻看見了主的天使(太廿八2),她們就回頭找其他帶香料的婦女。就在這時候,彼得和約翰因為抹大拉的馬利亞的話也來了,進墳墓看一看,就離開了(約廿3-10)。然後,抹大拉的馬利亞再回到墓前哭泣。她看見兩個天使,然後看見耶穌(約廿11-18);於是耶穌請她去告訴其他門徒。正在這時候,馬利亞(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遇上其他帶香料的女人,和她們一同來到墳墓,看見兩個天使(路廿四4-5;可十六5),並得到天使的信息,正要去告訴門徒,耶穌又向她們顯現(太廿八8-10)。」[2]

 據說莫理純(Frank Morrison)所寫的《墓石懸謎》(Who Moved the Stone?),是一本證明耶穌復活最好的書。在書的開始,他先解釋他研究的方法,說﹕「我想象自己如何面對一個二千年前極具爭議的刑事案件……我找到一些關於這案件的殘破法律記錄。這些文件已經是在古董收藏家的手中了,我只能從這些文件中去獲得我的結論。」[3] 他又推論說,「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同一件事有幾個分歧的講法,最重要的就是找出那些相同的地方。這是一個重要原則,因為那些大家都同意的地方一定是非常可靠的。」[4] 然後,他就按著他的原則去調查耶穌復活這件事,除了四福音的記載、一些古卷、次經,他還加上考古學的發現,和歷史上記載當時的生活習慣和文化。結果,他成功地把整個耶穌釘死和復活的事件拼在一起,完全沒有矛盾,完全吻合。

 舉例來說,所有歷史學家都同意耶穌是晚上在客西馬尼園被拿的,而且他們大都同意是晚上十一時半之前。[5] 另一個例子就是掃墓的婦女,莫理純說﹕「根據當時的社會文化習慣,膏死屍是婦女的工作。而且當時的人認為死屍是在死後第三天開始腐爛的,所以需要有膏屍體的儀式。又因為安息日的關係,所以婦女必須在星期日早晨前往墳墓膏耶穌。所以,聖經的記載完全符合當時的背景。」[6] 

 

 

(二)復活是唯一的解釋

 耶穌復活的可信性,可以從三方面說明﹕(1)耶穌實在死了,(2)耶穌的墳墓是空的,(3)除了「復活」之外,沒有其他理論,足夠解釋墳墓為什麼是空的。因此,復活是唯一合理的解釋。

 

1耶穌實在死了

 在證明耶穌復活之先,當然必須先證明耶穌實在死了(可十五16-41,約十九32-34),否則復活就不是復活。事實上,這一點不難說服人,因為證據確鑿。[7]

 1。羅馬千夫長和兵丁的有份量見證

 既然他們參與釘耶穌十字架,他們的見證應該非常有份量。羅馬兵丁負責釘耶穌十字架,這是他們的職責,以他們的專業知識,他們應該能分辨被釘的人是活的還是死的,所以他們的見證應該可靠。葛特里(Gutteridge)說,「在法庭審訊的時候,如果某些人所受的訓練和經驗對某種事情可以提供專業的意見,他們會被視為『專家』證人。這些『專家』證人的見證通常比其他人的見證更受重視。」[8]

 2。四福音記載耶穌被刺的時候,先流血,然後是水,可見耶穌實在已經死去。

 一位生理學家侯夫頓(Samuel Houghton)為耶穌的死提出生理上的證據,他說,血和水分開流出,這證明耶穌實在是死了。他曾列舉五樣可能引起血和水分開流的死因。最後,他的推論是﹕耶穌是因為釘十字架心髒破裂而死。[9] 另一個醫生葛林(Michael Green)也證明說,如果血凝固塊和水分別從傷口流出,那證明耶穌已經死了。[10]

