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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佛教的比较

圣职观

 转载自:http://cclw.net/gospel/new/Christians%20Vs.%20Buddhists/htm/10.htm

 

 

每一宗教团体的内部,约可分成两个大群,一是专门从事宣扬该教教义的宣教者,一是接受这些宣教领导及教诲的信徒。前者,基督教有牧师,佛教有僧伽,本篇将讨论这两者。

基督教的牧师

基督教教会,由信耶稣的信徒组成,教会的元首是耶稣基督。「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弗四 15

教会为了维持秩序,使圣工发展,有专人负责传道起见,设立牧师专职,以弗所书四章十一节说:「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牧师,是教会中的主要职员之一,称为圣职(工)人员。他的主要职责是牧养信徒的灵性信仰生活。「牧师」(PaStOr, Poiman)一语的原意是「牧羊者」(Shepherd),由此转义为「看守者」、「牧养者」。不必说,这种含义起源于犹太人以牧羊的生活背景而来,犹太人的始祖雅各,明君大卫王,以及先知阿摩司等都走牧羊人出身。

在欧美各地,除称牧师为 Pastor 外,也称牧师为 Reverend,这字有「应受尊敬」之意在内。如一位牧师名 Hanson,便称他 Reverend Hanson(简写 Rev.)。今日中国牧师在印名片时,英文部份亦在自己姓名前冠以 Rev. 以表明身分。今日不少中国佛教法师竟也效法牧师,在其英文名片上用 Rev.。例如道印法师,则写成 Rev. Shin Tao Yin。如照基督教的习惯用法,便变成「释道印牧师」了。因为 Rev. 是基督教的专用术语,只能译作「牧师」,绝对不能用于佛教法师的。至于 Shin,是「释」的音译,「释」,原是从「释迦」(Sakay)的第一字演变而来。第四世纪西晋时的我国道安和尚,首先丢弃自己的卫姓,而以释迦的释字为姓而称释道安,从他开始,以后的我国出家僧尼都拋弃家族原姓,而成了释某某了。

圣经虽然并无明文规定,那些人能做牧师,那些人不行。但多数的正统教会为维持秩序起见,原则上规定如下:一、必须是悔改重生的基督徒。二、必须在神学院毕业。有时或承认同等学力,读神学院须为大学或高中毕业,后者须多读几年,且所得学位亦不同。三、授牧师职年龄虽未限制,怛一般教会都选择较年轻者。四、神学院毕业后,经过一、二年之实际传道工作生活,再经过所属教团之考试及格后,方能授予牧师职。考试内容包括考问基督教要道,考验才能,并同时考问教会的各种问题。考试分论文、笔试及口试等,由教团专门小组或委员会进行。

牧师受职礼在教会公开举行,仪式极其隆重,由主礼人及所属教团众牧师按手在受职者头上。例如信义会的受职礼中,有一段,由主礼人向受职者宣称:「某某,你既在上帝和会众面前表明了你的志愿,我就将牧师圣职授与你,给你宣传福音,施行圣礼,和执行教会一切圣事的职权。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

人担任牧师职后,都在教会服务,牧养信徒,传扬圣道。原则上,多数教会祗准牧师为人施浇及发圣餐。各大宗派为适应教会需要,都组织有牧师团,负责督导牧师间及教会中的属灵生活。若干宗派又设有全教会的首领,或称主教、监督、主祷、议长、会督,多数教会是从牧师中选出人来担任的。

基督教的牧师可以结婚,也可以与常人一般吃各种能吃的食物。牧师可与家属住在一起,不必过集体生活,如佛教的僧人在丛林群居一般。总言之,牧师能与信徒一样,过一种正常人应享有的生活。

原则上,牧师是终身职,除非此人自甘堕落,中途离职他去。牧师的生活费用通常由教会付给薪金,教会的经济收入,由教友奉献或从事其它事业而来。也有牧师一面在外工作,自谋生活,一面仍在教会牧养的。中国牧师是中国国民,他对国家既有应尽的义务,也有可享受的权利;因此,牧师与一般人并无不同之处。牧师是在默默地做着传道的工作,改变人心,去恶向善,信主耶稣,为宣教而努力。

佛教的僧伽

佛教的教团称作「僧伽」(Samgha),原文意为「众」、「大众」。由一群已经离家,剃除须发,相信佛教的出家人所组成。中阿含经第六教化病经称:「有若干姓异名族,剃除须发,着袈裟衣,至信舍家无家从佛学道,是名为众」。「僧」的称呼,是由「僧伽」缩称而来的。

