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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蟲四足?利十一20-23

 

問題﹕ 

 

11:20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11:21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11:22        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11:23        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蝗蟲, 螞蚱,蟋蟀的人都知道它們是六足,而不是四足。上帝卻不知道?

 

回答﹕

 

答案在聖經的用詞,在四足之後,聖經繼續說﹕“有足有腿”(11:21四條前肢“走路”或“爬行”,不包括後面的跳腿。 後面還有兩肢,用“於在地上蹦跳”

 

另外,和合本的譯並不是最清楚﹕中文沒有單和複數,原文問題指明是kara`”(03767)是雙數。所以英語聖經都翻譯為“legs”。
 

儘管今天,人們把它們全部包括在一起,說有六條腿,但是聖經在這裡將它們區別開來。 聖經非常準確和詳細,區分前四條腿和後兩條腿。 因此,根本沒有矛盾:

4條步行腿
+ 2條後跳腿 = 6條腿

 
也有一些拼命反駁的人,指出,這兩隻腿是在“只有在上面的意思,沒有在後面的意思。”
 

這樣的想法,正是似是而非!“上面”,不是“前面”,所以聖經不是說前或後,是說“較高的部份, 較上面的部份 https://a2z.fhl.net/php/s.php?N=1&k=04605&m=)。

 當然嘛,後腿長長的,挺得高高的,才能“在地上蹦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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