 《美國藥學會期刊》(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Society)亦說﹕「當耶穌的勒旁被槍刺的時候,血和水分別流出來。這些歷史上的證據,證明耶穌實在是死了。兵丁的槍頭可能從肋骨中刺進他的肺、心包 (pericardium)和心臟,因為兵丁要保證耶穌是死了。」[11]

 3。最後兩個證人是亞利馬太的約瑟和尼哥底母,他們要求耶穌的屍體。如果耶穌不是真的死了,他們兩人不會提出如此要求。即使得到了耶穌未死的身體,他們也不會埋葬。

 

2耶穌的墳墓是空的

 聖經記載,耶穌復活那一天,探墓的婦女和被通知來到墳墓的門徒,都看見墳墓是空的。不但如此,婦女們更遇見天使,天使告訴她們,耶穌已經復活了,不在墳墓裡。除了聖經記載之外,我們還可以從下面幾點知道耶穌墳墓是空的﹕[12]

 1。門徒在復活幾個星期之後,就開始宣揚耶穌的復活。如果墳墓不是空的,他們不可能這樣虛構。再者,他們宣告耶穌復活的地點是耶路撒冷,如果墳墓不是空的,耶路撒冷人馬上可以把耶穌的屍首找出來反駁門徒。復活可不是後來發展出來的神學思想,而是立刻宣告的事情,可見不可能是穿鑿的。

 2。在使徒行傳中,門徒所爭論的是復活,而不是墳墓是否空的。此外,也沒有其他猶太人的記載反駁墳墓是空的。其他人只有質疑復活之說,沒有反駁空墓之說,這是空墳墓的最佳證據。

 3。猶太人需要製造藉口,給兵丁錢,請他們散播謠言,說是門徒把屍身偷走(太廿八11-15),他們此舉也證明墳墓必定是空的。

 4。根據福音書記載,是婦女先發現耶穌復活,由此可知不是虛構,因為當時的婦女地位甚低,否則應當是男人首先看見。如果復活的記載是門徒虛構的話,那麼,他們應該強調是彼得、約翰或者其他門徒先看見才合理。

 現代護教學家安克伯(John Ankerberg)和韋爾登(John Weldon)說,「每一個批判者和每一種批判理論都承認空墳墓是一個事實……每個曾經出現的理論,都是在解釋墳墓為什麼是空的。而除了復活之外,其他理論都是難以使人信服。所以,最合理的解釋就是基督徒所宣稱了二千年的信息——耶穌從死裡復活。」[13]

 

3沒有其他使人信服的理論,可以解釋耶穌的空墳墓

如果耶穌確實在死了,但三天之後,祂的墳墓卻是空的。而且,祂的死亡有可信的證據。那麼我們就問﹕祂的墳墓為什麼是空的?過去曾有一些解釋耶穌空墳墓的理論,但都有漏洞。這些理論如下﹕

 

A盜屍說Theft Theory

 這是最古老的解釋,記載於馬太福音廿八章11-15節﹕「他們去的時候、看守的兵、有幾個進城去、將所經歷的事、都報給祭司長。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兵丁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但歷來學者都能輕易地反駁盜屍說,他們的理由如下﹕

 1。根據馬太福音廿八章11節,祭司長沒有盤問兵丁而馬上採取行動,是不可能的。(這不是正規的杜法。況且,沒有盤問,就不可能有證據。)

2。猶太人通常禁止盜竊墳墓。

3。門徒在耶穌死的時候,都極害怕,他們不可能有勇氣去偷竊。

4。如果當時的兵丁睡著了,就不可能知道誰把屍體偷去。

5。根據當時羅馬軍隊的紀律,兵丁不太可能在看守的時候睡覺。

6。如果石頭被移動,一定喚醒兵丁。

7。要偷走屍體,就不可能剩下細麻布,因為這樣做太浪費時間,而且沒有好處。

8。門徒若把屍身偷走,他們是不可能冒生命危險去宣佈一個謊言的。

9。猶太人和羅馬兵丁更不可能偷走屍體,這對他們並沒有好處。 [14]

 

