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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以利沙咒詛一些孩子?王下二23-24 

問題﹕ 

 

雖然耶穌很愛小孩子﹕

10:14        耶穌……說,讓小孩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0: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但是我們看見先知以利沙咒詛一些無知的孩子﹕

王下 2:23      以利沙從那裡上伯特利去,正上去的時候,有些童子從城裡出來,戲笑他說,禿頭的上去罷。禿頭的上去罷。

王下 2:24      他回頭看見,就奉耶和華的名咒詛他們。於是有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中間四十二個童子。

 

事實上,舊約的上帝對孩子很殘忍﹕

撒上 15:3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28:57       她兩腿中間出來的嬰孩與她所要生的兒女,她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中,將他們暗暗地吃了。

 

回答﹕

 

耶穌愛任何人,包括孩子,這是上帝的愛的表現。其他幾段經文是一些特別的情況。

 

1以利沙咒詛童子,於是母熊撕裂他們。

 

首先,“童子”的原文可能是“男孩少年、 青少年”。當然,即使年紀稍大於童子,這個刑罰仍然相當嚴重。

 
他們譏笑以利沙禿頭,不是今天一般人都感到無傷大雅的一句戲笑的話,而是一種羞辱,有被神審判之意(賽三1724)。
他們羞笑他上去罷,暗指以利亞升天的事情(王下 2:9-11)。
 
所以,這些童子(青少年)說以利沙是被咒詛的,叫他跟著他的老師升天(去死)。這是很刻簿的話,有如說﹕被咒詛的,去死吧!。
但神不容祂的僕人被羞辱。
 
同樣地,神是輕慢不得的,褻瀆的人有審判。

 

2)擊殺亞瑪力的孩子(撒上 15:3)和把嬰孩吃掉( 28:57

 

請見「19:9,上帝使人吃兒女的肉?」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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