构成僧伽人员可分出家众五类,在家众两类。前者则是佛教的现任或未来的宣教者,他们是:一、比丘(Bhikkhu 俗称和尚),二十岁以上的出家男子。二、比丘尼(Bhikkhui 俗称尼姑),二十岁以上的出家女子。比丘与比丘尼是现任的实际传教者,尼姑的宣教对象多为女众。和尚的宣教对象有男众也有女众,不少女子都拜比丘(法师)为师。三、沙弥(Samanera),未满廿岁的出家男孩,俗称「小和尚」。四、沙弥尼(Samaneri)未满廿岁的出家女孩。五、式叉摩那(Sikkhamana),出家的成年女子,在成为比丘尼前的两年时期。以上的三、四、五几类出家男女,是未来的佛教宣教者,现在,他(她)们都在做预备工夫。

以上一至五等人,是构成僧伽主要成员,其中尤以比丘与比丘尼两者:而比丘则又高过比丘尼,在僧伽中居领导地位。至于在家众两类是男信徒优婆塞(Apasaka)与女信徒优婆夷(Apasika),他(她)们在僧伽中没有地位,只是从僧尼领受教诲。

一个普通信徒只守五戒便够,但出了家的沙弥须守「十戒」,内容与八关斋戒相同。而比丘则有二五○条戒,比丘尼更多至五○○条戒(详见拙著「佛教学研究」5865 页)。佛教的戒律虽多,但最根本的戒都离不了杀、盗、淫、妄、酒等五戒。人如欲成为大乘佛教僧、尼,需经三次受戒仪式:一、受沙弥(尼)戒,二、受比丘(尼)戒,三、受菩萨戒。(菩萨戒,请参第九篇佛教部份)。例如一个人可在某月一日受沙弥戒,十一日受比丘戒,二十四日受菩萨戒,一共二十四天,即可正式成为一个合格的中国僧人。受戒时的仪式,极其严肃隆重,除当事人外,尚有得戒本师,秉戒大和尚,教授阿闇梨,羯磨阿闇梨等数师在场,另外尚有证人阿闇梨。阿闇梨(Acariya),意为教师、先生、规范师。人成了僧人后,必须一生过清苦的生活,只被允许携带以下数物。1、三衣,2、雨具,3、滤水器,4、剃刀,5、带子,6、鞋子,以及其它若千简单用具,绝对禁止积蓄金银财物。所谓「三衣」,是下衣、上衣和大衣。由几片破布缀成,极为简单,原名「袈裟」(Kassaya)又名「粪扫衣」,意乃污秽骯脏之衣。当时印度佛教僧伽,常检穿死人衣服,故有此名。但今日佛教僧伽的生活,已不是如此简朴了。

凡是犯了以下「十三重」及「十六轻遮」的人,不能成为僧尼。十三重:坏内外道(外教人而做破坏工作者),破他梵行(与净戒人犯奸淫者),贼心入道(偷听说戒),黄门(无性机能者),二根(具有男女两种性器者),畜生变成人形者,非人变成人形者,犯边罪(曾受戒而犯大戒者),弒父,弒母,弒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十六轻遮:奴仆,盗贼,欠债人,不授未满廿岁者具足戒,癞,白癞,痈疸,颠狂(凡身心不健全,五官不正者不度),父母不准者,军公职人员,无衣钵不得受大戒,不得借人衣钵受大戒,不自称名不得戒,不肯称和尚名不得戒,教授乞戒而不乞戒不得戒,穿著俗服、外道服及装饰器者不得戒。以上各条看似虽严,其实中国佛教僧伽并未按条严格执行。例如报上常看到在某尼姑庵中被警察及父母发现有离家失纵的女子,似已犯了「父母不准者」条。僧人可以离开佛教还俗,成普通人,但以后又再能做僧人,据说以三次为限。中国人成了僧、尼后,必须终身不婚(日本和尚都结婚,尼姑不准结婚)与同性的僧或尼共过集团式的群居生活,或在大寺院或在小庙、庵堂。僧尼不准吃鱼吃肉,只能吃素食(日本和尚什么都能吃)。在我国,人欲成为僧、尼,教育程度并无限制,只要有信仰够年龄,合乎佛教所订规则,便能受戒。因此,我国僧、尼的教育程度参差不齐。据说,台湾现在僧、尼约七千人左右。