B 昏厥說Swoon theory

 幾個世紀前,有一個名叫文圖里尼(Venturini)的人提出昏厥說,他認為耶穌只因受刺激和流血過多而昏厥,並沒有實在死去。[15] 但以上所有證明耶穌已經死去的理由,都可用來反駁昏厥說。除此之外,這理論也有很多漏洞﹕

 1。羅馬處死刑的規則不可能容讓這樣的事情發生。

2。羅馬兵丁沒有打斷耶穌的腳,是因為他們認為耶穌已經死去。

3。上邊文已提及,流出血和水,證明耶穌實在是死了,不是昏厥。

4。耶穌的身體已經包裹好。

5。如果耶穌昏迷醒過來,羅馬兵丁很容易制服一個虛弱的人。

6。半死昏迷的人不可能有氣力移動墓前的石頭。[16]

 

C 欺騙說Conspiracy Theory

 這個理論說,門徒製造了整個復活故事。事實上,對不願意相信的人而言,這很可能是他們第一個反應﹕復活是騙人的故事。但仔想一想,這個理論亦有甚多的問題﹕

 1。當時門徒都非常害怕,他們不可能有心情去製造這樣的謊言。

2。復活故事太有創意,不像是漁夫所能編做的。

3。從門徒一向的表現來看,這不像是門徒的品格。

4。這樣做並沒有使人信服的動機,因為撒這樣的謊只會叫人鄙視他們。

5。如果他們真的撒謊,猶太人可以把屍首找出來,證明門徒欺騙,因為耶穌釘死和門徒宣告耶穌復活的時候距離是太短。

6。當時反對門徒的人很多,若是這樣,門徒早被揭穿。[17]

 

D幻覺說Hallucination Theory

 這個理論是說,門徒可能真的「看見」耶穌,但他們所見的是幻覺,而非看見實在復活的耶穌。由於目擊人數和次數很多,使幻覺說的可能性不大。

 1。根據聖經記載,有五百多人同時看見耶穌;而其他時候,也有好些門徒同時多次看見耶穌(林前十五5-6)。這不可能在不同地點,有這樣多的人都有同時產生幻覺。 顯靈的事件,通常是在場的人中,有些看見,有些看不見,很少全體同時看見的。

2。通常幻覺只有幾秒,不會持久。但是,耶穌每次出現都超過幾秒鐘。

3。耶穌復活後曾兩次在門徒面前吃東西。門徒可能在幻覺中看見耶穌吃東西,但當幻覺結束後,門徒會發現食物是沒有被吃掉的。

4。幻覺出於潛意識,或者是極其強烈的期待。但是,門徒並沒有想過耶穌會復活。這是一件他們從前不能明白的事情。

5。如果只是幻覺,當別人找到屍首之後,門徒便會從幻覺中醒過來。[18]

 

E 神話說Myth Theory

 反對的人說,復活的記載只不過是一個希臘神話。但是,

 1。四福音的寫作不像神話,而是歷史事實。例如,它們完全沒有矛盾。

2。神話是慢慢演變而成的,有時需要幾代的時間。但門徒見證主耶穌復活是馬上的,根本沒有足夠時間去讓釀造神話。護教學家克雷格(William Craig)說,「古代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Herodotus)的寫作讓我們知道傳奇長成的速度,現在我們知道即使兩代的時間仍不足夠讓歷史事實被歪曲為神話。」[19]

3。復活的第一個證人是女人,讓我們知道,這不可能是神話,如果是神話,應該是男人首先看見復活的主。

4。四福音的作者都是目擊證人。[20]

 

F 錯墓說Wrong Tomb Theory

 二十世紀的雷克(Kirsopp Lake)提出另一個解釋空墓的理論,他說,馬利亞和其他婦女找錯了墳墓,而那個墳墓是空的。事實上,耶穌的屍體停在另一個墳墓裡。[21] 這個理論非常容易駁斥,因為婦女若認錯墳墓,門徒、猶太人、羅馬兵丁、尤其是亞利馬太的約瑟,都可以出來指證。如果這些婦女糊塗,她們很快會被人糾正。 [22]

