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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為什麼叫人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家人?路十四26

 

問題﹕ 

 

耶穌說:

14:26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但是這樣的教導不僅不合倫理,而且舊約說: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為什麼耶穌卻有這樣的教導?

    

回答﹕

 

首先,要知道耶穌這話的背景﹕

 

14:2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14:26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14:27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耶穌因為看見有很多人想跟隨他,所以他預先警告他們,跟隨耶穌是需要付代價的,要考慮清楚,免得這些人只是感情用事。

為什麼跟隨耶穌要付代價呢?因為會有迫害臨到。請參考﹕「10:34-36,耶穌為什麼叫我們與家人生疏並為仇敵?

 

第二,很多人問為什麼耶穌叫人“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家人。這裏已經講清楚了。“恨” 是一個生動的誇張用詞,意思就是“不能愛這些人,多於愛耶穌”。

為什麼會出現選擇的需要?原因剛剛講過,因為跟隨耶穌會遇見迫害。迫害他們的,可能是父母、妻子、兒女等。所以耶穌在這個項列上加上“自己的性命”。

即使沒有生命危險的迫害,很多基督徒也會把父母或兒女放在第一、主放在第二。這樣的人,耶穌說,“不配作門徒”。一個門徒絕不能因為對家庭的顧慮,而偏離完全順服主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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