大多数的中国僧、尼都由佛学院毕业,受过最基本的佛教教育,现在台湾的若干僧、尼曾留学日本佛教大学,获有学位。佛学院的入学资格,从小学至高中毕业不一,台湾现有佛学院十余所,学生中女生居多,将来要做尼姑。中国佛教僧伽,虽组织有佛教会,但各寺庙的行政及经济都是独立自主,各自为政。日本佛教的每一大宗派,都各有教团,统管属下数以百千甚至万以上的各寺庙,但中国佛教或因已失去了强有力的宗派组织,所以变为各成一家,以一寺一庙为单位了。佛教丛林产生住持的方法约有三种:一、子孙派师传徒弟,徒弟再传徒弟,代代相传下去。二、选贤派由旧住持推举一人,请他继承。三、法派找一僧人,磕九个头后,便交与法卷。以上三法各有利弊。(读者如欲知道僧伽内幕详情,请向佛教书局购阅「参学琐谈」一书,由真华法师所着,书中充满凄楚,不忍卒读。)

由于僧尼都系群居生活,所以他们的衣食住行,由所属的寺院或庵堂负责。寺庵的经济收入至少有以下几处财源:一、田产收入从前在江苏常州天宁寺田产,据说实有五万亩之多。二、香火收入设置佛像,菩萨像及各种鬼神像,供人膜拜,年有大批进款。三、经忏收入僧尼为死者念经超度,每行一次即有一次收入,少者数百元(台币),多者数十万元。但寺院之一切收入,并非由所住僧人平分,系由主持人或其它负责者掌管。因此,各寺庙中,常闹财产及金钱纠纷,层出不穷。东南亚一带的南传佛教僧人,如泰国,人人须在清晨外出,向外间托钵乞食,以维持生命(过午不食)。他们的生活方式与中国僧伽所过的不同。

许多人问「法师」与「和尚」有何分别?法师,梵名 Dharina Bhanaka,又可译作「说法师」,凡是讲说佛法的僧人,都可叫做法师。广义言之,释迦牟尼及其弟子都是法师,狭义言之,只有专门讲佛经与佛律的僧侣,才被称为法师。唐朝的玄奘,因精通经、律、论佛经三藏,而被人尊称为三藏法师。但以后在我国民间,为了尊敬出身人,以及根本不知「法师」一语的意义,竟不管对方是否能讲经说法,或不问对方是否已受了具足戒,只要看到对方是成人僧侣(甚至沙弥),干脆都一律称他为法师。这可说是对「法师」一语的滥用。

「和尚」一语,可能是从西域龟兹语的 Pwajihaw,或从回纥语的 Xosan 转讹而来,梵文则是Upadhyaya。此字又可译成和上、温社、乌社、和闇。意译作近诵、亲教师、力生、依学。原来,凡为出家受戒人师表的才被称为和尚、即戒和尚。所以「和尚」在佛教中的地位原是很高的。但也许由于佛教僧伽中良莠不齐,龙蛇杂处,慢慢地出现了「酒肉和尚」后,和尚一语也就逐渐失去了它原来的崇高意义了。但在和尚前如加一「大」字,而称「大和尚」,或加一「老」而称「老和尚」,那又另当别论,含有极高的崇敬意义在内了。不必说,如称一位二、三十岁的年青僧人为老和尚或大和尚,是极不相宜的。老或大的和尚,多半是有地位,且年岁较高的僧人。在佛教中如欲尊称某僧人,也常用「高僧」一语。「名僧」的用法,据说不好,含有坏的意义在内,所以不能随便称人为僧的。

我国民间,如对人称「法师」时,都含有恭敬的意义。但如称「和尚」,有时似乎坏的成份较多,往往含有轻蔑、嬉笑、甚至愤怒的复杂情绪在内。例如小说里火烧红莲寺中的那批不法僧人,平剧「十三妹」中强抢妇女的黑风僧,在梁山上为盗的鲁智深等出家人,大家都叫他们和尚,而绝不会称他们为法师的。再如去年春在宜兰县头城乡,发生石观音仙洞僧人明庆法师奸杀十八岁少女吴美雪的惨事。当吴女尸体初被发现时,报纸大多用「明庆法师涉嫌扣押侦办」的标题(见中央日报五十七年四月十七日第三版等)。但一俟明庆承认奸杀后,报纸却多改用「和尚供认施暴」,以「和尚」代替「法师」的标题了(见中央日报、台湾日报等四月十九日消息)。报纸为何不用「法师施暴」而用「和尚施暴」?由此或可多少反映我国社会对法师与和尚两语的不同用法了。连在佛教僧伽中,如批评某僧人时,也用某某和尚而不用法师。现在,中国佛教界,似很少称僧人为和尚的,都用法师、大法师、大和尚、高僧等的称呼。从前在我国大陆,许多人都是自少起便出家做沙弥而以后成为僧尼的。但现在社会剧变,工业发达,人民生活水准提高,童年出家欲成尼的人已越来越少,中国佛教正面临着后继乏人的大难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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