 

(三)經外證據

 門徒為了繼續傳揚和見證耶穌的復活,不怕任何迫害,甚至最後殉難。由此可見,這是一個事實,否則他們不會願意這樣犧牲。除了這一點,還有其他一些經外證據可以作為旁證。

 

1)考古學

 考古學的發現常常可以作為聖經的旁證,復活的事情也不例外。以下有幾個考古學發現,證明聖經的記載和當時的風俗文化是和諧的﹕

 1。根據古代文獻,在羅馬有很多人被釘十字架而死,至於是怎樣釘的,沒有人知道。到1968年,一位考古學家發現了一個第一世紀的、有三十五具屍體的集體墳墓,其中一些屍體的腳跟被一口大釘穿過,正是聖經所記載,耶穌釘十字的樣子。 [23]

 21878年,考古學家發現一塊大理石片,上邊雕刻著﹕「該撒的法令不可擾亂墳墓」,(因為有一些邪教人士這樣做);如果任何人被發現挖掘墳墓,移走屍體「犯法者必須處死。」為什麼騷擾墳墓要遇受這樣嚴重的刑罰?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1-15節告訴我們,祭司長使用錢買通兵士,叫他們散播謠言,說耶穌的門徒把屍體偷走。所以,可能因為免得以後有同樣事情發生,所以產生該法令。[24]

 3。克雷格在《神子復活》(The Son Rise)中指出,考古學發現也證明聖經對耶穌墳墓的描寫是非常準確的。考古學發現當時有三種墳墓,耶穌的墳墓可能是從盤石中鑿出來的墳墓(Acrosolia),當時這樣的墳墓並不多,因為它們都是有錢人的墳墓。[25] 所以,考古學在這方面的發現,正好印證了聖經對耶穌復活的記載(耶穌葬在財主的墓中)。

 

2)次經

 次經和偽經對耶穌的教導和活動的記載並不可靠,因為內中有很多諾斯底派思想,也有其他可疑的地方。然而,大部分的記載和四福音類似,以下是次經幾段有關耶穌之死和復活的記載﹕[26]

 《真理福音》(The Gospel of Truth)﹕「耶穌在受苦時非常忍耐他被釘在木頭上。」

 《彼得福音》(The Gospel of Peter)﹕「他們從耶穌的手中抽出釘子,然後把他放在地上。地震了,他們都非常害怕;太陽黑暗了,那時正是第九小時。猶太人非常歡喜,把他的屍首給了約瑟去埋葬約瑟把他洗了,用麻布包裹,把他帶到自己的墳墓中,就是在約瑟的園中。」

 《復活專論》(The Treatise on Resurrection)﹕「我們認識人子,我們相信他從死裡復活。不要以為復活是一個幻覺,實在不是幻覺,是真的。即使你認為世界是一個幻覺,復活這件事也不是一個幻覺。因為對我們的救主耶穌來說,復活是一件真事。 」

 

3)早期教父

 復活不單是門徒的主要信息,而且早期教父也相信復活一事。從教父的語錄可知,復活的教義並非後期基督徒加在聖經上的故事。例如﹕主後 100 165 年的猶斯丁(Justin Martyr)已經提及復活之事。主後 95 年的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在他的《哥林多書》(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上,也肯定耶穌復活一事。以革那提(Ignatius50-115)曾經說,他「對耶穌的熱情和復活有信心,並愛他」,又「完全相信他的出生和復活」。坡旅甲(Polycarp100 AD)說,耶穌「為我們的罪忍受死亡,神叫他從死亡的痛苦中復活。」又說,上帝「叫主耶穌復活,叫他得著榮耀」特土良(Tertullian160-220)也確信基督的死,「猶太人羅馬政府激烈地反對他,把他釘十字架。」他也確信基督復活是「一個事實」。[27]

