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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拉罕和以撒为什么把妻子当妹子,送给人?基拉耳有两个亚比米勒?创十二,二十,二十六

 

问题: 

 

圣经记载亚伯兰把妻子送到埃及法老的宫,又送到基拉耳王亚比米勒,说是自己的妹子,都得了一笔财富。欺骗人以发财,应该吗?

 

不仅如此,他的儿子以撒住在基拉耳的时候,也告诉人,他的妻子是他的妹子,亚比米勒虽然责备他,却又叫他发大财!

 

有没有可能一个人犯同样的错两次?甚至儿子也一样,会重蹈父亲覆辙,有可能吗?

 

怎么基拉耳有两个王都叫亚比米勒?

 

难怪“底说”鉴定这几段经文出自不同作者,也许写同一件事,但把细节混淆了。

 

下面是三段经文﹕

 

 (1)亚伯拉罕在埃及

创 12:10 那地遭遇饥荒。因饥荒甚大,亚伯兰就下埃及去,要在那里暂居。

创 12:11 将近埃及,就对他妻子撒莱说,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妇人。

创 12:12 埃及人看见你必说,这是他的妻子,他们就要杀我,却叫你存活。

创 12:13 求你说,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

创 12:14 及至亚伯兰到了埃及,埃及人看见那妇人极其美貌。

创 12:15 法老的臣宰看见了她,就在法老面前夸奖她。那妇人就被带进法老的宫去。

创 12:16 法老因这妇人就厚待亚伯兰,亚伯兰得了许多牛,羊,骆驼,公驴,母驴,仆婢。

创 12:20 于是法老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妻子,并他所有的都送走了。

 

 (2)亚伯拉罕在基拉耳

创 20:1 亚伯拉罕从那里向南地迁去,寄居在加低斯和书珥中间的基拉耳。

创 20:2 亚伯拉罕称他的妻撒拉为妹子,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

创 20:3 但夜间神来在梦中对亚比米勒说,你是个死人哪,因为你取了那女人来。她原是别人的妻子。

创 20:7 现在你把这人的妻子归还他。因为他是先知,他要为你祷告,使你存活。你若不归还他,你当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

创 20:9 亚比米勒召了亚伯拉罕来,对他说,你怎么向我这样行呢。我在什么事上得罪了你,你竟使我和我国里的人陷在大罪里。你向我行不当行的事了。

创 20:10 亚比米勒又对亚伯拉罕说,你见了什么才作这事呢。

创 20:11 亚伯拉罕说,我以为这地方的人总不惧怕神,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

创 20:12 况且她也实在是我的妹子。她与我是同父异母,后来作了我的妻子。

创 20:14 亚比米勒把牛,羊,仆婢赐给亚伯拉罕,又把他的妻子撒拉归还他。

创 20:15 亚比米勒又说,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随意居住。

创 20:16 又对撒拉说,我给你哥哥一千银子,作为你在合家人面前遮羞的《羞原文作眼》,你就在众人面前没有不是了。

 

 (3)以撒在基拉耳

创 26:6 以撒就住在基拉耳。

创 26:7 那地方的人问到他的妻子,他便说,那是我的妹子。原来他怕说,是我的妻子。 ﹝他心里想,﹞恐怕这地方的人为利百加的缘故杀我,因为她容貌俊美。

创 26:8 他在那里住了许久。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从窗户里往外观看,见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戏玩。

创 26:9 亚比米勒召了以撒来,对他说,她实在是你的妻子,你怎么说她是你的妹子。以撒说,我心里想,恐怕我因她而死。

创 26:10 亚比米勒说,你向我们作的是什么事呢。民中险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寝,把我们陷在罪里。

创 26:11 于是亚比米勒晓谕众民说,凡沾着这个人,或是他妻子的,定要把他治死。

创 26:12 以撒在那地耕种,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华赐福给他,

创 26:13 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户。

 

回答:

 

第一,亚伯拉罕没有主动把妻子送到王宫去

 

第一次﹕创12:15 法老的臣宰看见了她,就在法老面前夸奖她。那妇人就被带进法老的宫去。

第二次﹕创 20:2 亚伯拉罕称他的妻撒拉为妹子,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

以撒虽然撒谎,却并非为牟利。

 

第二,撒拉是亚伯拉罕同父异母的妹(创20:12),所以这不完全是撒谎,是隐扪了一半真相。

 

以撒和妻子(利亚加)也是亲戚(见﹕创 24:48)。

 

第三,人人读圣经,包括基督徒,都同意,这是亚伯拉罕的弱点。正是中国人所说的:“圣人也会犯错”。

 

人有没有可能重犯同样的错误?经验告诉我们﹕绝对有可能!

 

第四,我相信这样的做法是当时候的风俗(不是正直的事情!)。想当时的人,看见美丽的女人就抢来为妻,把女人的丈夫杀了,人人都如此做,所以很多人就诡诈地躲避灾害。我为什么这样猜测,因为亚伯拉罕做了两次,他的儿子以撒,重演一次。

 

有没有可能儿子会重蹈父亲覆辙,犯同样的罪?经验告诉我们﹕绝对有可能!

 

第四,怎么基拉耳有两个王都叫亚比米勒?

 

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事情。在圣经里,两个人有相同的名字,不足为怪。

 

但是,我们仍要考虑,亚伯拉罕和以撒可能遇见同一个王。因为根据圣经年代估計,创世记20章发生在主前2067年,26章,发生在主前1977年,相隔100年。当时的人超过100岁的甚普遍。亚伯拉罕一生是175岁(创25: 7);以撒180岁(创35: 28)。

 

最后,但把细节弄清楚之后,没有什么矛盾。这样事情很有可能发生,不必是不同作者把同一件事情混淆了。所以“底本说”证据不足,是错的。

 

 

这难题是“底本说”(Documentary Hypothesis)的借口之一。请见「摩西五经不是摩西写的?(斥“底本说”)」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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