 現代學者蘭姆(Bernard Ramm)總論說,「如果你不相信耶穌復活,又否認所有教父的話這樣的人,如果不是不願意相信耶穌復活,就是不願意查考耶穌復活的歷史事實。」[28]

 

4)不信者的話

 有一些 人並不願意相信基督徒證明基督教的話,但在非信徒中若有證明基督復活的話,那麼,對這些人來說,就可以成為有力證據。因為人若推薦自己,那沒有什麼希奇,他的朋友若推薦他,也不一定夠說服力,但是,如果和他沒有關係,甚至是他的敵人也推薦他,那麼你就知道那是可信的。

 約瑟夫(Josephus)在《猶太古史》(Jewish Antiquities)中講論耶穌的說話,就是一個好例證。[29] 猶太神學家笠賽(Pinchas Lapside)是現在世界上四個猶太新約學者之一。他並不相信耶穌是彌賽亞,但他相信耶穌的復活。他說,「按照我的意見,復活是歷史事實」,他又說,「如果耶穌不是復活了,基督教就不可能存在[30]

 「耶穌研討會」並不相信任何超自然的事,包括耶穌的神蹟。他們雖然沒有提出足夠證據,但是,他們並不否認耶穌的死,只是對他在十字架上的話有評論。一位會員說,「我絕對相信耶穌是被希律處死的」。至於耶穌的復活,他們持非常懷疑的態度,但仍然不能提出是也沒有足夠理由,其中一位會員寇臣(Crossan)說,耶穌的復活,是早期教會的政治性的解釋,然而他並沒有證據證明他的解釋是對的。[31]  

 

5)現代學者

 如果復活只是神話、迷信、騙局,或是門徒製造的,必然會經不起時間的考驗,結果信徒會慢慢減少,而基督教終於會消失,可是,事實卻不是這樣。很多現代學者曾誠實地、心平氣靜地研究復活的證據,結果被說服,然後改信基督教。

 寫《墓石懸謎》的莫理純也是一個好例子。很多人都說這書是有關復活書藉中最好的的一本。開始的時候,作者說,「這是一本曾被拒絕寫出來的書」。於是莫理純將他的寫作過程告訴我們。他說,復活的教義非常困擾他。為了平息心靈中的困擾,他要解決這個問題;於是他仔細研究所獲得的記載。他研究馬太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彼得福音(次經)和一份路加福音的古卷,卻發現它們的記載非常一致。後來他成為基督徒,而原先要駁斥復活的那一本不但沒有寫成功,反而寫了這一本支持復活的護教學書藉。[32]   

 另一個例子是麥道衛(Josh McDowell),他在大學中遇見一些非常快樂的基督徒。他們快樂到一個地步,令他生厭。這些基督徒告訴他,快樂的原因是耶穌,並且邀請他研究基督教的證據,結果他承認說,「我發現基督教和耶穌的歷史證據,是我所從來不知道的,竟然有這樣的一回事」(當然,也包括耶穌復活的證據)最後,麥道衛成為一位基督徒。[33]

 十八世紀的時候,李濤頓(Lyttleton)和偉斯特(West),這兩位學者想證明(1)掃羅在大馬色的轉變和(2)耶穌復活二事是假的。經過研究之後,他們都相信復活,並且成為基督徒。[34]

 

小結

復活的證據是相當足夠的,但是絕大部分非基督徒的問題,可不在於墳墓是否空的,又或者有多少解釋空墳墓的理論。他們最大的問題是他們不相信人死後可以復活,因為他們從未見過死人復活!

 死人有可能復活嗎?這樣問的人,事實上也就是在問,神蹟有可能發生嗎?如果神蹟有可能發生,那麼復活也就有可能,因為復活是神蹟之一。至於神蹟是否可信,請見另一章的討論。

 

 

其他曾經宣稱復活的人

 筆者在「耶穌是真神」文中提到,證明耶穌是神的論點中,有一點是耶穌的神蹟。但是,大部分的宗教都有神蹟,而且難於量度誰的神蹟最偉大,但在所有神蹟中,復活是神蹟中之冠,而且聖經以復活證明耶穌是神。那麼,我們現在環視古今中外有誰自稱,或被認為曾經復活,他們的宣稱是否可信。

 

(一)歷史上的復活宣稱

 第一世紀末的阿波羅尼俄斯(Apollonius of Tyana) 是一位哲學家和神秘主義者,據說死後曾經向人顯現。但他的傳記是在他死後百多年寫成,而且只記載至他的死亡;他死後顯現之事,更是再百多年後附加上去的。所以,與其說是復活,不如說是被神化。

  拉比猶太(Rabbi Judah) 是主後200年左右的人,據說有人在他死後看見他回家。但這個「復活」記載是在第五世紀才有,所以是死後多年的故事,而且只有一個目擊者。

 卡畢爾(Kabir )是十五世紀的一位宗教領袖,他的信仰是結合回教和印度教。據說他死後向他的信眾顯現,然後他們發現他的遺體成變鮮花。但同時代的記載中,並沒有這件事,他的顯現是後來出現的傳奇。

 塞维(Sabbatai Sevi) 是十七世紀的猶太拉比,曾經自稱彌賽亞,後來改信回教。據說他死後多年,他的兄弟發現他的墳墓空著,而且充滿光芒。有人認為他並沒有死,所以,也沒有復活。也許,他失綜了。

 所以,上邊幾個宣稱,[35] 都是證據不足,因為沒有同時代的記載,也沒有可信的目擊證人。

 

(二)現代的復活宣稱

 世界宗教中,主要是西方宗教才有復活的觀念,東方宗教多教導輪迴,而輪迴的最高峰是自我殲滅(進入涅槃或與梵天合一),復活和這樣的觀念不和諧,所以上邊的事例多是猶太教和有關人士的例子。大概因為新紀元運動,東風西漸,或西風東漸,今天在印度教中也有幾個復活故事,而大部分都在印度大師尤迦南達(Paramahansa Yogananda)的自傳《一個瑜伽行者的自傳》(Autobiography of a Yogi)中找到﹕

 據說尤迦南達的朋友患霍亂,醫生認為無望 ,大師瑪哈赛(Lahiri Mahasaya) 在他死後一天,叫他復活。[36]但是,他的「死亡」還未有證實,當時醫生只不過是放棄,所以「復活」也不能成立。

 大師巴巴吉(Mahavatar Babaji)曾經叫一個自願從硝壁上跳下而死的人復活,故事結束時,大師和學生們從山上突然不見了。[37]可見這事件可能是一個幻像,不見得是物質世界的事實,所以不能叫復活。

 尤迦南達宣稱,大師拿希里·瑪哈賽死後,火葬了,於一天同時在三個不同地點,向三個不同的人顯現。[38]可是,無人能證實這不是幻覺。

 尤迦南達宣稱大師尤帝斯瓦爾(Sri Yukteswar)死後三個月,在冥想中向他顯現,尤迦南達不但能看見、能嗅到、且能模到他。[39]冥想狀態下所感受得到的很可能不是物質世界的事實,因為那是「變異意識狀態」。

  除了尤迦南達的事情 之外,最多人知道的復活宣稱是另一個印度大師賽巴巴(Sathya Sai Baba)的事情。據說,他曾經叫美國人寇溫(Walter Cowen)復活。事情經過是這樣的﹕寇溫突然心臟病發作,被送到醫院後,宣佈死亡,但是當天不久之後,其他人發現他又活過來。寇溫事後描述,賽巴巴說服他回到自己的身體,所以說是賽巴巴叫他復活。賽巴巴解釋說﹕「這事發生在寇溫的心靈中,賽巴巴導引著他的思想。」[40]換言之,寇溫所經歷的可能是一個瀕死經歷,而不是真正的死亡和真正的復活。一處世俗的評論表示﹕醫學上同意,人在「死亡」後九個小時之內,可以被救活復甦;況且,賽巴巴的很多神蹟都被人質疑。[41]    

                                                                                                                                                                                                 

若將這些人的「復活」跟耶穌的復活作出比較,即可看見這些宣稱的弱點﹕

1)未必有死亡的證據;

2)沒有當代的記載;

3)沒有可信的見證人;

4)所謂復活後的顯現,可能是當事人所見的幻像,或者後人將他神化。

 

 

結論

 只有聖經中之耶穌的復活宣稱可信。

 

 

  

 

 



[1] John Warwick Montgomery, Evidence For Faith  (Dallas: Probe Books, 1991), p. 326. [2] quoted in J. Vernon McGee, Matthew Vol II (Pasadena, CA: Thru the Bible Books, 1985), p. 184. [3] Frank Morrison, Who Moved the Stone? (London: Faber and Faber, 1971), p. 13. [4] Ibid., p. 23. [5] Ibid., p. 14. [6] Ibid., p. 75. [7] Don Gutteridge, The Defense Rests Its Case (Nashville, Tennessee: Broadman Press, 1975),Chapter 4. [8] Ibid., p. 35. [9] Josh McDowell,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Campus Crusade for Christ, 1972), p. 206-207. [10] Ibid., p. 207. [11] quoted by  Norman Geisler and Ron Brooks, When Skeptics Ask (Wheaton, IL: Victor Books, 1990 ), p. 123. [12] J.P. Moreland, Scaling the Secular City (GrandRapids, MI: Baker Book House, 1987), chapter 6. [13] Ibid., p. 15-17. [14] McDowell,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p. 249-256. [15] Ibid., p. 241-42. [16] Peter Kreeft & Ronald Tacelli, Handbook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94), p. 183-84. [17] Ibid., p. 184-86. [18] Ibid., p. 186-88. [19] William Craig, Knowing the Truth about the Resurrection (Ann Arbor, MI: Servant Books, 1988), p. 96. [20] Ibid., p. 189-195. [21]麥道衛,韓偉等譯,《鐵證待判》(台北﹕更新傳道會,1978),p.346. [22] McDowell,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p. 265-69. [23] Josh McDowell & Bill Wilson, He Walked Among Us: Evidence for the Historical Jesus (Here’s Life Publishers, 1988), p. 223-24. [24] Ibid., p. 224-25. [25] Moreland, Scaling the Secular City, p. 167. [26] McDowell & Wilson, He Walked Among Us, p. 95-96. [27] Ibid., p. 193. [28] McDowell,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p. 202-03. [29] Ibid., p. 194. [30] Ibid., p. 43. [31]Gary Habermas, The Historical Jesus: Ancient Evidence for the Life of Christ (Joplin, Missouri: College Press, 1997), p. 126-32. [32] Frank Morrison, Who Moved the Stone? (London: Faber and Faber Limited, 1930),  p. 9-12,166. [33] McDowell,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p. 373. [34] Ankerberg & Weldon, Knowing the Truth About the Resurrection (Eugene, OR: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1996), p. 30-31. [35] Gary R. Habermas, “Resurrection Claims in Non-Christian Religions,” Religious Studies, v25.n2 (June 1989): pp167(9).  (http://www.garyhabermas.com/articles/religious_studies/rel_stud_res_claims_in_non-christian_religions.htm ) [36] Paramahansa Yogananda, Autobiography of a Yogi (LA, CA: Self-Realization Fellowship, 1993), p. 335-38. [37]Ibid., p. 349-50. [38] Ibid., p. 396-97. [39] Ibid., p. 475-76. [40] John S. Hislop, My Baba and I (San Diego, CA: Birth Day Publishing Company, 1985), p. 28-31. [41] National Master Encyclopedia s. v. “Resurrection.” (http://www.statemaster.com/encyclopedia/Resurr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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